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环保(301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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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环保: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更正公告
2024-11-15 08:07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 4日披露 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经事后核 查,发现以下内容需要进行更正,具体更正内容如下(更正内容加粗显示): 更正前: 3.0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证券代码:301265 证券简称:华新环保 公告编号:2024-059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11月15日 1 表决情况:同意126,679,5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 份的99.7361%;反对32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 6.6361%;弃权8,1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0064%。 更正后: 3.0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6,679,5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 份的99.7361%;反对32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
华新环保: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4-11-14 11:39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133人,持股127,014,715股,占比42.4518%[8] - 现场7人,持股126,156,645股,占比42.1650%[8] - 网络投票126人,持股858,070股,占比0.2868%[8] - 中小投资者127人,持股4,927,592股,占比1.6469%[8]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126,681,945股,占比99.7380%[14]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126,679,945股,占比99.7364%[17][18]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126,679,545股,占比99.7361%[20] 选举结果 - 张军当选非独立董事,同意126,323,000票,占比99.4554%[22] - 王建明等7人当选董监高[25][26][27][28][29][30][32][33][34][35][36][37][39][40] 会议时间 - 2024年10月29日决议召集,10月30日发通知[4] - 11月14日14:30现场开会,9:15 - 15:00网络投票[5] 律师意见 - 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人员、召集人资格合法[42] - 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41][42]
华新环保: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024-11-14 11:39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2] - 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3名[2] 选举结果 - 选举巴雅尔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3] - 选举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3]
华新环保: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14 11:39
股东大会情况 - 2024年11月14日召开,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3] - 出席股东代表股份127,014,715股,占比42.4518%[4] - 中小股东代表股份4,927,592股,占比1.6469%[5] 议案表决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同意占比超99%[6][8][9] 人员当选 - 张军、周霞、巴雅尔当选,总票数占比超99%[10][14][16] 其他 - 律师认为大会合法有效[18] - 公布备查文件及公告时间[19][21]
华新环保: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公告
2024-11-14 11:39
换届选举 - 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1] - 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均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1][3] - 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5] 人员变动 -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林耀武任期届满后任常务副总经理[6] -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红、郑俊果任期届满不再担任[6] 人员持股 - 林耀武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2,000,446股,间接持有500,000股[6][10] - 刘时权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公司股票499,200股[11] - 李仝未持有公司股票[12] 合规情况 - 林耀武、刘时权最近三年未受证监会行政处罚等[10][11] - 李仝未受过相关处罚和纪律处分[12] 其他信息 - 董事会成员中兼任高管职务的董事人数未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2] - 职工代表监事比例不低于监事总数三分之一[4]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2] - 李仝自2022年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12]
华新环保: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024-11-14 11:39
证券代码:301265 证券简称:华新环保 公告编号:2024-057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 次会议的通知期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6 名,实际参会董事 6 名。会议由 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张军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 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选举张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规范董事会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 ...
华新环保: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周霞)
2024-10-29 11:02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周霞作为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华新绿源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该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 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 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
华新环保: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10-29 11:02
股东大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 -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3人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 - 经全体独立董事的1/2以上同意,可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 - 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1] 提案与通知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8]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9] 投票与决议规则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现场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结束当日下午3:00[1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9]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0]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4] - 董事会和监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等事项由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通过[35] - 连续十二个月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37] - 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10%等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8] - 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事项作出的决议,一般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涉及特定事项需2/3以上通过[44] 其他规则 - 股东大会召开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通知指定的其他地方[22] - 股东可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等相关凭证[25] -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由相应人员主持[29] - 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应作报告[30] - 会议主持人应在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40] - 股东持有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5%及此后每增减5%时,需按规定报告、公告并限制买卖[41]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以上的股东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非独立董事或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45]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47] - 股东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须于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交意图及候选人简历[47] - 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发出通知时应披露意见及理由[44] -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提名人应提供候选简历和基本情况资料[44]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39] - 表决票保存期限至少为十年[52] - 股东有权在决议做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规的股东大会决议[55]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55]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至少为十年[5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决定[59]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等关联交易应提交董事会[61] - 未达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提供担保事项,董事会审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及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60] - 未达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提供财务资助事项,董事会审议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及时披露[61] - 股东大会授权应以决议形式作出,事项、权限等应明确具体[61] - 国家法规或《公司章程》修改致规则抵触时,公司应及时召开股东大会修改规则[63]
华新环保: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余大洪)
2024-10-29 11:02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余大洪为华新绿源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 作为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参见该独立董 事候选人声明)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 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 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 ...
华新环保: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10-29 11:02
公司治理调整 - 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 - 拟将董事会成员由8人减至6人,非独立董事由5人调为4人,独立董事由3人调为2人[2] - 拟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 议案审议情况 - 修订《公司章程》议案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2/3以上有效表决权股份通过[3] -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以市场监督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