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特智能(300916)
搜索文档
朗特智能: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4-01-09 10:47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计划 - 拟开展业务降低汇率波动影响,因外销占比高且美元为主要结算币种[1] - 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不超4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最高合约价值不超4亿元或等值外币[2] - 业务期限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2] 资金与风险 - 资金来源于闲置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3] - 业务存在价格波动等多种风险[5] 业务管理 - 明确交易原则,以套期保值等为目的[6] - 建立制度规范业务和控制风险[7] - 选择合适工具开展业务,财务部门跟踪评估并报告[7]
朗特智能: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24-01-09 10:47
业务概况 - 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4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最高合约价值4亿元或等值外币[2][4] - 交易品种含远期、掉期等及组合[2][4] - 交易对手为有资格金融机构[2][4][5] 业务安排 - 期限自2024年1月9日起12个月,可循环使用[5] - 资金用闲置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5] 业务审批 - 2024年1月9日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股东大会审议[2][7] 业务风险与规范 - 业务存在价格波动等风险[3][8] - 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建制度规范业务[8][9] 其他 - 保荐机构无异议,提醒注意风险[12][13] - 公告含会议决议等文件,2024年1月9日发布[14][15]
朗特智能: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4-01-09 10:47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特智能"、"公司"或"上市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外销占比较高,美元是主要结算币种,受国际政治、 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汇率市场波动频繁,为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 绩的影响,锁定结售汇成本,减少汇兑损失,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 务发展的前提下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外汇衍生品作为套期工具,其市场价 格或公允价值变动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引起的风险敞口变化程度,从而达到相互风 险对冲的经济关系并实现套期保值目的,从而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 围内子公司业绩的影响。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 ...
朗特智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09 10:47
证券代码:300916 证券简称:朗特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2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董事会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的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 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 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 民币4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交易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 效,经授权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同时,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额度范围和审批有效期内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投 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的权利,具体实施事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 ...
朗特智能: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1月)
2024-01-09 10:47
第六条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过程中树立严肃的"风险中性"意识,注 重科学决策,审慎运用金融衍生工具,防止被诱惑和误导。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金融 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 交易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金融衍生品,是指场内场外交易或者非交易的,实质为 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等产品或者混合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基 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 的的组合;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 抵 ...
朗特智能:关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2024-01-01 08:16
人员变动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赵宝发因个人原因辞职,原定任期2022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4日[1] 股份情况 - 赵宝发直接持股13,500股,占总股本0.01%[1] - 赵宝发通过两合伙企业间接持股共1032255股,占总股本0.72%[1] - 赵宝发承诺离任半年内不转让股份,继续履行限售承诺[1] 后续安排 - 公司将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聘任工作[2] - 新董秘聘任前,由董事长欧阳正良代行职责[2] 其他信息 - 公告发布于2024年1月1日[4] - 董事长代行职责期间电话、邮箱、地址公布[5]
朗特智能: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3-12-29 08:11
注 1: 1 |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 | | --- | | 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 |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 √ | | 用) |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 | |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 |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 | |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 |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 √ | | 题等(如适用) | |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 | √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 |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 √ | |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 |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 √ | |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 |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 √ | | 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 ...
朗特智能: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11-30 10:44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中国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邮政编码:518038 11&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 Yitian Road 6001,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P.R.China 电话(Tel):(0755)88265288 传真(Fax) :(0755) 88265537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 律 意 见 书 信达会字(2023)第328号 为出具本《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信达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 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场参与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阅相关文件和资料并得到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贵公司的如下保证:向信达律师提供的与本《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相关的文件资 料均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不包含任何误导性的信息,且无任何隐瞒、疏 漏之处。 根据《规则》第五条的规定,在本《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中信达律师仅对贵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 表决程 ...
朗特智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1-30 10:44
证券代码:300916 证券简称:朗特智能 公告编号:2023-052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30 日(星期四)14:30 2、 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寮社区黄埔路 52 号 G 栋四层公司 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欧阳正良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频方式参会)及见证律师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 ...
朗特智能: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23-11-28 10:53
证券代码:300916 证券简称:朗特智能 公告编号:2023-051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 的股份数量为95,280,8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8726%,本次实际可流通的股份 数量为48,470,0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5099%。 2022年5月18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董事 会审议通过分配预案之日的总股本63,8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股利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9,161,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95,805,000股。上述方案已于2022 年6月29日实施完毕。 2023年5月10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