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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光股份(30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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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光股份: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04-21 07:40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333.3334万股A股,每股36.31元,募资121033.34万元,净额109997.56万元[3] - 募投5项目总投资37692万元,超额募资72305.56万元[5][6] 项目资金 - 截至2024年3月31日,三项目专户分别有资金2023.54万、2632.59万、2417.57万元[8] - 年处理15000吨食品级树脂生产线项目进度89.10%,节余2023.54万元[12] 资金安排 - 2169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0615.56万元投入新材料项目[6] - 拟将2023.54万元节余资金永久补流并注销专户[15][16] 审议进展 -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补流事项通过董、监事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19] - 保荐机构对此事项无异议[19]
争光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肖连生)
2024-04-21 07:40
会议情况 - 2023年召开7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均出席[4] - 2023年召开多场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发表意见[7][8][9] 制度与薪酬 - 2023年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7] - 2023年度董事及高管薪酬方案审议合规[14] 履职情况 - 2023年独立董事履行义务促进公司发展[15] - 2024年将按规定履职维护股东利益[16]
争光股份: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2024-04-21 07:40
审计情况 - 审计公司对争光股份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汇总表进行审计[4] - 审计工作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8] - 审计报告日期为2024年4月18日[10] 审计结论 - 审计公司认为汇总表如实反映公司2023年度情况[9] 责任归属 - 公司管理层负责提供资料并编制汇总表[6]
争光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建设期的核查意见
2024-04-21 07:40
融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333.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36.31元,募集资金总额121033.34万元,净额109997.56万元[1] 项目投资 - 年处理15000吨食品级树脂生产线等7个项目有承诺投资及累积投入金额和投资进度[4][6] 项目进度调整 - 厂区自动化升级改造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时间延至2024年12月31日[8] 专利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共拥有22项专利[14] 管理策略 - 公司实行扁平式管理,控制成本,建立人才和培训体系[17] 项目评估 - 厂区自动化升级改造等项目有相应效益,募投项目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18][19] 决策程序 - 2024年4月18日审议通过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建设期议案,无需股东大会批准[21] 保荐意见 - 保荐机构认为项目延长建设期合规,无异议[22]
争光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21 07:40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2021年10月25日首次公开发行3333.3334万股,发行价每股36.31元,募集资金121,033.34万元,净额109,997.56万元[13]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93,046,449.45元[18][20] -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总额为109,997.56万元,本年度投入16,697.33万元,累计投入59,141.69万元,累计投资进度为53.77%[27][28] 项目投入与效益 - 年处理15,000吨食品级树脂生产线及智能化仓库技术改造项目承诺投资13,600.00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10,409.84万元,投资进度76.54%,2023年实现效益810.23万元[27] - 年产2,300吨大孔吸附树脂技术改造项目承诺投资5,229.00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2,177.39万元,投资进度41.64%,2022年实现效益1,422.16万元[27] - 厂区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承诺投资4,634.00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2,100.35万元,投资进度45.32%,预计2024.12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7] - 宁波争光树脂有限公司离子交换树脂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承诺投资4,229.00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1,661.22万元,投资进度39.28%,预计2024.12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8] - 功能性高分子新材料项目超募资金承诺投资50,615.5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投入10,468.00万元,投资进度20.68%,预计2025.6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8] 资金使用与管理 - 公司使用21,69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50,615.56万元超募资金投入功能性高分子新材料项目[29]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2,291.70万元,其中置换募投项目资金1,973.50万元,置换发行费用318.20万元[29] - 公司拟使用不超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6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12个月[30] - 2021年以来闲置募集金现金管理累计投资27.54亿元,累计赎回23.34亿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有4.2亿元未赎回[30] - 募投项目“年产2300吨大孔吸附树脂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将3199.51万元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补充3224.17万元[30]
争光股份: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1 07:40
审计机构情况 - 公司续聘天健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经相关会议审议通过[3][4]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健有合伙人238人,注册会计师2272人[2] - 天健超836名注册会计师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2] 审计评价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胜任、有保护能力和独立性[4] -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2023年度审计公允客观,素质良好[5] - 天健按时完成2023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5]
争光股份: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1 07:40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浙江争光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金浪先生、冯 凤琴女士、肖连生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金浪先生、冯凤琴女士、肖连生先生的任职经历以 及提交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 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综上,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金浪先生、冯凤琴女士、肖连生先生均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 ...
争光股份: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21 07:40
业绩披露 -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1] 业绩说明会安排 - 2024年5月16日15:00 - 17:00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在全景网举办[1] - 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参与[1] - 出席人员包括董事长沈建华等[1] 问题征集 - 公司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问题[2] - 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6日15:00前访问指定网址或扫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2] - 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回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2]
争光股份: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1 07:40
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 1146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3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 采用向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 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3,333.3334 万股, ...
争光股份: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1 07:40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52,620.04万元,同比减少22.16%[1][22][190][191] - 2023年营业利润为807,022.59元,上年同期69,091.68元[22] - 2023年利润总额为20,195,413.00元,上年同期39,892,397.34元[22] - 2023年净利润为108,791,131.72元,上年同期177,824,990.70元[22] 资产与负债 - 2023年末资产总计2.04亿元,上年年末为1.85亿元[19] - 2023年末负债合计2.2亿元,上年年末为1.35亿元[19] - 2023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1.82亿元,上年年末为1.71亿元[19] - 2023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0,330.39万元,坏账准备为786.07万元,账面价值为9,544.32万元[8] 现金流量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6344182.88元,上年同期为76848469.98元[27] - 2023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572206310.91元,上年同期为 - 68651180.27元[27] - 2023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617698.82元,上年同期为 - 24540321.27元[27] 业务与产品 - 公司主要经营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等业务,产品有阴树脂、阳树脂和特种树脂[33] - 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销售业务收入为52,415.75万元,占比99.61%[6] 项目进展 - 宁波争光离子交换树脂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为36.73%,工程进度为50%[171] - 厂区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为50.68%,工程进度为60%[171] - 年处理15000吨食品级树脂生产线及智能化仓库技术改造项目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为86.25%,工程进度为100%[171] - 功能性高分子新材料项目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为10.70%,工程进度为15%[171] 税收政策 - 子公司宁波争光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142] - 子公司争光销售、树腾工贸及武汉争光2023年度享受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政策[143]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宁波争光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