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科技(30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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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科技: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3 10:57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股东净利润37806626.63元[1] - 2023年母公司净利润39930697.79元[1] 利润分配 - 以6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1.5元,共派9000000元[2] - 不送红股、不转增,剩余滚存下一年[2] 审议情况 - 利润分配预案待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4]
华塑科技(301157)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3 10:57
整体财务业绩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6231.6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2.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4.59万元,同比增长106.20%[5]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6231.68万元,较上期4387.43万元增长42.03%[25]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成本5744.28万元,较上期4013.30万元增长43.13%[25] - 2024年第一季度净利润924.59万元,较上期448.39万元增长106.20%[27] - 2024年第一季度综合收益总额为9244219.74元,上年同期为4507031.08元[28] - 2024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15元,上年同期均为0.1元[28] 现金流量情况 - 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2569.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23%[5] - 2024年第一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76681137.83元,上年同期为40060616.79元[30] -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25694845.29元,上年同期为 - 28946967.50元[31] - 2024年第一季度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为410000000元,上年同期为11000000元[31] - 2024年第一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8797572.33元,上年同期为 - 25045947.02元[31] - 2024年第一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29871629.60元,上年同期为803658587.33元[31] - 2024年第一季度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为32571.14元,上年同期为 - 137247.88元[31] - 2024年第一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3263668.58元,上年同期为749528424.93元[31] - 2024年第一季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366942487.04元,上年同期为789621513.14元[31] 资产与权益状况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12.14亿元,较上年度末减少3.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0.69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0.87%[5] - 期末流动资产合计11.36亿元,较期初11.78亿元下降3.58%[23] - 期末非流动资产合计7794.66万元,较期初8205.14万元下降5.00%[23] - 期末流动负债合计1.40亿元,较期初1.68亿元下降16.78%[23] - 期末非流动负债合计460.44万元,较期初3187.84万元下降85.56%[24] - 期末资产总计12.14亿元,较期初12.60亿元下降3.67%[23] - 期末负债合计1.44亿元,较期初1.99亿元下降27.75%[24] - 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10.69亿元,较期初10.60亿元增长0.87%[24] 财务科目变动原因 - 应收款项融资较上年末增长358.56%,主要系本期大型银行承兑汇票金额较大[10] - 预付款项较上年末增长45.10%,主要系预付的材料款增加[10] - 应交税费较上年末减少77.62%,主要系本期缴纳了上年末计提的第四季度所得税[10] - 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57.73%,主要系本期储能锂电营收增长较大且该领域毛利偏低[11] - 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49.12%,主要系同比研发人员增加导致人工薪酬增长[11] - 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1707.57%,主要系将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的收益增加[1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374.69%,主要系本期将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理财所致[13] 股东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8,677,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15] - 前10大股东中,杭州皮丘拉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6.89%,持股数量22,135,275股[15] - 杨冬强和李明星为一致行动人,分别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比例8.57%[16] - 杨冬强、李明星和杨典宣分别直接持有皮丘拉控股33.41%、33.41%和33.17%的股权[16] - 皮丘拉控股控制宁波敦恒,宁波敦恒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比例3.04%[16]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海富长江成长股权投资(湖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3,000,015股[15] - 前10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潘妙贞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122,100股[16] 限售股情况 - 2024年3月9日部分首发前限售股限售期届满,3月11日上市流通,解除限售股份数量5,660,055股,占总股本比例9.43%[20] - 期末限售股总数为39,339,945股,杭州皮丘拉控股有限公司等部分股东限售股拟于2026 - 9 - 9解除限售[18][19] - 陈曦、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海富长江成长股权投资(湖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首发前限售股于2024 - 3 - 9解除限售[18][19]
华塑科技: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韩家勇)
2024-04-23 10:57
会议召开情况 - 2023年召开8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5] - 独立董事出席8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5] 议案审议情况 - 2023年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多项议案[7] - 2023年审议通过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15] 人员聘任情况 - 2023年聘任财务总监、高级管理人员等[9][19] 报告披露情况 - 2023年按时编制并披露多份报告[16] 换届选举情况 - 2023年10月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19] 薪酬方案情况 - 2023年讨论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
华塑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3 10:57
经与会监事审议,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 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全体监事认真履行职责, 为公司监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证券代码:301157 证券简称:华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7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通知已于 2024 年 04 月 11 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4 年 04 月 22 日以现 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莹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华塑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23 10:5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华塑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塑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华塑科技 2023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05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15,00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6.50 元,共计募集资金 84 ...
华塑科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4-23 10:57
法定代表人: 杨冬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胡瑞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建丽 | 编制早位: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早征:人民中力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 | 上市公司核算的 | 2023年期初 | 2023年度占用累 2023年度占用 2023年度偿还 计发生金额 | 资金的利息 | | 2023年期末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 | | 司的关联关系 | 会计科目 | 占用资金余额 | (不含利息) | (如有) | 累计发生金额 | 占用资金余额 |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 |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属企业 |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 计 | | - |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附 ...
华塑科技: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3 10:57
业绩总结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2.82亿元,同比增长13.53%[3]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780.66万元,同比下降33.82%[3]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非净利润2670.89万元,较去年降低48.76%[3]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2.60亿元,较去年增长201.60%[3] 会议情况 - 2023年公司召开8次董事会,董事均出席且无异议[5] - 2023年公司召开4次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7] - 2023年战略委员会会议召开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4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召开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召开1次[9] 未来展望 - 2024年董事会规范信息披露工作,提升披露质量[15] - 2024年董事会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16] - 2024年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强化内部控制管理[17]
华塑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3 10:57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05月16日15:00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9:15 - 15:00[1]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05月09日[3] - 会议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10项议案[3][4] 会议登记与投票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4年05月13日9:00 - 12:00、13:00 - 17:00[5]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1157,简称华塑投票[10]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05月16日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11] 其他要点 - 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4] - 股东大会提案含2023年度报告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等[15] - 投票需按规定勾选,涂改按弃权处理[15]
华塑科技: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3 10:57
证券代码:301157 证券简称:华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对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 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04 月 22 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 (含本数)自有资金适当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 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二 )投资品种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把控风险,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3.00 亿元(含本数)部分自有资金适当购买投资期限不 ...
华塑科技: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3 10:57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杭州华塑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徐新民先生、 韩家勇先生、陈为人先生以及赵鹏飞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 意见: 董事会 2024 年 04 月 24 日 经核查,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徐新民先生、韩家勇先生、陈为人先生以及赵鹏 飞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提交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 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 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 司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 求。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