匠心家居(301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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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心家居: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8 12:11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常 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 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 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和本细 ...
匠心家居: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3-12-28 12:11
证券代码:301061 证券简称:匠心家居 公告编号:2023-040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0,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占首次公开发行的超募资金总额的 29.0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 事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3 ...
匠心家居: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8 12:11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江苏 常州 (2023年12月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性质、组成和职权 第三章 董事、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第一节 董事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第二节 董事长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节 董事会秘书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第四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 第五章 董事会会议的议事范围和议案提交 第六章 董事会会议的议事程序与决议 第七章 董事会会议记录 第八章 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第九章 董事会基金 第十章 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及其成员的组织和行为,保证董事会议事程序及其 决议的合法性,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 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常州匠心 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 ...
匠心家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8 12:1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3 年 12 月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促进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本公司《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 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下简称"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 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公司按照工作审议需要,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半数以上 独立董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四条 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 3 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 资料和信息。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 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 ...
匠心家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8 12:11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 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研究、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管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总经理提请董 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
匠心家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8 12:1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 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 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 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 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且至少 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委员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 ...
匠心家居: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2023-12-27 10:4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培训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分享 2023 年创业板上市公司相关的监管新 规及监管案例。重点内容包括:(1)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2)董监高任职行为 规范等;(3)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新规。本次培训促使培训对象增强合规意识、 规范信息披露行为。 三、培训的完成情况及效果 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匠心家居及参会人员给予了积极配合。全 体参加培训人员均进行了认真深入学习,对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董 监高行为规范、募集资金运用等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认识。本次培训按照本保 荐机构的持续督导计划、持续培训制度和培训计划进行,达到了预期的培训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
匠心家居(301061)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9 16:00
营收情况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4.5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1.17%[4] - 公司的营业收入在2023年1-9月同比增长55.83%[17] 利润情况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净利润额达到3.2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5.56%[4] - 公司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43.85%[17] 客户情况 - 公司在2023年1-9月获得了26个全新客户,其中23个是零售商,销售金额上涨幅度从16%到1,150%不等[8] - 公司在美国零售商客户数量占美国家具类客户总数的68.18%,销售总额占公司营业收入总额的55.82%[8] 市场拓展 - 公司推出的全新高端系列产品MotoLiving在展会上获得了成功,已有18个客户订购了该系列产品[9] - 公司在2023年第三季度流动资产总额为3150971213.27元,较年初增长13.77%[26] 资产负债情况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资产总额为3482514481.04元,较年初增长11.86%[26]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流动负债合计为455329979.89元,较年初大幅增长61.54%[27] 现金流量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20,770,567.05元,较上期89,411,819.50元增长[3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94,039,598.68元,较上期-260,345,442.97元增加[32]
匠心家居: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3-10-29 07:44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关于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关于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GLO2023BJ(法)字第 0448-2 号 致: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环球")接受常州匠心独具 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匠心家居"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计划")的专项 法律顾问。本所经办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2023 年 8 月修订)》(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 ...
匠心家居: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2023-10-29 07:42
证券代码:301061 证券简称:匠心家居 公告编号:2023-038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星期五)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常州匠心独具智能 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 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上述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 年 4 月 7 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