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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天地(30115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8 13:04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 | |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六条 公司提供担保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对外披露。公司下列对 外担保行为,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财产安全,进一步加强公司银行信用管理和规范公司对外担保 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对于债务人(包括公 司的控股子公司)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 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公司对外担保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互利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 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四条 本管理 ...
三维天地(301159)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08-28 13:04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委托理财事项的管理,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 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在控制 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公司委托 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 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 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 财须报经公司审批,未经批准不得进行任何理财活动。 第二章 委托理财管理原则 第四条 公司从事委托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 增值"的 ...
三维天地(30115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8 13:04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是指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关系。投资者关 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 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 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决 策造成的误导。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
三维天地(30115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8 13:04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不包括公司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 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的行为、对外提供担保行为,以及以寻求短期差价 为目的的股票、基金、期货、外汇及衍生金融工具等的投资。 公司原则上不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或者进行以股票、利率、 汇率和商品为基础的期货、期权、权证等衍生产品投资。公司经过慎重考虑后, 仍决定开展前述投资的,按照本制度第三章规定进行审批。 1 (二)新增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三)现有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四)公司经营性项目及资产投资; (五)股票、基金投资; (六)债券、委托贷款及其他债权投资; (七)委托理财; (八)其他投资。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 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公司合营、合资、参股的企业(以下简称"参股企 业")进行本制度所述对外投资事项,可能对公司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当参 照本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再依照参股企业的章程等有关制度行使 公司的权利。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 ...
三维天地(30115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28 13:04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拟披露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 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 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 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 ...
三维天地(30115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08-28 13:04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 职能作用,规范完善董事会运作程序,促进提高公司质量,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北京三维天地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会议可根 据需要研究讨论上市公司相关事项,并从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角度出发进行思考 判断,形成讨论意见,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至少每年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半数以上 独立董 ...
三维天地(30115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13:0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董事会认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独立董事 应当在委员会成员中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 ...
三维天地(30115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8 13:04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如下: (一)存在《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情形之一的;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 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 未届满;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六)法律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
三维天地(30115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13:04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 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作为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主持战略委 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 ...
三维天地(301159)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8 13:04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 1 | | |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 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的经营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 理、财务负责人、技术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工作。 (一) 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 营管理能力; (二) 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 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 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的生产经 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四) 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所列情形之一,或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被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本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 (五) 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本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条 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