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卡龙(30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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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卡龙: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公告
2024-04-26 11:56
股票代码:300945 股票简称:曼卡龙 公告编号:2024-041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江苏曼卡龙珠宝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江苏曼卡龙")、宁波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曼 卡龙")、安徽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曼卡龙")、湖北曼卡龙 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曼卡龙")、深圳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深圳曼卡龙")作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以下简称"募 投项目")"'曼卡龙@Z 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 向上述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不 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 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 ...
曼卡龙: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6 11:56
股票代码:300945 股票简称:曼卡龙 公告编号:2024-044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现将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14 点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
曼卡龙: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04-26 11:56
信息审阅与检查 - 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次数为0次[3] - 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每季度一次[3] - 现场检查次数为1次[3] 会议列席与意见发表 - 列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各1次[3] - 发表独立意见17次[3] 培训与承诺履行 - 2023年11月28日培训1次[4] - 首次公开发行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承诺已履行[7]
曼卡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4-04-26 11:56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8]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8]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8] 管理职责 - 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董秘为日常管理负责人[2] - 监事会负责监督内幕信息管理工作[2] - 董事会办公室为登记备案日常工作部门和唯一披露机构[3] 保密与责任 - 知情人应保密,不得泄露和内幕交易[5] - 股东、实控人擅自泄密公司保留追责权[23] 档案与流程 - 重大事项应报送知情人档案,送达不晚于信息披露[12][14] - 档案和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6] - 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16] - 登记备案需知情人告知董秘,办公室归档[17] - 流转审批控制范围,对外提供需审核批准[18][20] 其他规定 - 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登记管理[16] - 自查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违规追责[20]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6]
曼卡龙: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3年度)
2024-04-26 11:56
融资情况 - 2021 年 2 月 5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5100 万股,发行价每股 4.56 元,募集资金 23256 万元,净额 16801.63 万元[11] - 2023 年 7 月 4 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57168864 股,发行价每股 12.08 元,募集资金 69059.99 万元,净额 68083.99 万元[15] 资金使用与结余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截至期末累计项目投入 12408.90 万元,利息收入净额 475.89 万元,结余 4868.62 万元[15]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截至期末累计项目投入 13.69 万元,利息收入净额 878.24 万元,结余 68948.54 万元[15] 账户余额 -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7 个募集资金专户和 1 个结构性存款账户[18] - 杭州银行高新支行活期存款余额 7003674.54 元,结构性存款余额 25000000 元[19] - 中国银行杭州滨江支行活期存款余额 4961984.58 元[19] -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 48686238.26 元[20] -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 689485360.78 元[23] 资金管理 - 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同意用不超 6000 万元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不超 12 个月[25] - 2023 年 7 月 12 日,公司同意用不超 6 亿元闲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不超 12 个月[28] 项目变更与延期 - 2021 年 5 月 31 日,设计展示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深圳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地点变更为深圳[31] - 2021 年 5 月 31 日,增加江苏、宁波、安徽、湖北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为营销网络扩建项目实施主体[32] - 2023 年 9 月 18 日,营销网络扩建项目预定可使用日期延期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33] - 2023 年 9 月 18 日,智慧零售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日期延期至 2024 年 2 月 28 日[33] 项目进度 - 营销网络扩建项目承诺投资 9647.27 万元,本年度投入 428.33 万元,累计投入 6178.60 万元,进度 64.05%,预计 2024 年 10 月 31 日达预定可使用状态[39] - 设计展示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承诺投资 6154.36 万元,本年度投入 435.41 万元,累计投入 5689.27 万元,进度 92.44%,已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达预定可使用状态[39] - 智慧零售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承诺投资 1000.00 万元,本年度投入 108.45 万元,累计投入 541.03 万元,进度 54.10%,预计 2024 年 2 月 28 日达预定可使用状态[39] - “曼卡龙@Z 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承诺投资 27400.00 万元,本年度投入 13.69 万元,累计投入 13.69 万元,进度 0.05%,预计 2026 年 7 月 31 日达预定可使用状态[42] - 全渠道珠宝一体化综合平台建设项目承诺投资 32300.00 万元,预计 2026 年 7 月 31 日达预定可使用状态[42] - “慕璨”品牌及创意推广项目承诺投资 8383.99 万元,预计 2026 年 7 月 31 日达预定可使用状态[42]
曼卡龙: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6 11:56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作为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曼卡龙"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和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就《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在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持续努力下,公司已经建立起一套 比较完整且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从公司层面到各业务流程层面均建立了系 统的内部控制及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了合理保障。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内部控制评价单位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以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资产 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 ...
曼卡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4-26 11:56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 作质量,规范信息披露程序和公司对外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对外信息披露 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统一性,保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的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就可能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性品种价格或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 信息、重大事件或者重大事项"),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的媒体,以规定 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续责任。 ...
曼卡龙: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6 11:56
募集资金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232560000元,净额168016315.61元[1]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发行57168864股,募集资金总额690599877.12元,净额680839877.78元[3] 资金投入项目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营销网络扩建等项目,合计投资额16801.63万元[4]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调整后投入“曼卡龙@Z概念店”等项目,合计68083.99万元[4] 现金管理 - 公司拟用不超6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买低风险现金管理类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7][13] - 现金管理资金来自首次公开发行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8] - 监事会同意,保荐机构无异议[14]
曼卡龙: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6 11:56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92,339.49万元[6] - 2023年公司合并营业总收入为19.23亿元,同比增长19.44%[1] - 2023年公司合并净利润为7974.77万元,同比增长49.41%[1] - 2023年公司合并基本每股收益为0.35元,同比增长29.63%[1] - 2023年公司合并其他收益为1558.88万元,同比增长336.00%[1] 财务数据 - 2023年末公司流动资产合计15.8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06.71%[18] - 2023年末公司流动负债合计1.3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31.45%[18] - 2023年末公司货币资金9.4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46.78%[18] - 2023年末公司存货5.1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5.79%[18] - 2023年末公司固定资产8024.33万元,较上年末增长6.85%[18] 现金流情况 -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5091.237343万元,上年同期为3453.939102万元[25] - 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 2276.008137万元,上年同期为 - 5431.950006万元[25] - 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6.9925117637亿元,上年同期为 - 2950.202497万元[25] - 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为7.2740346843亿元,上年同期为 - 4928.213401万元[25] 所有者权益 - 本期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5.5348332731亿元,上年同期期末为8.0986691949亿元[29] - 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7974.766881万元,上年同期为5337.367476万元[29] - 本期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金额为6.8555400701亿元,上年同期为1587.978091万元[29] 其他 - 公司注册资本为261,951,029.00元,股份总数261,951,029股[34] - 公司股票于2021年2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34] -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136]
曼卡龙:《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04-26 11:56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各分公司的信息收集和管 理办法,确保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指公司尚未公开的、对公司可能或已经产生 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事项信息、交易信息、关联交易信息、重大经营管理信 息及其他重大事项信息等。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 部门及公司,应及时将其知悉的重大信息向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报告的制 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负有报告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