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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木科技(3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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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木科技(301110) -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4-28 16:40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 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及《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青 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忠实、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 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 ...
青木科技(301110) -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04-28 16:40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4][48] 信息披露要求 - 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提前泄露,不得内幕交易[5] - 关注传媒报道和交易情况,及时回复深交所问询并公告[6] - 自愿披露不得冲突、误导,应遵守公平原则[6] - 文件含定期报告等,在深交所网站等发布,全文和摘要披露要求不同[7] - 以中文文本为准,同时用外文需内容一致[9] - 针对性披露业绩波动,持续披露科研等重大信息[9] 披露时间与规则 - 年报4个月内、中报2个月内、季报1个月内披露[14] - 第一季度季报披露不早于上一年度年报[14] - 预计年度业绩特定情形1个月内预告[18] - 定期报告前可发业绩快报[18]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差异达10%以上及时更正[19] - 未按时披露季报停牌1天[20] - 未披露年报或中报,停牌不超2个月,至少发3次风险提示[21] - 未按要求改正财报,停牌不超2个月,至少发3次风险提示[21] - 预计不能2个月内披露年报,期间发业绩快报[21] - 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1个月内预告全年营收等[19][22] - 披露业绩预告后差异达20%以上或盈亏变化及时更正[22] 审计与审议 - 年报财务会计报告需经有相关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3][43] - 财务会计报告等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定期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需披露相关文件[19] 其他披露情形 - 任一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应披露[24] - 除董事长或总经理外董高人员无法履职超3个月应披露[25] - 重大事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27] - 涉及收购等股本重大变化,披露权益变动[29] - 证券异常交易及时了解因素并披露[29] 责任与处罚 - 各部门、子公司未按要求内部报告致披露问题,责任人担责[45][46] - 违反办法、擅自公开重大信息人员,董事会视情节处罚追责[46] - 聘请顾问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46] 其他规定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35] - 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为10年[43] - “及时”指两个交易日内[48] - 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48]
青木科技(301110)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辛宇)
2025-04-28 16:40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辛宇(已离任)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青木科技")独立董事, 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离任,在 2024 年度任职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青 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尽职、忠实履行职责, 积极、准时出席 2024 年度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下: 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3 年 10 月迄今就职于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系主任(2009 年 1 月至 2013 年 1 月)、副院长(2013 年 1 月至 2016 年 1 月)等职。 ...
青木科技(301110) -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04-28 16:40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的财务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控股企业的对外担保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含公司实际控制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 对外担保总额之和。本制度所称的"总资产""净资产"以公司合并报表为统计口径。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风险。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公司各层级企业未经公司董事会 ...
青木科技(301110) -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4-28 16:40
第一章 总 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规 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一条 为强化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以下称"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 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 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 ...
青木科技(301110) -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4-28 16:40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 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 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 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 ...
青木科技(301110)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浩)
2025-04-28 16:40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浩)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青木科技")独立 董事,在 2024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尽职、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准时出席 2024 年度 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 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长江商学院 EMBA。2015 年至今,任职三体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现任该公司监事。2023 年 5 月至今担 任青木科技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 ...
青木科技(301110) -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4-28 16:40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主要职责及任职资格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兼任。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 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 报酬。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指定联络人。 公司应当设立由董事会秘 ...
青木科技(301110) -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5-04-28 16:40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 告和保密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 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事项,明确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及有关人员重大事项内 部报告的程序和职责,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所规定的 应报告的信息时,本制度规定的负有报告义务的联络人和责任人,根据报告程序 将相关事项按公司组织结构体系,逐级归集并向总部各相关职能部门报告的信息 流转传递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以及接触信息的相 ...
青木科技(301110) -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4-28 16:40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 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是指可以接触、获取内幕信息的公 司内部和外部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及其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内部参与重大事项筹划、论证、决策等环节的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而知悉内幕信息的财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信息披 露事务工作人员; (五)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如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