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逸豪新材(301176)
icon
搜索文档
逸豪新材(30117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1-18 11:02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 质量和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推进公司内 控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 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 响时的责任认定、追究与处理,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及其负 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条 公司有关人员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 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 ...
逸豪新材(30117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1-18 11:02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 - 不确定或临时商业秘密可暂缓披露[4] - 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可豁免披露[4] 管理与流程 - 事务由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10] - 业务部门或子公司需提交审批资料[10] - 未获董事长审批应及时披露[12]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被处罚应检查更正并问责[14]
逸豪新材(30117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1-18 11:02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不得 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 司。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者向 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
逸豪新材(301176)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1-18 11:02
内部审计制度 -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规范工作、保护投资者权益[2] - 内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工作[6]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8] 内审部职责权限 - 职责包括检查评估内控、审计会计资料等[7][8] - 权限包括要求提供资料、制止违规行为等[9][10] 审计工作相关 - 涵盖与财报和信披相关业务环节[12] - 范围包括一般、专项及其他审计[12][14][15] - 根据规划拟定年度审计计划并报批[17] 审计流程 - 实施前需审前调查、制定方案并通知[17] - 方式可选就地或报送,结合事前中后审计[17] - 应获取证据并做结论,发现问题提意见[19][20] - 结束后出具书面报告报送审计委员会[20]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督导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20] - 内审部每年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2] - 董事会审议年报时对内控自评报告形成决议[22] 档案管理 - 审计资料以项目为单位归档,保管不少于五年[24] - 非内审部调阅须经审计委员会批准[25] 违规处理与制度生效 - 对重大违法违纪等行为相应处理[27]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其负责解释[30][31]
逸豪新材(30117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18 11:02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情形发生日起两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6] 持股与提案 - 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十[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1] 会议通知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12] 股权登记与会议间隔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5] 延期或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5]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投票授权 -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需公证并备置指定处[21] 会议主持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主持[21] - 审计委员会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主持,主席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成员主持[22]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23] 关联交易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回避,需宣布非关联方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27]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8]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28] 累积投票制度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度,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别表决[29] 会议记录保存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4]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公告出席人员、股份比例、表决方式、提案结果和决议内容[37] 决议通过比例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6]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7] 回购决议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相关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在决议次日公告[37]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38] 判决执行与披露 - 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或裁定后,公司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执行,涉及更正前期事项的及时处理并披露[40] 规则适用与生效 - 本规则未规定或与其他规定不一致时,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为准[42]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43] 规则解释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4]
逸豪新材(301176) -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1-18 11:02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 | | | | |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赣州逸豪实业有限公司整 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60700754225484B。 第三条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核 通过,并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226.6667 万股,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anzhou Yihao New Materials Co., Ltd. ...
逸豪新材(30117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1-18 11:02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担保行为,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公司财产安全,降低经营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含控股子公司)的债务向 债权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等形式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 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保风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 务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 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任何人无 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
逸豪新材(30117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1-18 11:02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年11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确 保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 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责任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进行报告的制度。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的责任人,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 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和联络人作为信息的直接掌握者,有义务作为信息报告人(以 下简称"报告人")及时通过直接或间接途径向 ...
逸豪新材(301176)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11-18 11:02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赣州 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公司关联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者调节利润,不得 以任何方式隐瞒关联关系。违反相关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 任。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应视同公司行为。如需公司董事 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应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再由子公司董事会 (或执行董事)、股东会(或股东)审议。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与关联方就关联交易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可执行。 第五条 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方以垄断采购或者销售渠道等方 式干预公司的经 ...
逸豪新材(30117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1-18 11:02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 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 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与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 挂钩。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