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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骐环保(3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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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骐环保(300929) -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4-27 08:01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并参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提 名,由董事会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提名委员会委员中的独立董事因触及相关 规定情形提出辞职或者被解除职务导致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 ...
华骐环保(300929) -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025-04-27 08:0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任独立董事[5]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任独立董事[5]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之一[10]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1] 独立董事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独立董事不符合规定,董事会60日内完成补选[12]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60日内完成补选[13]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1]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7] 专门委员会要求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任召集人[3][19] - 审计委员会事项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0] 资料保存与信息披露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10年[22] - 董事会对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21] - 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同时披露异议意见[17]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3] 公司保障与费用 - 公司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5] - 公司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25]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6]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26] 独立董事津贴与专门会议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2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8][30] - 专门会议召集人提前三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31] - 专门会议决议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通过[32] - 专门会议记录保存10年[33]
华骐环保(300929) -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5-04-27 08:01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 的沟通交流,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的良好关 系,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安徽华骐环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 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时应特别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因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 内幕交 ...
华骐环保(300929) -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4-27 08:01
重大会计差错认定 - 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对应总额10%以上认定为重大[5] - 差错影响盈亏性质或更正金额占经审计资产总额10%以上认定为重大[5] - 监管责令改正、财务信息或年报披露错误金额占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认定为重大[6] 责任与处罚 - 年报披露差错责任分直接和领导责任[9] - 追究责任形式有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10] - 董事等出现责任事件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定[10] 处理流程 - 董事会指定机构调查责任,拟定意见和措施提交审议[11] - 公司更正以前年度财报需聘请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7]
华骐环保(300929) -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04-27 08:01
审计组织架构 -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 审计部对公司及子公司行使内部审计职能[5] - 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审计部工作[8] 审计工作要求 - 审计部制定制度、编制计划,对多方面经济活动审计监督[8]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含计划执行和问题[9] - 会计年度结束前两月提交次年度计划,结束后两月提交年度报告[10] 审计业务范围 - 内部审计涵盖销货及收款、采购及付款等业务环节[10] 内部控制相关 - 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负责,重要制度经审议通过[3] - 审计部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1] - 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审计[14] - 审计委员会出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6]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决议[17] - 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18] -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在指定网站披露相关报告[19] 其他规定 - 审计人员获取证据记录在工作底稿[20] - 审计部对违规单位和个人提处罚意见报公司批准[21] - 对有突出贡献人员给予奖励[22]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4]
华骐环保(300929) -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04-27 08:01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 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提高货币资金使用效果,降低公司财务 风险,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 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包括投资资金、融资资金、营运资金。日常费用由 经理办公会议另行制定管理办法及报销制度。 一、投资资金指对外风险和非风险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资金支出。 二、融资资金指公司为了弥补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缺额,向金融机构或其他法 律允许的主体借入资金。 三、营运资金指流动资产减去流动负债后的余额,主要表现为货币资金、有 价证券、应收款项、存货。管理重点为:采购资金管理、应收预付管理、其他往 来管理。 第三条 公司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资金管理制度。 第四条 根据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公司于每年末按照公司整体未来发 展规划和下年度经营计划做好公司下年度整体的资金预算,各子公司也应根据自 身的实际情况做好本单位资金预算,各子公司的资金预算应与公司的整体资金预 算保持一致。 第五条 为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各子公司除应按年度编 ...
华骐环保(300929) -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4-27 08:01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1 专用账户。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 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 采取适当措施保证该子公司或被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
华骐环保(300929) -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4-27 08:01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议事和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 事 第二条 凡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于不得 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董事。 第三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 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并依照《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负 有忠实义务。 第五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 ...
华骐环保(300929) -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4-27 08:01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合理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地使用资 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安徽 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股 东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或以实物、知 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 投资行为。 第三条 对外投资的形式包括:新设公司或企业的资本金投资、续存公司或 企业的股权或股票投资、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套期保值工具、委托理财等 投资行为。 上述对外投资不包含公司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 与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处置行为。 上述对外投资中,公司管理制度另有专门规定的(如资金管理制度等),按 照该等专门管理制度执行;除前述外,公司对外投资应遵照本制度执行 ...
华骐环保(300929)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徐向新)
2025-04-27 08:01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的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 的态度,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 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情况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徐向新,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安冶金建筑工程学院给水排水专 业,大学本科学历,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担任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的资格。历任冶金工业部马鞍山钢铁设计研究院给排水室副主任、中冶集团马鞍山钢 铁设计研究院环保所主任工程师、中冶集团马鞍山钢铁设计研究院环境工程公司副总 工程师;2018年3月至2024年3月任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