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天化学(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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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天化学: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2023-12-22 09:11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为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的合规稳健发展,平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对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天化学"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进行了2023年持续督 导现场培训和学习。现将培训情况汇报如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 时间:2023年12月14日 二、培训资料 募集资金管理和变更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学习、 《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习等。 三、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规 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为依据,培训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人员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巩固募集 资金管理、股份减持等方面的合规意识。 四、培训的主要反馈 江天化学参训人员认真学习了培训内容,培训人员进行了辅导答疑。参训 人员表示通过本次培训对 ...
江天化学:关于审计机构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2023-12-15 09:54
审计相关 - 2023年4月14日开会、5月12日开股东大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1] - 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正军、季昊楠因工作调整更换[1] - 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为刘跃华、胡正敏[1] 人员信息 - 刘跃华2010年获注会资质,2023年开始为公司服务,近三年签核超2家上市公司[2] - 胡正敏2022年获注会资质,2023年开始为公司服务[2][3] - 刘跃华、胡正敏近三年无执业违规,信永中和及人员无独立性问题[3] 其他 - 变更不影响2023年度财报及内控审计工作[4] - 备查文件为信永中和出具的变更函[5] - 公告日期为2023年12月15日[6]
江天化学: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11 03:49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宋义虎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对第四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管理的需要,外币业务折算会计政策 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执行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进一步加强公司相关财务政策的统一,提供更可靠、更相关 的会计信息,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 ...
江天化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3-12-11 03:49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 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 一名代表主持。 1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江天化学: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1 03:49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927 证券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3-038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通过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朱辉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 订 ...
江天化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1 03:49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会议规则 - 会议不少于三分之二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15] 工作流程 - 搜集信息形成书面意见供董事会参考或审议[17] - 工作小组负责议案前期准备等并编制议案[18] - 议案经董事会通过后相关部门实施[19] 细则规定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1] - 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22]
江天化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1 03:49
第一章 总 则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通 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设立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经股东大会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
江天化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1 03:49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构成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高管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 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
江天化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1 03:49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利 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 ...
江天化学: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1 03:49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证券代码:300927 证券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3-039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通过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建先生 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监事 5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12 月 11 日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