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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杨精密(3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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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杨股份(301210) -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之法律意见书
2025-02-11 11: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8年3月完成公司制改造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7月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6月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10] - 公司注册资本为8245.6356万元[11] 激励计划概况 - 2025年2月1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14] - 拟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计129.2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8245.64万股的1.57%[14] - 首次授予120.4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46%,占授予股票总数的93.19%;预留8.8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1%,占授予股票总数的6.81%[14] - 激励对象共计68人,不包括独立董事等特定人员[17] - 预留部分权益授予对象须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17]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54个月[23] 归属安排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两期归属,每期归属比例为50%,分别在首次授予之日起12 - 24个月、24 - 36个月[27]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两期归属,每期归属比例为50%,分别在首次授予之日起12 - 24个月、24 - 36个月[27] 交易限制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9]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0] 价格与资金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0.98元/股,不低于草案公告前相关均价的50%[31]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公司不为其提供财务资助[47] 程序要求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18] - 公司应在履行公示、公告程序后,将《激励计划(草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3] - 独立董事应就《激励计划(草案)》向所有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43] - 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激励计划(草案)》需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3] - 股东大会批准后,董事会根据授权办理《激励计划(草案)》实施相关事宜[43] 合规情况 - 金杨股份本次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48][49][50]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激励计划已履行现阶段必要法定程序,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48][50] - 金杨股份具备实行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50] - 《激励计划(草案)》包含必要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50] - 激励对象的确定符合相关规定[50] - 公司承诺按要求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50]
金杨股份(301210)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02-11 11:01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 体系,激励公司员工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 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计划")的规定,特制定公司《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股权激励 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 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 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 ...
金杨股份(301210)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2-11 11:00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15:00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2月24日[5] - 会议审议4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议案[6][7][8]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2月27日9:15 - 15:00[2][15][16] - 普通股投票代码为“351210”,简称为“金杨投票”[14] 登记信息 - 登记时间为2025年2月26日9:00 - 11:30、13:00 - 16:00[9] - 异地需在17:00前寄达或传真[9] 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和传真为0510 - 88756729,邮箱为dshbgs@wx - jy.com[13] - 通信地址为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张马桥路168号,邮编214117[13]
金杨股份(301210) -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2-11 11:00
会议信息 -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2月9日发通知,2月11日召开[2] - 应出席监事3人,实出席3人,董秘、财务总监列席[2] 激励计划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需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权通过[3][4][5][6][7][10] - 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7] - 监事会会前五日披露审核意见及公示说明[7]
金杨股份(301210) -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2-11 11:00
会议相关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9位董事全到[2] - 提议2025年2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全票通过[19][20] 激励计划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三议案赞成4票,回避5票,待股东大会通过[5][9][15] 贷款申请 - 武汉金杨、厦门金杨拟各申请不超5亿项目贷款,期限不超10年,以自有资产抵押[16][17]
金杨股份:国投证券关于金杨股份发行前部分股份上市流程的核查意见
2024-12-26 08:19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无锡 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杨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金杨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 部分股份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22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614,089 股,并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82,456,356 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66,020,184 股, ...
金杨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24-12-26 08:19
股份限售解除 - 本次1户股东解除限售450,000股,占总股本0.5457%[2]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2024年12月31日上市流通[2] 股本结构 - 首次发行后总股本82,456,356股,限售股占比80.07%[3] - 截止公告日,限售股占比62.62%[4] - 本次解除后,限售股占比62.08%[10] 股份流通情况 - 2024年1月2日,网下配售895,264股上市流通[3] - 2024年7月1日,15户股东13,487,570股上市流通[4] 其他 - 股票触发股份锁定期延长承诺[7] - 原董秘离任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8] - 保荐机构对部分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12]
金杨股份: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12-11 09:19
利润分配 -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11月8日股东大会通过[2] - 以82456356股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股利3元(含税),共派24736906.8元(含税)[2] 股权登记与除权除息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12月19日[4] 股东权益 - 权益分派实施后,相关股东承诺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57.43元/股[8] 咨询信息 - 咨询联系人姚云,电话0510 - 88756729[10]
金杨股份: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1-08 08:41
证券代码:301210 证券简称:金杨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5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1.会议召开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8 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8 日 9:15—15:00。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