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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灵股份(301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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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灵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2024-02-22 09:04
证券代码:301168 证券简称:通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 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分别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为保障募投项目 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年产650万套新能源汽车顶蓬、 挡泥板、线束等零部件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江苏通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提供借 款8,800.00万元。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2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 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9.0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72,400,000.00元,扣除 全部发行费用(不含增 ...
通灵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22 09:04
证券代码:301168 证券简称:通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19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2月22日 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严荣飞先生召集并主持。 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通灵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逐项审议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议案,决议情况如下: 回避表决情况: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 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向子公司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 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 ...
通灵股份: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2024-02-08 08:41
证券代码:301168 证券简称:通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 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 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2023年5月17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0)。2024年2月7日,公司收到立信出具的《关于注册会计师变更的告知 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情况 本所作为贵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钟建栋先生和王克平先生作 ...
通灵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2-08 08:41
证券代码:301168 证券简称:通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或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2 月 8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8 日 9:15-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C 楼 2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71,268,22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59.3902%。其中: ...
通灵股份: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2-08 08:4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 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
通灵股份: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2024-02-06 11:34
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3年2月27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 - 2023年3月1 - 10日对拟激励对象进行公示并更正名单[2] - 2023年3月16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3] - 2023年3月20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调整激励对象名单等议案[4] - 2024年2月6日公司审议通过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议案[1] 激励计划价格 - 调整前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为34.77元/股[5] - 调整后2023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4.67元/股[8] 分红情况 - 2022年以总股本12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6] 相关意见 - 监事会同意授予价格由34.77元/股调整为34.67元/股[10] - 律师认为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合法有效[11]
通灵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4-02-06 11:34
激励计划 - 2024年2月6日会议通过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议案[1] - 激励对象91名,主体资格合法有效[1][2] - 授予日为2024年2月6日,价格34.67元/股[2] - 授予91名对象20.00万股限制性股票[2]
通灵股份: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2-06 11:34
证券代码:301168 证券简称:通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4年2月6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34.67元/股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20.00万股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 件已成就,根据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同意以2024年2月6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91名激励对象共计20.00万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4.67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 ...
通灵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
2024-02-06 11:34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预留授予日) 一、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表所示: | | 获授限制性 | 占授予限制 | 占公司股本 | | --- | --- | --- | --- | | 姓名 职务 | 股票数量(万 | 性股票总数 | 总额的比例 | | | 股) | 的比例(%) | (%) | | 部门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管理人 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 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 | 20 | 10 | 0.17 | | 其他员工(91 人) | | | | | 合计 | 20 | 10 | 0.17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 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 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所致。 序号 姓名 1 朱湘临 2 蒋丰根 3 吴永金 4 倪琳 5 施素凡 6 丁锐 7 蒋欣欣 8 陈小兵 9 鄂启根 10 刘为可 11 陆廷明 ...
通灵股份: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2-06 11:34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 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 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灵股份")的委托,作为公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就通灵 股份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以下简称"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为"《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为"《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 称为"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