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帮股份(30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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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帮股份(301233) - 《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10-27 09:17
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参股公司的资金支持行为,保障资金安全、维护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确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其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适用本制 度。 核心原则:所有资金支持行为均不得损害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需以战略 协同、风险可控、公平公正为前提,重点防范向非主业、高风险或无回报预期的 子公司过度输血。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超过 50%(含),或虽未超过 50%但 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如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主导董事会等)的 子公司; 参股公司: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不足 50%且无控制权(包括但不限于通 过董事会席位、协议等方式无法主导决策)的子公司。 第三条 下列情形属财务资助 (一)在主营业务范 ...
盛帮股份(301233)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10-27 09:17
对外投资标准 - 重大投资经股东会审议:资产总额占比超50%等[7][8] - 董事会审批且披露:资产总额占比超10%等[8] 投资计算与规定 - 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负值取绝对值[9] - 分期缴足出资以协议约定总额算[10] 审批程序与办法 - 业务部门形成报告按流程提交审批[13][14] - 办法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会通过生效[17] 其他要点 - 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3] - 投资原则:合法、符合战略、适度、效益优先[4] - 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6]
盛帮股份(301233) - 《 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7 09: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1287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5147万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为5147万股,均为普通股[17] 股权结构 - 发起人赖喜隆持股1950万股,比例60.78%[16] - 发起人赖凯持股900万股,比例28.05%[16] - 发起人葛永会、刘志远各持股75万股,比例2.34%[16] - 发起人范德波持股60万股,比例1.87%[16] - 发起人张焕新持股54万股,比例1.68%[16] 股份限制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7]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种类股份总数25%,上市12个月内及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25]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凭证[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对违规董高提起诉讼[32] 股东会审议事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需审议[43]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担保事项需审议[44]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90]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11]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1名为职工董事[119]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4] - 每连续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连续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70]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79,180]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9]
盛帮股份(301233)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10-27 09:17
互动易平台制度 - 公司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提问回复管理制度[2] - 发布信息和回复应诚信、谨慎、客观,不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4]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发布和回复,提交董秘审核[8]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4][15]
盛帮股份(301233) -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投票权实施细则》
2025-10-27 09:17
(一)采用非公开方式获得公司股东委托; (二)未主动征集情况下受到公司股东委托; (三)法律、行政法规或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投票权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保护股东利益,促使广大股东积极参与公司管理,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征集投票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开征 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开征集股东权利(以下简称"公开征集"),是指符 合条件的主体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提 案权等股东权利的行为。 下列行为不属于本细则所称公开征集的行为: 第三条 开展或参与公开征集活动,应当诚实信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交易所的规定,不得滥用公开征集损害他人合法 权益,不得在公开征集中实施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以及其他违法 违规行为。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公开征集。 第四条 公司股东接受公开征集,将表决权、提案权等股东权利委托征集人 代为行使的,应当将其所拥有权益的全部股份 ...
盛帮股份(301233)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27 09:17
公司管理架构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5] - 财务总监分管公司财务管理工作[9] 重大事件报告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或财务重大事件[10] 总经理办公会 - 总经理办公会处理日常生产经营及管理工作,由总经理主持[12][13] - 应有明确议题,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参会人员,有会议记录且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4][15] - 至少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集[15] 细则相关 - 本细则由董事会制订,通过后生效实施并负责解释[17][19]
盛帮股份(30123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0-27 09:17
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 联交易,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 为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能够通过必要的关联交易顺利地开展,保障股东和公司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五) 与关联人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股东及当事人就该事项进行表决 时,应采取回避原则 第四条 公司在处理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相关交易不得存 在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为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其他被关联人侵占利益的情形。 1 (一) 诚实信用原则; (二) 平 ...
盛帮股份(301233) - 《累积投票实施制度》
2025-10-27 09:17
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不包括职工董事,下同)的行为,保证股东充 分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非 职工代表董事时,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该次股东会 应选董事人数之积,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数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 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数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 选。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拟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董事会应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 中,明确本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六条 董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一)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提名,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 3%以上的股东也可以书面形式提名,但每一单独或共同提名股东提名董 事候选 ...
盛帮股份(30123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0-27 09:17
薪酬制度适用对象 - 适用于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 薪酬决定与制定 - 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决定,高管薪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薪酬标准与方案[5] 薪酬构成与发放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月薪和年终绩效奖励构成[8] - 月薪按月发放,绩效奖励年终一次性发放[11] - 独立董事、外部董事津贴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月发放[12] 薪酬相关其他要点 - 薪酬为税前,公司代扣代缴[12] - 薪酬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资增幅、通胀水平等[15] - 可实施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激励相关人员[17] 制度生效与管理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20]
盛帮股份(301233)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10-27 09:17
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规范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公司债券、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 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 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募集资 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批注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集中管理和使用, 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