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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诚医药(301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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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诚医药(301096) - 公司章程
2025-11-21 11:3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27,041,667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9,228,284元[7]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150万股,每股1元[15] 股权结构 - 邵春能持股790万股,比例68.70%;赵君妃和新昌百众各持股100万股,比例8.69%[1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09,228,284股,均为普通股[16] 股份限制 - 董事等任职期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别总数25%[22] - 上市前股份及董事等上市1年内、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2]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可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规定[23]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特定情形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7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80] 高管相关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96]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96] 信息披露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4个月内披露年报,2个月内披露中报[101]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1]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1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19]
百诚医药(30109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1-21 11:32
制度适用人员 - 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子公司负责人等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人员[3] 责任追究原则 - 遵循实事求是、过错与责任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3] 责任情形及处理 - 违规致年报重大遗漏或差错应追究责任[4][5] - 情节恶劣等应从重或加重处理[5] - 有积极表现应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6] 追究责任形式 - 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等[7][8] - 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确定[8] 其他规定 - 季报、半年报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执行[10]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解释[10]
百诚医药(301096) - 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21 11:32
委员会组成 - 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含1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1/3以上全体董事提名[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董事长担任[4]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提前7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全体同意可豁免)[11]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7]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14] 职责与决策 -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研究并提建议[2] -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9]
百诚医药(301096) -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11-21 11:3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行为,完善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 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百诚 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 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日常工 作,保管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资料。 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的有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 (三)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企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
百诚医药(301096)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1-21 11:32
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管理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确保 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的正确、合理,提高民主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适用于公司全体经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第二章 经理人员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 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 刑的 ...
百诚医药(30109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21 11:3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提名[4] 会议召开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1次,临时会议可由主任委员或1/2以上委员提议召开[11] - 定期会议提前7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11]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委员管理 - 连续2次无故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委员职务[12] 文件存档 - 会议记录等文件交董事会秘书存档,保存10年[14]
百诚医药(30109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1-21 11:32
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 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 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 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股份变动管理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点或者期间内委托公司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网站申报其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证券账户、 离任职时间等): 第 1 页 共 6 页 (一) 新上市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申请股票初始登记时;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相关办理程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
百诚医药(30109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11-21 11:32
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 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 规则中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可以无须向深交所申请,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 并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 ...
百诚医药(30109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1-21 11:32
董事辞职与补选 - 公司收到董事辞职报告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4] - 公司应在董事提出辞职60日内完成补选[4] 人员职务解除与手续办理 - 特定情形发生30日内解除董高职务[5] - 董高正式离职5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8] 股份转让限制 - 董高任职期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11] - 董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11] 信息申报与复核 - 董高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1] - 离职董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申请复核[14]
百诚医药(301096)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21 11:32
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的独立董事应为专业会计人 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商业经验和 良好的职业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审计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委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 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应尽快选举产生新的委员人选。在新成 员就任前,原成员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