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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宏业(301310) -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06-27 10:44
募集资金情况 - 2023年5月26日公开发行2427.47万股普通股,每股67.28元,募资16.33亿元,净额14.97亿元[11] - 截至2025年3月31日,累计投入12.14亿元,余额3.17亿元[12][25][26] - 2023 - 2025年1 - 3月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分别为6.26亿、5.38亿、0.51亿元[31] 资金存放情况 - 江苏银行无锡山北支行初始1.03亿元,截止日余额7.19万元[13] - 中信银行无锡分行初始1.6亿元,截止日余额4311.15万元[13] - 兴业银行无锡锡山支行初始0.53亿元,截止日余额30.53万元[13] - 中国农业银行无锡财富支行初始0.8亿元,截止日余额2686.79万元[14] - 中国光大银行无锡锡山支行初始0.6亿元,截止日余额3.07万元[14] 资金使用及变更情况 - 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1.35亿元,置换发行申报费用580.85万元[18] - 2023年6月拟用不超19亿闲置资金现金管理,2024年7月同意不超10亿[23][24] - 2023年6月和2024年8月分别同意用3亿和2.16亿超募资金补流,10月实际用2.23亿[27] - 变更用途募集资金总额为0,比例为0%[31] 项目建设情况 - 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生产基地(一期)完工程度89.76%[32] - 新一代特种线缆项目建设项目(一期)完工程度34.46%[32] 项目效益情况 - 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制造中心项目产能利用率100%[35] - 该项目承诺效益184.63万,2023 - 2025年1 - 3月实际效益分别为1677.6万、1668.95万、711.54万,累计4058.09万[35] - 该项目达到预计效益[35]
鑫宏业(301310) - 鑫宏业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5-06-27 10:44
募集资金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3] - 募集资金用于超融合导体线缆、大功率充电连接及冷却系统、新一代核电站用特种电缆及电气贯穿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53][54] 项目投资 - 超融合导体线缆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投资总额21,461.50万元,拟用募集资金20,261.50万元[5] - 大功率充电连接及冷却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投资总额5,481.59万元,拟用募集资金5,181.59万元[5] - 新一代核电站用特种电缆及电气贯穿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投资总额4,956.91万元,拟用募集资金4,556.91万元[5] 产能规划 - 超融合导体线缆项目建成后年产180万公里车用超融合低压导线[16] - 大功率充电连接及冷却系统项目建成后年产2.2万件液冷超充枪及1.1万件热管理系统[28] - 新一代核电站用特种电缆及电气贯穿件项目建成后年产3万公里核电线缆及250件核电电气贯穿件[39] 技术与资质 - 公司开发出能承载600kW以上功率的液冷超充线缆产品,进入比亚迪、理想5C充电站等核心供应商名录[30] -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获有效专利69项,其中发明专利18项,实用新型专利51项[34] - 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是我国唯一同时掌握核级线缆与贯穿件全套资质的企业之一[49] -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在核电业务领域拥有专利11项[50] 财务影响 -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提高,资本结构改善[55] - 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可能下降,募投项目完成后盈利能力提升[55] 项目进展 - 超融合导体线缆项目已完成备案登记,环评手续尚在办理中[27] - 新一代核电站用特种电缆及电气贯穿件项目已完成备案登记,环评手续尚在办理中[52]
鑫宏业(301310) -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2025-06-27 10:44
非经常性损益数据 - 2025年1 - 3月非经常性损益总额为2,825,969.69元,2024年为17,697,043.88元等[13] - 2025年1 - 3月非经常性损益所得税影响数为401,418.61元等[13] -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非经常性损益2025年1 - 3月为2,424,551.08元等[13] 各项目损益数据 - 2025年1 - 3月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为9,557.89元等[11] - 2025年1 - 3月计入当期损益政府补助为756,346.23元等[11] - 2025年1 - 3月金融资产和负债相关损益为1,585,472.43元等[11] - 2025年1 - 3月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为300,000.00元等[11] - 2025年1 - 3月其他营业外收支为 - 23,027.27元等[13] 其他损益数据 - 2024年、2025年1 - 3月个税手续费返还分别为99,116.80元、197,620.41元[15] 审计结论 - 注册会计师认为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公允反映情况[7]
鑫宏业(301310) - 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2025-06-27 10:44
公司决策 - 2025年6月27日召开二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二届监事会十九次会议[2] - 会议审议通过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2] - 董事会决定暂不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事项,准备好后另行通知[2]
鑫宏业(301310) -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2025-06-27 10:44
募集资金情况 - 2023年5月26日公开发行2427.47万股普通股,每股67.28元,募集资金16.33亿元,净额14.97亿元[1] - 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与发行净额差异0.35亿元,由预付费用构成[4] - 截至2025年3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2.14亿元,余额3.17亿元[2][15][16] - 2023 - 2025年1 - 3月使用募集资金分别为6.26亿元、5.38亿元、0.51亿元[21] 资金使用与管理 - 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项目,置换资金1.35亿元,垫付费用0.06亿元已置换[8] - 2023年6月14日同意使用不超19亿元闲置资金现金管理,2024年7月3日同意不超10亿元[13][14] - 截至2025年3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1亿元,未超授权[14] 项目投资情况 - 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制造中心项目承诺投资2.63亿元,实际1.94亿元,2024年6月达预定状态[21] - 新能源特种线缆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承诺投资1.33亿元,实际1.09亿元,2025年3月达预定状态[21] - 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承诺投资2.5亿元,实际1.54亿元,完工程度89.76%[22] - 新一代特种线缆项目建设项目(一期)承诺投资3亿元,实际1.84亿元,完工程度34.46%[22] 效益与资金补充 - 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制造中心项目产能利用率100%,实际效益达预计[25] - 2023 - 2024年审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使用2.23亿元[17][22]
鑫宏业(301310)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27 10:44
发行股票计划 - 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不超35名特定对象发行A股,现金认购[5][7]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80%[9] - 发行数量不超发行前总股本30%,对应募资不超3亿且不超去年末净资产20%[11] - 本次发行股票6个月内不得转让,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12][16] 资金用途 - 拟募资不超30000万元用于超融合导体线缆等项目[14][15] 议案审议 - 多项议案审议通过,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23][25][27][30][33][34] 发行决议有效期 - 本次发行决议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止[18]
鑫宏业(301310) -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025-06-27 10:44
非经常性损益相关数据 - 2025年1 - 3月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为9,557.89元,2024年为343,458.96元等[2] - 2025年1 - 3月计入当期损益政府补助为756,346.23元,2024年为6,166,358.25元等[2] - 2025年1 - 3月非经常性损益总额为2,825,969.69元,2024年为17,697,043.88元等[4] 其他项目数据 - 2024、2025年1 - 3月个税手续费返还分别为99,116.80元、197,620.41元[6]
鑫宏业(301310) - 关于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5-06-27 10:44
融资相关 - 公司2025年6月27日会议通过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议案[2] -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等文件于当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2] - 发行生效和完成尚待审批[2]
鑫宏业(301310) - 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2025-06-27 10:44
会议相关 -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 股票发行 -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2] 承诺事项 - 公司承诺本次发行股票不存在保底保收益承诺情形[2] - 公司承诺本次发行股票不存在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情形[2]
鑫宏业(301310) - 鑫宏业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2025-06-27 10:44
股票发行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25年6月27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深交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注册[7] - 发行对象不超35名,均以现金认购[7][8][32][34] - 拟募集资金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用于三个项目[8][9][42][95] - 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10][40] - 发行股票数量不超发行前总股本的30%[10][42] - 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11][44] - 采取简易程序发行,在证监会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37] 募投项目 - 超融合导体线缆项目投资21461.50万元,拟用募集资金20261.50万元[9] - 大功率充电连接及冷却系统项目投资5481.59万元,拟用募集资金5181.59万元[9] - 新一代核电站用特种电缆及电气贯穿件项目投资4956.91万元,拟用募集资金4556.91万元[9] 行业数据 - 2024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达1690万辆,同比增长19.2%,渗透率达19.7%[24] - 2024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增长34.43%和35.50%,渗透率达43.5%[24] - 2024年国内新能源商用车销量53.2万辆,同比增长28.9%,占国内商用车销量比例为17.9%[24] - 截至2025年3月底,全国充电基础设施累计保有量达1374.9万台,公共充电桩保有量为390.0万台,随车配建充电桩保有量为984.9万台[25] - 全球超30个国家将核电纳入清洁能源转型战略[27] - 到2030年,全球面向乘用车的充电桩保有量将从目前5000余万台增加至2亿台以上,2024 - 2030年年均复合增速约20%[74] - 2050年全球核电装机容量高值为9.5亿千瓦,相对于2020年版报告预测值增长32%[86] - 2019 - 2025年我国核准核电机组数量分别为6台、4台、5台、10台、10台、11台、10台,7年累计核准新核电项目28个,合计56台机组[86] 公司业绩 - 2022 - 2024年及2025年1 - 3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13982.81万元、14002.26万元、10112.84万元及3200.54万元[122] - 2022 - 2024年,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4476.51万元、16515.90万元、11625.66万元[133] - 2022 - 2024年,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分别为0万元、9709.86万元、8835.97万元[133] - 2024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27943.45万元,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625.6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112.84万元[156] 股东分红 - 公司制定了2025 - 2027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11] - 未来三年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140] -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含股份回购)合计18545.83万元[133] -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含股份回购)占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33.97%[133] 公司情况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为13,593.8040万元[21] -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已获得有效专利69项,其中发明专利18项,实用新型专利51项[75] - 公司参与制订《电动汽车充电用电缆》等多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64][77] - 公司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拥有多个省级认定中心和授权实验室[64] - 公司开发出能承载600kW以上功率的液冷超充线缆产品,并进入比亚迪、理想5C充电站等企业核心供应商名录[71] -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在核电业务领域拥有专利11项[92] 未来展望 - 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安排其他股权融资计划[154] - 公司将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障资金合理规范使用[170] - 公司将提高运营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171] - 公司将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升国内及国际销售市场份额[173] - 公司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发展提供制度保障[17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促使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80]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