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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卫医学: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2023-11-13 11:24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 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1.独立董事候选人石道金先生、裘国华先生、江辉平先生具备《管理办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等条件要求。 2.独立董事候选人石道金先生、裘国华先生、江辉平先生的任职资格、教 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等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不存在《公司法》、 《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 能力。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 ...
兰卫医学: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江辉平先生)
2023-11-13 11:24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人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江辉平先生为上海兰卫 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 同意作为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 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教育背景、专业资格、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 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被提 名人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 ...
兰卫医学: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3-11-13 11:24
证券代码:301060 证券简称:兰卫医学 公告编号:2023-051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道金先生、裘国华先生、江辉平先生都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 规定,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刘保海先生、 孙红梅女士、王蕾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将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任期届满,后续将不 再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
兰卫医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1-13 11:24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指引》")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上海兰 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 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 ...
兰卫医学: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2023-11-13 11:24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 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1 日(星期五)下午 15:30。 证券代码:301060 证券简称:兰卫医学 公告编号:2023-053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1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星期五)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 ...
兰卫医学:公司章程
2023-11-13 11:24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 | 第一章 | | 总则 | 1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 股 | 份 | 2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 3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 5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6 | | 第一节 | | 股东 | 6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9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4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5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7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20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 27 | | 第一节 | | 董事 | 27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 31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6 | | 第七章 | | 监事会 | 39 | | 第一节 | | 监事 | 39 | | 第二节 | | 监事会 | 40 | ...
兰卫医学: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江辉平先生)
2023-11-13 11:24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江辉平先生作为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 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 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本人独立履职 的其他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兰卫医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11-13 11:24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防范、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高管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 的,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担审 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 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成员应为单数 ...
兰卫医学: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23-10-30 09:05
证券代码:301060 证券简称:兰卫医学 公告编号:2023-050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曾伟雄先生《关于提议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 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曾伟雄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曾伟雄先生; 2、提议时间:2023 年 10 月 30 日。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的 150%;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 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提议 ...
兰卫医学(301060)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7 16:00
财务表现 - 公司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431,965,957.19元,同比下降58.79%[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42,555.62元,同比下降99.46%[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5,897,207.61元,同比增长204.48%[5] - 2023年第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1,269,876,218.40元,较上期下降1,838,950,252.57元[24] - 营业总成本为1,202,201,574.29元,其中销售费用69,817,487.13元,管理费用135,354,499.72元[24] - 营业利润为5,672,007.67元,净利润为-9,367,185.70元[25] 资产情况 - 公司购买办公楼导致商誉增加为25,214,731.29元[8] - 应收账款为1,350,130,372.21元,同比下降39.28%[7] - 固定资产为442,365,002.14元,同比增长174.85%[7] - 公司流动资产中,应收账款为1,350,130,372.21元,存货为346,774,103.33元[22] - 公司非流动资产中,固定资产为442,365,002.14元,商誉为25,214,731.29元[23]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5,897,207.61元,同比增长204.48%[1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0,018,876.26元,同比增长8784.86%[1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21.74亿,较上期增加[2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19.18亿,较上期略有下降[2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56亿,较上期大幅下降[2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90亿,较上期有所增加[27]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0.98亿,较上期大幅下降[28]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55.58亿,较上期有所增加[28] 股权情况 - 上海兰卫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37.34%[18] - 公司计划购买上海兰卫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以获得物业资产的使用权[20] -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负债合计为940,068,412.11元,较年初下降534,051,390.89元[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