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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宏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起超)
2024-04-28 07:55
公司治理 - 2023年召开6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5] - 2023年6月14日同意聘任独立董事[22] - 2023年11月15日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9] 审计与报告 - 2023年改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18] - 按时编制《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16] 其他情况 - 2023年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15] - 2024年独立董事将继续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25]
鑫宏业: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8 07:55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北京大华审字[2024]00000259 号 北 京 大 华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殊普通合伙 ) Beijing Dahua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 | 目 | 录 | | | | --- | --- | --- | --- | --- | | | | | 页 | 次 | | 一、 | 审计报告 | | 1-7 | | | 二、 | 已审财务报表 | |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 1-2 | | | | 合并利润表 | | 3 |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 4 | | |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 5-6 | | |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7-8 | | | | 母公司利润表 | | 9 | | |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 10 | | | | 母公司股东权益 ...
鑫宏业: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4-04-28 07:55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调整,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魏三土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魏三土先生辞去 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后,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为保障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同意选举董事杨宇伟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除上述委员调整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其余成员保持不变,调整后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黄亮先生(独立董事)、宋起超先生(独立董事)、 杨宇伟先生(董事)三人,其中黄亮先生为主任委员。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30131 ...
鑫宏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4-04-28 07:55
合规情况 - 现场检查对应2023年度,时间为2024年4月15 - 16日[1] - 公司章程和治理制度完备合规,三会规则执行良好[1] - 已披露公告与实际一致,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事项[2] 内部管理 - 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和部门,人员构成合规[1]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审议内审工作[2] 资金管理 - 建立防止资金占用制度,无占用情形[2][3] - 募集资金到位一月内签三方协议,使用与披露一致[3] 整体表现 - 业绩无大幅波动,与同行相比无明显异常[3] - 公司及股东完全履行相关承诺[3] - 保荐机构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形[4]
鑫宏业: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28 07:52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 司拟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35,000万元(含335,000万元)的银行综合 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本年度实际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 批的金额为准,具体借款金额将视公司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信期限为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35,000 万元(含 335,000 万元),具体如下: | 序号 | 银行名称 | 预计授信额度(万元) | 授信用途 | | --- | --- | --- | --- | ...
鑫宏业: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4-04-28 07: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 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曹博先 生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各项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曹博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曹博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 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子邮箱:sec@xhycabl ...
鑫宏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8 07:52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 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和审计 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国际")成立 于 2008 年 12 月,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截止 2024 年 2 月,北京大华国际合伙人 37 人,注册会计师 15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2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 年因前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团队加入大华国际, 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及公允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 未来审计服 ...
鑫宏业: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专项说明
2024-04-28 07:52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北京大华核字[2024]00000048 号 北 京 大 华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殊普通合伙 ) Beijing Dahua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说明 1-2 二、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 1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五层 519A [100071] 电话:86 (10) 6827 8880 传真:86 (10) 6823 8100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附件: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 ...
鑫宏业: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8 07:52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对截止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2] - 评价基准日不存在财务与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4] - 自基准日至发出日未发生影响评价结论因素[5] 内控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一般缺陷按营收比例界定[7] - 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一般缺陷按财产损失界定[9]
鑫宏业: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2024-04-28 07:52
证券代码:301310 证券简称:鑫宏业 公告编号:2024-023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 会同意聘任徐吉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 任期一致。 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聘任徐吉军 先生担任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 徐吉军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