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科技(30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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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科技(301157)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5-04-24 13:10
关联交易数据 - 2025年度与信翔电子预计关联交易不超300万元[1] - 2024年度与信翔电子关联交易总额129.25万元[1] - 截至2025年4月16日已发生关联交易38.43万元[5] 采购数据 - 2024年采购线束预计150万元,实际129.25万元[7] - 2024年采购线束实际占同类业务比例5.72%[7] 信翔电子财务数据 - 2024年底信翔电子总资产1104.17万元,净资产654.08万元[9] - 2024年度信翔电子营收141.53万元,净利润1.17万元[9] 会议审议 - 多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2][16][17]
华塑科技(301157) - 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2025-04-24 13:10
目 录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审计说明…………………………………………………………第 1—2 页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第 3—3 页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5〕6403 号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塑科技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后 附的华塑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华塑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 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华塑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华塑科技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汇 ...
华塑科技(301157)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5-04-24 13:1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05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000,000 股,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6.50 元,共计募集资金 847,500,000.00 元,坐扣承销费 64,620,000.00 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782,880,0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 荐费、审计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股票登记费及发行文件制作费 等发行费用 97,650,499.83 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49,849,500.17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 资报告》(天健验〔2023〕70 号)。 1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 序号 | ...
华塑科技(301157) - 2024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4 13:10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塑科技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 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华塑科 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目 录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 页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5〕6415 号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认为,华塑科技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第 1 页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第 2 页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 ...
华塑科技(301157)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4 12:59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董事会 2025 年 04 月 25 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杭州华塑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徐新民先生、陈 为人先生和韩家勇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徐新民先生、陈为人先生和韩家勇先生的任职经 历以及提交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 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均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华塑科技(301157)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徐新民)
2025-04-24 12:59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 0 2 4年度述职报告 (徐新民) 2024年度,本人作为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 塑科技")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 诚信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 制衡和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就 本人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徐新民,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电路与系统专业, 副教授。1986年9月至1998年9月在杭州大学电子工程系任教;1998年9月至今在 浙江大学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任教;自2020年10月至今担任华塑科技独立董事; 2021年9月至今担任浙江大学金华研究院(浙江大学的派出机构)副院长。 2024年,公司共计召开5次董事会,本人出席5次,其中现场出席2次,通讯 方式出席2次,委托方 ...
华塑科技(301157)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4 12:59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 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障公司财务管理,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华塑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的内部审计管 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 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进 行监督和评价工作。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 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