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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龙节能(30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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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龙节能(30115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4-24 15:43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制度及程序保证公平性[2] - 信息披露应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11] - 本制度适用于董事会秘书、董事等人员和机构[5] 披露内容与义务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4] - 重大信息包括业绩、收购兼并等方面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5] 披露方式与流程 - 公司信息披露采用直通披露和非直通披露两种方式,原则上采用直通披露[17] - 信息披露前需经提供信息部门负责人核对等流程[23] - 公司应制定定期报告和重大事件的相关程序[24] 定期报告要求 - 公司应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36] - 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年度、半年度等报告[36]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书面申请[37] 业绩预告情形 - 公司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应进行业绩预告[40]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40]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新增借款等超过上年末净资产一定比例应立即披露[4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占比达到一定标准需及时披露[50]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达到标准应及时披露[64] 股东回报政策 - 公司应根据自身条件和发展阶段制定并执行股东回报政策[64] 特定对象交流 - 公司与特定对象交流应以已公开披露信息等作为交流内容[71] - 公司应建立与特定对象交流沟通的事后核查程序[73] 保密与责任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保密工作[75] - 公司有关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应给予处分并可追究法律责任[77]
冠龙节能(30115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4-24 15:43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冠 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集团总厂长、业务总监、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 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 ...
冠龙节能(30115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4-24 15:43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公司应当完善股东会运作机制,平等对待全体股东,保障股东依法享有的知 情权、查询权、分配权、质询权、建议权、股东会召集权、提案权、提名权、表 决权等权利,积极为股东行使权利提供便利,切实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者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股东会的 法定职权。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者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其他职权的,应当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创业板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 引》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授权原则,并明确授权的具体内容。 第三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章程》 ...
冠龙节能(301151) - 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04-24 15:43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本指引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 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 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 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 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 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统一负责证 ...
冠龙节能(30115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4-24 15:43
选聘流程 - 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和股东会决定[3] - 审计委员会、过半数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7] - 选聘应采用竞争性谈判等公开方式,结果及时公示[9] - 选聘程序含审计委员会提要求、发布文件等多环节[9] 选聘条件 - 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等多项条件[4] - 选聘评价要素含审计费用报价等,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11] 审计费用 -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按公式计算,以满足要求的报价平均值为基准价[17]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情况[13]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3]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期限不得超两年[14] 续聘规定 - 续聘同一审计机构可不再开展选聘,经审计委员会提议和审议批准[18] - 续聘时审计委员会应对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和质量做全面客观评价[19] 其他规定 - 公司选聘、应聘等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5] - 拟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17] - 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8]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3] - 每年应按要求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等[13] - 出现六种情形公司应当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7] -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检查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21]
冠龙节能(301151)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4-24 15:43
舆情管理架构 - 成立舆情工作组,总经理任组长,董秘任副组长[3] - 舆情信息采集设在董事会办公室[4] 舆情分类与处理 - 分为重大和一般舆情,明确重大舆情定义[5] - 处理原则为快速反应等[5] 舆情汇报与处置 - 知悉舆情后按流程汇报,重大舆情报工作组[6] - 一般舆情董秘和办公室处置,重大舆情工作组决策[6] 重大舆情应对措施 - 包括调查真相、沟通媒体投资者、发公告等[7] 保密与追责 - 内部人员对舆情信息保密,违规追责[9] - 媒体编造虚假信息致损可追究法律责任[10]
冠龙节能(301151)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4-24 15:43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完善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行为,根据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 细则。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 乘以他有权选出的非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的董 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 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 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即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 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 事。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 定。 ...
冠龙节能(301151)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04-24 15:43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 备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以及《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公司各 部门、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以及接受报送的外部单位和个人。 本制度所称"外部信息使用人",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有权要求公司报送信息的各级政府部门、监管机构或者其他外部单位以及在信息 报送过程中能够接触、获取信息的人员。 第七条 公司依据统计、税收征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或其他 外部单位提前报送统计报表等资料的,应提醒相关单位和个人认真履行《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并按照一事一记的方式在知情人档案中 ...
冠龙节能(301151)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4-24 15:43
审计部设置与职责 - 审计部设负责人1名,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4] 审计工作频率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7] - 内部审计部每年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8]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9] - 审计部每季度至少对货币资金内控制度检查一次[10]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7] 审计事项范围 - 审计部在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4][15][16] - 审计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进行审计[18] 内部控制报告 - 公司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4] - 公司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一次鉴证报告[21] - 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对其形成决议[21] 报告披露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鉴证报告[22] 资料保存与违规处罚 - 内部审计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10年[12] - 违反制度的单位、个人和审计人员将受相应处罚[24] 特殊情况处理 - 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董事会需做专项说明[21] - 审计部发现内部控制缺陷,督促责任部门整改并后续审查;发现重大缺陷或风险,及时向董事会报告[14]
冠龙节能:2024年报净利润0.76亿 同比下降23.23%
同花顺财报· 2025-04-24 15:38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基本每股收益0.4522元 同比下滑23.03% 2023年为0.5875元 [1] - 每股净资产12.16元 同比微降0.33% 2023年为12.2元 [1] - 营业收入9.15亿元 同比下降13.43% 2023年为10.57亿元 [1] - 净利润0.76亿元 同比下滑23.23% 2023年为0.99亿元 [1] - 净资产收益率3.66% 同比下降23.91个百分点 2023年为4.81% [1] 股东持股变动 - 前十大流通股东持股总量416.58万股 占流通股7.47% 较上期减少274.16万股 [1] - 新进股东包括徐国新(122万股 占比2.19%) 齐春英(71.51万股 占比1.28%) 巴克莱银行(29.44万股 占比0.53%) [2] - 退出股东包括富拉凯咨询(原持股339.26万股 占比6.22%) 姚水金(原持股73万股 占比1.34%) [2][3] 分红方案 - 拟实施10派2.1元(含税)现金分红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