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环保(301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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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环保: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03 12:1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条件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时不得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 - 公司上市最近36个月内出现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时不得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 - 公司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时不得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 激励对象的资格限制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不得参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不得参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 - 激励对象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情形的不得参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 激励对象范围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2] - 激励对象必须在考核期内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保持聘用或雇佣关系 [2] - 激励计划不包括外部董事、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 [2] 激励计划合规性 - 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2] - 激励计划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 [2] - 激励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 激励计划实施意义 - 激励计划有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 [3] - 激励计划有利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 [3] - 激励计划仍需提交上级审批部门审批并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3]
华新环保: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3 12:11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28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发出,由监事会主席巴雅尔主持 [1] -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1] 员工持股计划审议 - 审议通过《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法规,履行了法定程序 [2] - 计划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无强制参与情形,旨在建立人才与股东共享机制,优化薪酬结构,吸引保留人才 [2] - 因监事均为计划参与人员,全体回避表决,议案将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5]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确保计划规范运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4][5] - 考核指标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能完善公司治理并形成价值分配体系 [5] - 监事回避表决,议案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5] 股权激励计划审议 -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规定,履行了法定程序 [5] - 计划旨在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吸引留住人才,绑定股东、公司及核心团队利益 [5]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或弃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6] 限制性股票激励考核办法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确保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法规要求 [6][7] - 考核指标设计科学,能约束激励对象并达成目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7]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或弃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7] 综合授信申请 -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综合授信,采用信用担保方式 [7] - 授信旨在保证现金流量充足,符合发展需求,无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7]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或弃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7]
华新环保: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6-03 12:10
股东会基本情况 -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6月20日下午14:30召开现场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1:30及13:00-15:00 [1] - 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审议事项包括员工持股计划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1][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3日,登记在册股东可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参与投票,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结果为准 [2] 会议审议事项 - 提交表决的6项议案均涉及股权激励计划,包括《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配套管理办法 [2] - 中小投资者(持股<5%且非董监高)表决结果将单独计票并披露 [2] 参会登记方式 - 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自然人股东需持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需额外提交授权委托书 [3] -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17:00,登记文件需包含《参会股东登记表》 [3][4] 网络投票操作 - 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与网络投票 [4] - 投票规则明确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6] 其他会务信息 - 会议联系人为证券部李仝,联系方式包括电话010-80829768及邮箱dsh@hxepd.com [4] - 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对每项议案的表决意见,涂改或多选视为弃权 [5]
华新环保(301265) -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5-06-03 11:47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134.8938万股,占公告日股本总额0.4452%[5][25] - 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不超过44人[6][22] - 授予价格为6.1元/股[6][33] - 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6][28] -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授予及公告,否则终止[8][28] 激励对象获授情况 - 总经理王建明等5位高管共获授70万股,占授予总数51.9%[26] - 其他核心人员39人共获授64.89万股,占授予总数48.1%[26] 考核目标 - 2025年营收增长率目标值不低于10%或8%,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或10%[37] - 2026年营收增长率目标值不低于20%或16%,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或20%[37] 价格与费用 - 草案公告前不同交易日均价50%在4.58 - 4.81元/股[33] - 预计授予股票总费用523.24万元,2025 - 2027年分别摊销226.54、240.5、56.21万元[50] 其他规定 - 限制性股票分两期归属,每期50%[29] - 董事和高管任职转让股份受限,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30]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激励计划或终止或调整[52][53] - 激励对象特定情形失去资格,未归属股票作废[55]
华新环保(301265) -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5-06-03 11:47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134.8938万股,占公告日股本总额0.4452%[5][26] - 激励对象不超44人[6][23] - 授予价格6.1元/股[6][34] - 有效期最长不超36个月[6][29] 人员获授情况 - 总经理王建明等3人各获授10万股,各占授予总数7.41%[27] - 常务副总经理林耀武获授5万股,占授予总数3.71%[27] -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李洪伟获授35万股,占授予总数25.95%[27] - 其他核心人员39人获授64.89万股,占授予总数48.10%[27] 考核指标与归属条件 - 考核年度为2025 - 2026年[37] - 2025年营收增长率目标值不低于10%,触发值不低于8%[38] - 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不低于15%,触发值不低于10%[38] - 2026年营收增长率目标值不低于20%,触发值不低于16%[38] - 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不低于30%,触发值不低于20%[38] - 公司层面按业绩指标完成度确定归属比例[39] - 个人绩效考核合格归属比例100%,不合格为0[39] 流程与时间安排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草案及摘要[44] - 经董事会审议、公示、公告后提交股东会审议[44] - 股东会审议通过且达授予条件授予限制性股票[46] - 股东会通过后60日内完成授予,否则终止计划[48] - 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24] 费用与计量 - 预计2025年6月授予134.89万股,摊销总费用523.24万元[60] - 2025 - 2027年分别摊销226.54万元、240.5万元、56.21万元[60] - 公允价值计量模型以2025年5月30日为基准日[60] 调整与终止 - 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况按公式调整数量和价格[53][54][55] - 公司在股东会审议前变更或终止经董事会审议[50] - 审议通过后变更或终止由股东会决定[52] - 特定情况激励计划终止或激励对象失去资格[66][69] 其他规定 - 激励计划与法规冲突以法规为准[76] - 激励计划由董事会负责解释[76] - 文件发布时间为2025年6月3日[77]
华新环保(301265) -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5-06-03 11:47
股权激励计划 - 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20%[3]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3]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本次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20%[3] -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从首次授予权益日起未超10年[3] 限制性股票 - 限制性股票(一类)授予日与首次解除解限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4] - 每期解除限售时限不少于12个月[4] - 各期解除限售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50%[5] - 限制性股票(二类)授予日与首次解除解限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5] - 每个归属期时限不少于12个月[5] - 各期归属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50%[5] 财务与合规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2] 激励对象与程序 - 激励对象未包括特定大股东及其亲属[2] - 监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发表意见[5] - 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发表专业意见[5] - 董事会表决草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6] 其他 - 不存在重大无先例事项[6] - 公司保证填写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并承担法律责任[6] - 文档日期为2025年6月3日[7]
华新环保(301265)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
2025-06-03 11:47
公司基本信息 - 2022年12月16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代码301265[8] - 法定代表人为张军,住所位于北京市通州区[9] - 经营范围包括固体废物治理、技术服务等[9] 审计与合规 - 2025年4月21日致同出具2024年度审计和内控审计报告[11] - 最近一年财报和内控审计报告无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11] - 上市后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12] 激励计划 - 2025年5月30日董事会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3] - 激励目的是健全长效机制,吸引和留住人才[16] - 激励对象不超过44人[17] - 拟授予134.8938万股,占股本总额0.4452%[18] - 总经理等3人各获授10万股,占授予总数7.41%[19] - 常务副总经理获授5万股,占授予总数3.71%[19] - 董秘兼财务总监获授35万股,占授予总数25.95%[19] - 其他39人共获授64.89万股,占授予总数48.10%[19] - 有效期内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未超股本总额20%[19] - 任一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未超股本总额1%[19] - 需公示名单、审核意见、自查内幕交易[33] - 需经股东会2/3以上表决权通过[34] - 股东会通过60日内授予股票并完成事宜[34] - 名单内部公示不少于10天,监事会会前5日披露情况[37]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39][40] - 监事会认为激励计划利于公司,不损害股东利益[42] - 关联董事审议时已回避表决[43] - 符合实施条件,尚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45]
华新环保(301265) -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06-03 11:46
激励计划考核 - 考核年度为2025 - 2026年,每年考核一次[7,10] 业绩目标 - 2025年营收增长率不低于10%或8%,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或10%[7] - 2026年营收增长率不低于20%或16%,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或20%[7] 归属比例 - 公司层面业绩指标完成度与归属比例挂钩[13]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合格归属比例为100%,不合格为0[9] 考核流程 - 考核期间为前一会计年度,委员会5个工作日通知结果[10,14] - 被考核者5个工作日内可申诉,委员会可复核修正[14] 记录保存 - 绩效考核记录保存5年,超期委员会有权销毁[14]
华新环保(301265) -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2025-06-03 11:46
员工持股计划人员与资金 - 拟参与员工持股计划员工不超78人,董监高7人,其他员工不超71人[5] - 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不超1480.47万元,股份上限242.7万股[7] 股份回购情况 - 2024年2月19日至7月18日累计回购377.5938万股,占总股本1.2463%,成交3351.414996万元[9][10] - 2024年回购资金3000 - 6000万元,回购价不超15.06元/股[8] - 2024年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9.71元/股,最低7.33元/股[9] 员工持股计划股份相关 - 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份价格6.1元/股[10] - 员工持股计划持股不超242.7万股,占股本0.8011%[12] - 公司全部有效员工持股计划持股累计不超股本10%,单个员工不超1%[13] - 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受让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票[8] - 员工持股计划拟认购242.7万股,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占比有规定[14] 员工持股计划时间安排 -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36个月,锁定期12个月[16][17] - 业绩考核年度为2025 - 2026年,分两期归属,每期50%[20][21] 业绩考核目标 - 2025年度营收增长率目标值不低于1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23] - 2026年度营收增长率目标值不低于2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23] 业绩考核归属规则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完成度有不同归属比例规则[24]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合格归属系数100%,不合格0[25] - 持有人实际可归属额度计算方式[26]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 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股东会审核,持有人会议为权力机构[27] - 管理委员会是日常监督管理机构,代表行使股东权利[27] - 持有人会议议案需出席持有人所持超50%份额同意通过[33] - 持10%以上份额持有人可提前1日提交临时提案[35] - 管理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人[36] - 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36] - 半数及以上持有人提议,管理委员会3日内发会议通知[32] - 管理委员会不定期会议主任召集,提前3日通知委员[38] - 委员提议临时会议,主任5日内召集主持[39] - 首次持有人会议由董事会授权代表召集主持,其后由管理委员会负责[32][33] 员工持股计划其他规定 - 存续期届满不展期或提前终止,管理委员会30个工作日内清算分配[48] - 存续期内变更需出席持有人超50%份额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49] - 单一持有人对应标的股票不超股本1%[44][45][46][47] - 管理委员会会议过半数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40] - 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包括股票对应权益等[41][42] - 存续期内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行使股东权利[43] - 存续期内持有人份额未经同意不得转让等[43] - 未满足归属条件持有人不得要求分配权益[43] - 锁定期满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股票[43] - 特定情形持有人提前退出,份额由管理委员会收回[44] - 存续期满且未延长则自行终止,锁定期满且资产为货币资金完成归属可提前终止[50] - 存续期内终止需出席持有人超50%份额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50] - 董事会与股东会审议通过不构成对员工聘用期限承诺[51] - 员工劳动关系按合同或协议执行[52] - 员工持股计划无第三方奖励等安排[52] - 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按规定执行[52] - 员工持股个人所得税个人承担[52] - 计划条款与法规冲突按国家规定执行[52] - 员工持股计划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52]
华新环保(301265) -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2025-06-03 11:45
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 参加对象预计不超过78人,董监高7人,其他员工不超过71人[8][25] - 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480.47万元,股份数量上限为242.7万股[9][27] - 购买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为6.1元/股[9][30] - 持股规模不超过242.7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为0.8011%[9][31][34] - 存续期为36个月,锁定期为12个月[10][37][38] - 业绩考核年度为2025 - 2026年,分两期归属,每期归属比例50%[41] 公司回购情况 - 2024年2月19日至7月18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3775938股,占总股本1.2463%,成交总金额33514149.96元[29] 业绩考核目标 - 2025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Am不低于10%,An不低于8%;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Am不低于15%,An不低于10%[43] - 2026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Am不低于20%,An不低于16%;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Am不低于30%,An不低于20%[43] 考核归属比例 - 对应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Z≥Am时,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45] - An≤Z<Am时,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Z/Am*100%[45] - Z<An时,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0[45]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合格,归属系数为100%;不合格,归属系数为0[46] 管理与决策机制 - 由公司自行管理,股东会审核批准,持有人会议为内部管理权力机构,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监督和管理[48] - 半数及以上持有人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应在收到提议和议案后3日发出书面通知[51] - 持有人会议每项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视为表决通过[5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1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1日提交临时提案[52] - 管理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人,委员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主任由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53] 费用相关 - 2025年6月若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将237.7万股公司股票过户至计划,按9.58元/股测算,应确认股份支付总费用844.6万元[74] - 预计员工持股计划费用摊销:2025年369.51万元、2026年387.11万元、2027年87.98万元[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