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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宏业(30131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5-07-25 10:58
激励计划归属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2] - 8名激励对象离职,拟归属激励对象28名[2] - 28名激励对象符合条件,归属条件已成就[2] - 委员会同意归属名单并为满足条件对象办理归属事宜[3] 其他信息 - 公告日期为2025年7月25日[5]
鑫宏业(301310) -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7-25 10:58
激励计划进程 - 2024年1月12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8][9] - 2024年1月13 - 22日对激励对象内部公示,期满无异议[9] - 2024年1月29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1] - 2024年1月30日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获审议通过[11] - 2025年1月23日审议调整授予价格及数量等议案[12][11] - 2025年7月25日审议调整授予价格等议案[12] 业绩数据 - 2023年度营收2,001,041,176.25元,2024年度为2,647,987,198.83元,同比增32.33%[23] - 2024 - 2025年激励计划考核目标:2024年营收和净利润目标增长率15%,触发值12%;2025年目标增长率32%,触发值25%[1] 权益分派 - 2025年6月5日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135,888,04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3.501287元现金[14] 激励计划调整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6.48元/股调整为16.13元/股[15] 归属情况 - 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1月30日,2025年1月30日进入首个归属期[16] -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28名,可归属696,000股[25][27] -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29]
鑫宏业(301310) -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5-07-25 10:58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符合归属条件激励对象28人[4] -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股票69.6万股,占总股本0.51%[4] - 归属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4] - 归属价格调整后为16.13元/股[4]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2个月[5] 业绩考核目标 - 2024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目标增长率均为15%,触发增长率均为12%[8] - 2025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目标增长率均为32%,触发增长率均为25%[8] 事件时间线 - 2024年1月12日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0][11] - 2024年1月30日为首次授予部分授予日[16] - 2025年1月30日至2026年1月29日为第一个归属期[16] - 2024年6月14日、9月12日及2025年6月13日分别实施权益分派方案[13][14] 激励计划调整 - 2024年授予价格由23.99元/股调为16.48元/股,未归属数量由120万股调为168万股[13] - 2024年授予价格由16.48元/股调为16.13元/股[15] - 8名激励对象离职,0.8万股未归属股票被作废[15] 2024年业绩情况 - 2024年度合并报表营业收入26.48亿元,增长率32.33%,达考核要求[17] 归属相关 - 本次可归属激励对象28人,归属股票69.6万股[18,21] - 28名骨干获授140万股,本次归属69.6万股,占比49.71%[22]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系数确定实际归属股份数量[18] - 持有人承诺归属股票6个月内不转让,额外限售期6个月将届满[18] - 董事会同意办理归属事宜[23] - 律师认为调整、归属及作废符合规定[25]
鑫宏业(301310) -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7-25 10:58
激励计划会议 - 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激励计划议案[1] - 2024年1月29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激励计划议案[3] - 2025年1月23日召开会议通过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3] 股票处理 - 8名激励对象离职,0.80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5] - 2025年7月25日会议通过调整授予价格等议案[4]
鑫宏业(301310)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7-21 10:42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7月21日召开股东大会,现场会议15:00开始[4] -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时间为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时间为9:15 - 15:00[4] 投票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4人,代表股份92,375,0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538%[7] -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92,150,2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7884%[7]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8人,代表股份224,8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4%[7] 议案表决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92,342,840股,占比99.9651%[10]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92,332,140股,占比99.9535%[13]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92,333,140股,占比99.9546%[15]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同意92,333,140股,占比99.9546%[18]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92,332,440股,占比99.9539%[20]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92,329,440股,占比99.9506%[22] - 《关于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同意92,332,440股,占99.9539%;中小股东同意182,200股,占81.0426%[29][30] -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总表决同意92,331,740股,占99.9531%;中小股东同意181,500股,占80.7313%[31][32] -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总表决同意92,331,740股,占99.9531%;中小股东同意181,500股,占80.7313%[33][35]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总表决同意92,332,440股,占99.9539%;中小股东同意182,200股,占81.0426%[36][37] - 《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总表决同意92,295,540股,占99.9139%;中小股东同意145,300股,占64.6295%[38][39]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总表决同意92,321,440股,占99.9420%;中小股东同意171,200股,占76.1498%[41][42]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 - 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总表决同意92,332,440股,占99.9539%;中小股东同意182,200股,占81.0426%[43][44] 其他 - 多项议案为特别决议,均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37][40][42][45] -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等合法有效[46] - 备查文件包括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律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47]
鑫宏业(301310) -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7-21 10:42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7月4日公告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5][7] - 审议议题含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章程等议案[6][7] - 2025年7月21日15:00召开现场会议,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8] 参会情况 - 出席股东(代理人)94人,代表股份92,375,060股,占股本总额67.9538%[9] - 现场6人,代表股份92,150,240股,占67.7884%;网络88人,代表224,820股,占0.1654%[9] 会议结果 - 全部议案获表决同意通过[13]
鑫宏业(301310) -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2025-07-21 10:42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2427.47万股,发行价67.28元,募资总额163320.18万元,净额149736.92万元[2] - 募集资金于2023年5月30日划至指定账户[2] 专户处理 - 注销中国农业银行无锡财富支行专户,用于新能源特种线缆项目[4][6] - 注销专户余额转至结算账户补充流动资金,《监管协议》终止[7] 项目进展 - 2025年4 - 5月相关会议通过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资金补充议案[6]
鑫宏业(301310) -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2025-07-18 08:10
融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2427.47万股,发行价67.28元[2] - 募集资金总额163320.18万元,净额149736.92万元,2023年5月30日到账[2] 资金管理 - 公司在多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部分用于超募及项目存储[4] - 公司对4个专户销户,结项项目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4][6] 会议及公告 - 2025年4 - 5月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通过相关议案[6]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10]
鑫宏业: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8 09:17
回购方案概述 - 公司计划使用不低于2000万元不高于4000万元自有资金及专项贷款资金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50元/股 [1] - 按上限测算预计回购80万股占总股本0.59%,下限测算回购40万股占总股本0.29% [1] - 回购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1] 回购实施进展 - 2025年5月9日首次回购5万股 [2] - 截至公告日累计回购543,500股占总股本0.40%,耗资20,046,351元 [3] - 回购金额超过方案下限但未超上限,方案已实施完毕 [3] 回购合规性说明 - 回购资金总额、价格、数量及期限均符合监管规则与董事会方案 [3] - 回购期间公司董事、高管及控股股东未买卖股票 [4] - 回购委托价格避开涨跌幅限制时段及集合竞价阶段 [6] 股份后续安排 - 回购股份存放于专用账户期间不享有表决权、分红等权利 [7] - 计划36个月内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未使用部分将注销 [7] - 总股本维持135,938,040股不变,有限售条件股占比未披露具体数据 [5][6] 权益分派影响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导致回购价格上限调整,2025年6月13日生效 [2]
鑫宏业(301310) -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2025-07-08 08:54
回购计划 - 公司计划用2000万 - 4000万元回购股份,上限49.65元/股[3][4] - 按上限测算预计回购80万股占总股本0.59%,下限40万股占0.29%[3] 回购进展 - 2025年5月9日首次回购5万股[5] - 截至公告披露日累计回购543,500股,占总股本0.40%[6] - 成交总金额20,046,351元,最高39.36元/股,最低36.14元/股[6] 后续安排 - 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未用部分36个月未实施将注销[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