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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昌新材(300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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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昌新材: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3 10:12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0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通过专人递送等《公司章程》规定 的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4月23日上午9时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 会议会址为公司二楼会议室。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没有董事委托其他 董事代为出席或缺席本次会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会议审议议 案进行了表决。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周光荣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 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发布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 审议结 ...
海昌新材: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3 10:12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4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并定于 2024 年 5月 17 日下午 2:00 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15-9: 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7 日 9:15-15:00。 1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并定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下午 2:00 召开 202 ...
海昌新材: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23 10:12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4)第 102002 号 目录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8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4)第 102002 号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昌新材")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 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海昌新材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海昌新材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 ...
海昌新材: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2024-04-23 10:12
激励计划情况 - 2023年5月9日向32名对象授予349万股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4.61元/股[3] - 2024年4月23日决定终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 终止原因及影响 - 因经济、市场变化,股价波动,未达业绩考核要求[4] - 未完成登记,无股份支付费用,最终以审计报告为准[6] 后续安排 - 终止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 - 3个月内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9]
海昌新材: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3 10:12
业绩相关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合计均占公司合并报表对应总额的100%[2] 内控标准 - 与合并利润总额相关,错报小于5%为一般缺陷等[7] - 与合并资产总额相关,错报小于2%为一般缺陷等[8]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与财务报告一致[13] 内控情况 -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财务等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16][17][18] -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需披露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重大事项[20] 保荐核查 - 保荐机构对华创证券内控情况进行多种方式核查[21] - 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内控有效且自评真实客观[22]
海昌新材: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3 10:12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提请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各位监事: 2023 年度,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监事会认真 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扬 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 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参加、列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检查 公司财务状况,监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维护了股东和职工利益,发挥了 监督、检查作用。本报告主要内容分为两部分,包括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度工作汇报及 2024 年度工作计划。 一、2023 年度工作汇报 (一)监事会的召开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 序 号 | 会议名称 | 召开时间 | | | 议案 | | --- | --- | --- | --- | --- | --- | | 1 | 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 | 2 月 9 | | 日 | 1、《关于公司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 | 2 | 第三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 | 月 27 ...
海昌新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一军(历任)
2024-04-23 10:12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一军) 本人作为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在 2023 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相关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 的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一军,男,196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本科学历。1985 年 8 月至 1994 年 10 月,任职于扬州市第五中学,担任 教师;1994 年 10 月至 1996 年 10 月,任职于江苏文昌律师事务所,担任 律师;1996 年 10 月至今,任职于江苏擎天柱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律 师、执行主任;2016 年 12 月至 2023 年 2 月,担任扬州海昌新材 ...
海昌新材: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04-23 10:12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3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8,975.74万元(含尚未支付 的项目尾款、铺底流动资金及活期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资 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活动。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 户进行销户处理,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铺底流动资金、部分合同尾款和 质保金将由自有资金支付。销户完成后,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 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
海昌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3 10:12
审计相关 - 2023年末中兴财光华合伙人183名,注册会计师823名,签过证券审计报告的359名[1] - 事务所认为公司财报按准则编制,公允反映2023年财务等情况[3] - 事务所认为公司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控,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3] 决策事项 - 2023年11月24日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续聘中兴财光华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4]
海昌新材: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3 10:12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46703174.22元,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46178493.09元[2] - 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4670317.42元[2] 利润分配 - 以2023年末2508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0.8元,共派2006.4万元[3][4] - 送红股0股,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股[4] 审议情况 - 董事会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5] - 监事会认为预案与公司发展匹配[6] - 独立董事同意提交审议[7] - 预案需股东大会通过,存在不确定性[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