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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特智能(3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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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特智能: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3-11-28 10:53
股本变动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3193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4258万股[1] - 2021 - 2023年多次派现、送转股,2023年转增后总股本增至14370.75万股[2][3] - 2023年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总数增至14464.4007万股[4] 股份限售与解禁 -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4名[5][12] - 控股股东及法人等股东有股份限售承诺[6][7]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2月4日[12]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95,280,840股,占公司总股本65.8726%[12] - 欧阳正良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为15,603,587股[12][13][15] - 限售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及比例变动[14][16] 合规情况 - 申请解除限售股东严格履行承诺,无违规情形[10] - 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无占用资金和违规担保情形[11] - 保荐机构对本次限售股份解禁无异议[17]
朗特智能: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14 10:46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 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 金、股权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是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 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长期投资主要是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 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独立兴办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四)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其他人共同经营;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对外投资。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 ...
朗特智能:总经理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2023-11-14 10:46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的 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 公道。 (四)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总经理职责权利,规范总经理工作行为,保证总经理依法 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 ...
朗特智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14 10:4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3]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等相关工作经验[5]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候选人[6]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7] - 任期届满前提前解除,六十日内完成补选[8]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六十日内补选[9] - 选举两名以上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结果[8]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3]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专门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半数以上可提议临时会议[15] 审计委员会相关 - 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16][17]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6][17]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8]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1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19] 董事会相关 - 对提名等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17][18] 独立董事意见出具 - 对重大事项出具意见应含基本情况等内容[20][21]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3] - 发会议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3]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3] - 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证券部等协助[24] - 行使职权时相关人员应配合,遇阻碍可报告[25] 费用与津贴 - 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6] - 给予津贴,标准董事会制定、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26] - 履职合理费用公司承担,有权借支,可要求买责任保险[26] 规则生效与解释 - 不一致事项一年内逐步规范调整[29]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30]
朗特智能: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3-11-14 10:44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特智能"、"公司"或"上市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朗特智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事项进行了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74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65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56.52 元/股,截至 2020 年 11 月 26 日止,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总 ...
朗特智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14 10:44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公司关联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者调节利润,不得 以任何方式隐瞒关联关系。违反相关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 任。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应视同公司行为。如需公司董事 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应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再由子公司董 事会(或执行董事)、股东会(或股东)审议。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与关联方就关联交易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可执行。 第五条 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方以垄断采购或者销售渠道等方 式干预公司的经营,损害公司利益。关联交易应当具有商业实质,价格应当公允, 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 ...
朗特智能: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14 10:44
证券代码:300916 证券简称:朗特智能 公告编号:2023-044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于2023年11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1月10 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欧阳正良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董事长欧阳正良、独立董事杨小平、李鹏志、王茂祺以 通讯方式出席),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 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及 所属子公司202 ...
朗特智能: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3-11-14 10:44
会议情况 - 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和监事会第九次会议[1] 制度修订 - 董事会通过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议案,含12项制度[1] - 前6项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6项无需[1] - 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1]
朗特智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2023-11-14 10:44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常设议事机构,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 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委员会的构成 第三条 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由委员会全体委员 过半数选举产生。 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当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 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 代行其职责时,由委员会成员推举一名委员履行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 ...
朗特智能: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14 10:44
证券代码:300916 证券简称:朗特智能 公告编号:2023-045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6,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 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 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运营的情形。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