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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乐德(301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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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乐德(301297.SZ):富乐华拟转让参股公司海古德410.07万股
智通财经网· 2025-12-09 12:18
公司资产处置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出售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其子公司江苏富乐华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无锡海古德新技术有限公司410.07万股 [1] -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6999.89万元,转让后富乐华持有海古德888.491万股,占其总股本比例为8.80% [1] - 本次出售资产旨在优化公司资产配置,盘活资产并提高资产运营及使用效率 [1] 交易财务影响 - 本次股权处置预计将产生约1.8亿元的投资收益 [1]
富乐德(301297)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2:18
关联交易审议权限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交易由董事会审议[11]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净资产0.5%且超300万元交易由董事会审议[11] - 交易超净资产5%且超3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1] 关联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担保其应提供反担保[11] 关联交易决策人 - 董事长可决定非董事会和股东会权限内关联交易事项[11] 日常关联交易管理 - 可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需重新审议披露[12] - 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审议披露[12] 关联交易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6] - 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股东会决议披露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17][18] - 普通决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19] - 特别决议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 关联股东义务与违规处理 - 关联股东会前披露关联关系,主持人宣布回避[19] - 未按程序披露或回避股东会可撤销关联交易决议[20] 子公司关联交易规定 - 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4] - 参股公司关联交易按比例比照规定执行[24]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4]
富乐德(30129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2:18
担保决策 - 子公司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需及时披露[3] - 董事会担保决议需经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及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8]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股东会审议关联方担保议案,关联股东不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半数以上通过[14] - 一年内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由股东会决议且出席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担保管理 - 对外担保统一管理,未经批准无权签署担保文件[3] - 提供担保应采取反担保措施,反担保方应具备承担能力[4] - 董事会决定担保前应掌握债务人资信并分析利弊[7] - 反担保或防范措施须与担保数额对应,禁用于不可流通财产[11] - 对外担保须订立书面合同并审查内容[15] 担保执行 - 财务部负责担保具体事务[18] - 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资料,异常及时报告[18] - 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重大事项及时报告[19] 风险应对 - 被担保人未履约或债权人主张责任,启动反担保追偿并报告[19][20] - 履行担保义务后向债务人追偿并报告[20] - 发现被担保人丧失偿债能力或恶意串通,采取措施控风险[20] - 同一债务多保证人,拒绝承担超约定份额责任[20] - 债务人破产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参加破产分配预先追偿[20] 其他 - 董事会视情况处分有过错责任人[22] - 制度经股东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4]
富乐德(301297) - 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2:18
资金占用管理 - 占用资金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2] - 不得拆借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3] 责任与监督 - 董事长是防资金占用和清欠第一责任人[4] - 财务自查上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4] - 审计监督经营和内控执行[5] 违规处理 - 违规占用资金需制定清欠方案并公告[5] - 控股股东表决权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7] - 可司法冻结侵占资产控股股东股份[10] - 违规协助侵占人员将被处分[10]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12]
富乐德(30129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09 12:18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一个月内解聘[10]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2]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议通过聘任或解聘[10] 任职资格 - 近三十六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交易所谴责批评不得担任[5] 工作要求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14] - 聘任签保密协议,离任接受审查移交事项[12] 其他 - 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21] - 细则经董事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修订解释[17]
富乐德(301297)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2:18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 计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 股公司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工 作。包括:销货与收款、采购与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投 资与融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内部审计 部门可以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及生产经营特点,对内部审计涵盖的业务环节进行调 整。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 ...
富乐德(30129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09 12:18
第一条 为强化和规范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 事会决策功能,建立和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内部控制能力,完善内部控制程序, 促进公司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进行有效监督,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 定本细则。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 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 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 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二名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负责 ...
富乐德(301297)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09 12:18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工作行为,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 担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人选及任期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 年。 3、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 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 年。 (一)本公司设总经理1名。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可设立若干副总经理或总 经理助理职位。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总经理人选由公司董事会选聘或解聘。 (三)总经理每届任期为3年,可以连聘连任。 (四)总经理在聘任期届满前,公司不得无故解除其总经理职务,自动辞职 者除外。有关总经理提出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和公司之间签订的劳动 合同规定。 第三条 总经理的资格 ...
富乐德(301297)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2:18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确 保控股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的运作,维护上市公司总体形象、保护投资者利 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系指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 司系指公司依法设立或收购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公 司与非公司制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投资且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为 100%的公司。 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股比例超过 50%,或虽然未超过 50%,但派出董事占 其董事会半数以上席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参股公司是指公司持股比例未达到 50%且不具备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公司及子公司的参股公司,参照本制度进行管理。 第四条 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 额,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及股权处置等股东 权利, ...
富乐德(301297)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09 12:18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职权、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 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项下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为公司依据《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 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约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为通过认购、 交易、受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可转债的投资者。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者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 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1 (二)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与利息; (三)根据《重组报告书》约定的条件将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