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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测标准(30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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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测标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会后事项的承诺函
2023-09-14 11:31
关于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 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E10618 号 6-24-1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DO CHINA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 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 6-24-2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IBDO > BDO CHINA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 -- 发行类第3 号》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 发行 类第 7 号》的相关规定,对自 2023年7月13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委员会审议通过日至本承诺函出具目期间发行人会后重大事项进行 了核查。基于我们实施的核查程序所获取的信息: 1、申报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 2020 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报告号 为信会师报字[2021] ...
信测标准: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会后事项的承诺函
2023-09-14 11:31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会后事项的承诺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测标准"、"发行人"或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95 号)。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披露了《2023 年半年度报告》。根据《2023 年半年 度报告》,2023 年 1-6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2,988.44 万元,同比上升 31.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205.57 万元,同比上升 45.80%;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7,396.73 万元,同比上升 50.55%, 不存在经营业绩下滑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3、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发行人的财务状况正常,报表项目无异常变化。 5、发行 ...
信测标准: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2023-09-14 11:31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本公司"、"本保荐人"或 "本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 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 3-1-1 | 声 | 明 1 | | --- | --- | | 目 | 录 2 | | 第一节 |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3 | | | 一、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项目组成员介绍 3 | | |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3 | | | 三、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说明 4 | | | 四、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5 | | 第二节 | 保荐机构承诺 6 ...
信测标准: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2023-09-14 11:31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EMTEK(Shenzhen) Co.,Ltd. (深圳市南山区马家龙工业区 69 栋) 证券代码:300938 证券简称:信测标准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滨海大道3165号五矿金融大厦2401) 二〇二三年九月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 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公司的盈 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 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公司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 依法发行后因公司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1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 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关于本 ...
信测标准: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2023-09-14 11:26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滨海大道3165号五矿金融大厦2401) 二〇二三年九月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声 明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本公司"、"本保荐人"或 "本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 制订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 完整。 3-3-1 (二)发行人业务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聚焦于研发阶段检测,主要包括汽车领域检测、电子电气产品检测、日 用消费品检测、健康与环保检测等检测领域,在珠三角、长三角和华中地区都拥 有完善的实验室和检测设备,具备综合性检测能力。 | 声 | 明 1 | | --- | --- | | 目 | 录 2 | | 第一节 |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3 | ...
信测标准: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会后事项的承诺函
2023-09-14 11:26
关于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会后事项的承诺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为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测标准"、"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项目(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信测标准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已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95 号)。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披露了《2023 年半年度报告》。根据《2023 年半年 度报告》,2023 年 1-6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2,988.44 万元,同比上升 31.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205.57 万元,同比上升 45.80%;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7,396 ...
信测标准(300938) - 2023 Q2 - 季度财报
2023-08-29 16:0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报告期营业收入为3.2988亿元,同比增长31.58%[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05.57万元,同比增长45.80%[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396.73万元,同比增长50.55%[2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202.17万元,同比增长69.39%[24] - 基本每股收益为0.7349元/股,同比增长48.17%[24] - 稀释每股收益为0.7343元/股,同比增长48.04%[2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96%,同比上升1.58个百分点[24]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28.66%至1.3273亿元[85]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69.39%至8202.17万元[85]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改善182.57%至3431.71万元[85] 各条业务线表现 - 汽车领域检测业务收入同比增长42.42%至1.3035亿元[88] - 试验设备业务收入同比增长59.96%至7598.01万元[88] - 电子电气产品检测业务毛利率同比下降1.93个百分点至59.11%[88] - 公司业务涉及检测认证认可等合格评定专业领域[15] - 公司健康与环保检测业务覆盖食品、环境、土壤、噪声、海洋生态等11个主要领域[62] - 公司试验设备业务通过三思纵横提供,已取得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63] - 公司子公司三思纵横是国内拉力试验机龙头,提供全系列电子万能试验机等力学检测设备[64] - 公司汽车检测服务覆盖五大基地,包括武汉、苏州、广州、宁波、深圳[72] - 公司检测业务深度服务汽车研发阶段,满足高要求的舒适性、操纵性和可靠性测试[77] - 公司在汽车功能可靠性测试领域具备核心竞争力,拥有市场定价权[72] - 公司新增新能源汽车检测对象包括充电桩/OBC/动力电池BMS系统/智能座舱等产品[45] - 电子电器等新兴领域收入830.47亿元同比增长12.57%高于行业增速8.03个百分点[35] - 传统领域收入1640.37亿元同比增长2%占行业总收入比重降至38.36%[35] - 电子电气产品检测获得CNAS、CMA、CQC、A2LA、FCC、CPSC、TSCP、IC、CSA、TUV、VCCI等11项国际认可资质[52] - 电磁兼容检测在深圳、东莞、宁波三地建立独立测试体系,配备多种电波暗室和测试系统[53] - 光电性能检测涵盖光通量、光强分布、色度测试及LED能效认证等核心技术[56] - 日用消费品检测覆盖玩具、纺织品、鞋材、化妆品、文体用品、烟用纸张等6大品类[57] - 有机物质含量检测依据欧盟EN71、美国ASTM F963、欧盟REACH、美国CPSIA、中国GB6675等5大国际标准[58] - 无机物质含量检测采用ICP-OES、GC-MS、HS-GC-MS、GC-FID/ECD、HPLC、LC-MS、UV-VIS等7类精密分析仪器[59] - 高分子材料检测试验场地面积近1,600平方米,配备70多台套仪器设备[46] - 环境耐候及可靠性检测平台试验场地面积近6,000平方米,拥有近320台套大型综合设备[48] - 汽车及零配件VOC检测平台配备分析仪器80多台套[49] - 化学检测平台试验场地面积近4,000平方米,拥有分析仪器设备120多台套[51] - 公司拥有100余套检测设备包括德国KUKA机器人试验系统及美国MTS十二通道液压伺服试验系统[42] 各地区表现 - 公司通过8个实验室关键场所为全国主要区域提供检测服务,分布在深圳、广州、东莞、武汉、苏州和宁波等城市[71] - 公司已设立8个实验室关键场所,并在全国大中型城市设立营销网点体系[81] - 公司汽车检测服务覆盖五大基地,包括武汉、苏州、广州、宁波、深圳[72] - 电磁兼容检测在深圳、东莞、宁波三地建立独立测试体系,配备多种电波暗室和测试系统[53]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在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详细阐述[3] - 公司通过行业并购整合手段提高市场占有率和抗风险能力[118] - 公司需持续跟踪检测标准变化(每3-5年修订),否则面临技术储备不足风险[121] - 公司2021年初上市后规模迅速扩大,管理复杂度增加,面临内控管理风险[119][120] - 中国检测机构总数截至2022年底达52,769家,市场竞争激烈[117] - 公司面临市场份额下滑和收入下降风险,因竞争对手可能通过技术创新、低价竞争等方式渗透主要业务领域[116][117] - 加大技术研发投入以扩大检测服务领域和提高技术水平[164] - 加强人才引进和内部培养建设技术人员团队[164] - 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扩大资产规模增强抗风险能力[164] - 提升运营能力完善内部管理体系增强服务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164] - 深化现有检测业务完善产品线并布局新细分市场[164] - 重点开拓优质大客户并加强成本费用管控降低运营成本[164] - 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减少不必要支出[164] - 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包括迁扩建华东检测基地项目[164] - 募集资金投向广州检测基地汽车材料与零部件检测平台建设项目[164] - 募集资金投向研发中心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164] - 公司利用信息化检测系统提升效率,缩短检测周期[80] - 公司创建"信测标准管理学苑"平台,系统化培养专业人才及领导力[79] - 公司大客户服务团队成效明显,上半年合作深度和广度加强[82] - 公司客户包括上汽集团、广汽集团、理想、特斯拉、华为、联想、富士康、小米等知名企业[73][76] - 三思纵横与中科院、中国铁科院、中南大学等10多家机构建立联合实验室开展技术攻关[64] 公司治理与承诺履行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3] - 公司负责人吕杰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光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米先东对财务报告真实性负责[3]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4] - 公司计划2023年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127] - 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56.92%[124] - 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61.07%[124] -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57.42%[124] - 公司于2023年4月2日更换总经理,原总经理王建军因个人原因离任[125]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吕杰中、吕保忠股份锁定期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至2024年1月27日[157]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磊股份锁定期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至2024年1月27日[15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157]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157] - 股东杨俊杰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59] - 杨俊杰股份锁定期承诺自2021年1月27日起生效至2024年1月27日止[159] - 公司承诺严格遵守《关于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规定期间为2021年1月27日至2024年1月27日[159] - 控股股东吕杰中吕保忠高磊承诺严格执行公司股价稳定预案期间为2021年1月27日至2024年1月27日[159]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股东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159] - 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需按深交所规定进行除权除息处理[159] - 未履行股份减持承诺的股东需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159] - 股东因未履行承诺所获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159] - 公司有权扣留违规减持股东应得现金分红中与违规收益相等金额的分红[159] - 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不因股东身份变更或职务变更而终止[159]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在2021年1月27日至2024年1月27日期间履行稳定股价义务[160] - 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导致重大影响 公司承诺在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及临时股东大会[160] - 稳定股价预案要求董事对符合规定的回购方案投赞成票(非回避表决情形)[160] - 公司承诺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160] - 违法事实被认定后 公司需在5个交易日内启动董事会召开程序[160] - 股价稳定承诺涉及人员包括李生平 李国平 肖国中 王建军 苌桂梅 蔡大贵[160] - 承诺有效期自2021年1月27日起三年[160] - 未能履行稳定股价义务时将接受约束措施[160] - 回购股票方案需符合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160] - 承诺涵盖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保障[160] -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将在6个月内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全部新股的回购[161] - 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161] - 如遇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回购股数及价格将相应调整[161]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161] - 控股股东承诺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161]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青岛信策鑫投资有限公司作出同等赔偿承诺[161]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承担招股说明书真实性连带法律责任[161] - 相关承诺自2021年1月27日起生效并持续履行至结束[161] - 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将启动全部新股回购程序[161] - 赔偿金额依据与投资者协商或监管机构认定的方式确定[161]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吕杰中、吕保忠、高磊)承诺全额承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IPO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可能产生的补缴款项、罚款、滞纳金或赔偿损失[162]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若因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被要求补缴税收,将足额承担补缴义务以避免公司损失[162]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公司及子公司因租赁房产产权瑕疵导致的强制拆除、搬迁成本及经营损失(含停工损失、拆卸安装费用、运输费用及未摊销装修费)[162]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因房屋租赁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引发的诉讼或仲裁纠纷相关损失[162] - 所有承诺自2021年1月27日生效并持续有效至履行结束,目前处于正常履行中[162] - 控股股东承诺承担公司及子公司因环保问题产生的全部损失[163] - 控股股东承诺承担苏州信测土地开发问题导致的全部损失[163]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规范职务消费行为并约束与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165]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避免减少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165] - 公司承诺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相挂钩[165] - 若推出股权激励政策,行权条件将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65] - 公司承诺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要求及时调整填补回报措施[165]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规范关联交易确保公允性[166] - 关联交易承诺适用于控制企业及家庭成员等关联方[166] - 关联交易需遵循等价有偿公平公允原则[166] - 违反关联交易承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66] - 关联交易承诺自2021年1月27日起正常履行中[166] - 公司股东所持股份无代持信托持股或权属纠纷情形[167] - 股东股份未设置质押担保且未被司法机关冻结[167] - 股份权利承诺自2021年1月27日起正常履行中[167] - 公司承诺所有股东持股真实合法无代持安排[167] - 股东承诺不存在股权转让协议或转让安排[167] - 公司股权未设置任何质押、担保或存在重大权属纠纷[168] - 公司股份未被司法机关依法冻结[168] - 公司承诺严格履行所有IPO公开承诺事项[168] - 非不可抗力原因未能履行承诺将导致不得进行公开再融资[168] - 非不可抗力原因未能履行承诺将导致相关董事、监事及高管被调减或停发薪酬[168] - 非不可抗力原因未能履行承诺将导致相关董事、监事及高管不得批准主动离职[168] - 因未能履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168] - 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承诺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披露原因[168]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吕杰中、吕保忠、高磊承诺履行个人公开承诺[168] - 个人非不可抗力原因未能履行承诺将不得直接或间接转让公司股份[168] - 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开承诺严格履行[169] - 非不可抗力原因未履行承诺需提出新承诺并接受约束措施[169] - 未履行承诺时股份转让受限(继承/强制执行/重组等除外)[169] - 未履行承诺期间暂不领取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169] - 任职期间可变更职务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169] - 未履行承诺时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津贴[169] - 因未履行承诺获得收益需在5个工作日内归还公司[169] - 未履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需依法赔偿[169] - 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履行需提出新承诺并接受约束[169] - 公开承诺履行状态为正常履行[169]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吕杰中、吕保忠、高磊)承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自2021年1月27日起正常履行中[170] - 若非不可抗力未履行承诺需披露原因并道歉,股份转让受限(继承、强制执行等除外)[170] - 未履行承诺时直接或间接持股者暂不领取分配利润[170] - 未履行承诺时在公司任职者不得主动要求离职[170] - 未履行承诺时领取薪酬者需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170] - 因未履行承诺获得收益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归公司所有[170] - 未履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需依法赔偿[170] - 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承诺需披露原因并道歉,研究最小化投资者损失方案[170] - 承诺人及控制企业未开发或生产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产品[170] - 承诺人及控制企业未直接或间接投资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企业[170]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不从事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并避免同业竞争[171] - 公司严格执行2019年4月16日股东大会通过的上市后公司章程及分红回报规划[171] - 公司承诺不为股权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贷款担保[172] - 股权激励对象承诺若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将返还全部激励利益[172] - 王建军承诺2022年6月8日起12个月内不再减持公司股票[172] - 肖国中承诺2022年6月7日起12个月内不再减持公司股票[172] 募集资金使用与投资活动 - 募集资金总额606,732,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39,162,953.81元[100] - 截至2023年6月30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10,453,869.49元,募集资金余额147,309,938.86元[101] -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2,632,208.25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10,453,869.49元[99][101] - 迁扩建华东检测基地项目投资进度88.03%,累计投入金额18,851.81万元[102] - 广州检测基地汽车材料与零部件检测平台建设项目投资进度90.38%,累计投入金额6,672.2万元[102] - 研发中心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投资进度62.15%,累计投入金额4,116.79万元[102]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大额可转让存单124,800,000.00元[101] -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现投资收益1,715,567.16元(含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投资收益)[101] - 超募资金总额为18,486.63万元[104] - 使用超募资金5,5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29.75%[104]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剩余超募资金7,486.63万元[104] - 剩余超募资金中7,480万元用于购买可转让大额存单[104] - 研发中心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延期至2023年12月[104] - 迁扩建华东检测基地项目延期至2023年5月[104] - 广州检测基地汽车材料与零部件检测平台建设项目延期至2023年6月[104]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13,000万元[104] - 2022年10月使用超募资金5,5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4] - 2023年计划使用超募资金5,5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4]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信测标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2023-08-29 12:52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95 号),批复 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二、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 施。 证券代码:300938 证券简称:信测标准 公告编号:2023-130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 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复文件的要求,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的 范围内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 ...
信测标准: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3-08-29 12:52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 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信测标准 ) 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 号) 同意注册,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627.5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 37.28 元/股,募集 ...
信测标准: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3-08-29 12:52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已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以电话、网络、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监事送 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并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 证券代码:300938 证券简称:信测标准 公告编号:2023-122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 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