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康药业(300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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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刘忠良、卢卫芳、孔晓霞、朱婷、王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04-22 11:21
违规情况 - 2018 - 2023年9月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2] - 2021年中药材贸易业务未按业务实质进行会计处理[2] - 2017 - 2023年9月违规使用个人银行账户开展资金收付,内控有重大缺陷[2] 责任处理 - 公司董事长等5人对违规行为担责,被出具警示函[3] 后续要求 - 相关人员10个工作日内向浙江证监局交书面报告[3] - 不服措施60日内向证监会提行政复议申请[4] - 不服措施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法院提起诉讼[4]
关于维康药业的关注函
2024-04-19 13:02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 82 号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实质进行会计处理;上述事项导致你公司相关年度财务数据 披露不准确。三是 2017 年至 2023 年 9 月,你公司违规使用 个人银行账户开展资金收付,相关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有关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你公司董事长刘忠良、 时任总经理卢卫芳、总经理孔晓霞、董事会秘书朱婷、财务 总监王静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浙江证监局责令你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在收到决定书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其提交 书面整改报告,并将根据下步核查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在决定书要 求的期限内完成自查整改。你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涉嫌违反本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我部将视核查情况 对你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纪律处分等相应措施。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 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保证信息 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
维康药业: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24-04-19 09:18
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于近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 于对刘忠良、卢卫芳、孔晓霞、朱婷、王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 49 号)、《关于对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 的决定》(〔2024〕50 号)。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决定的主要内容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878 证券简称:维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5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第十一条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 第十二条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二条和《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维康药业: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24-03-04 07:58
证券代码:300878 证券简称:维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4 董事会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民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浙 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民生证券原委派的保荐代 表人任绍忠先生因工作调整,不再继续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 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民生证券委派包静静先生接替 任绍忠先生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包静静先生的 简历附后)。 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为钟德颂先生和包静静先生,持续督导期截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任绍忠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及持 续督导期间所作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4 ...
维康药业: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2024-03-01 03:44
证券代码:300878 证券简称:维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3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上述事 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原委派吴慧和王 飞虎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由于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杨天将接替王飞虎作为上述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 计师。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吴慧和杨天将。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简历及诚信和独立性情况 项目签字注 ...
维康药业: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4-02-27 08:32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 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 民币 5,0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3.80 元/股(含),以拟回购 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区间测算,回购数量为 739,645 股至 1,479,29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 0.51%至 1.02%。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公告》,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及《关于首 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回 购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 ...
维康药业: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07 13:37
证券代码:300878 证券简称:维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4-003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以电 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方式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在浙江省丽水经济开发区遂松路 2 号研发大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 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 叶萍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不会对 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 ...
维康药业: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4-02-07 13:37
(2)回购股份的用途: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选择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在回购完成后三年内未将回购股 份用于前述用途,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已回购但尚未使用的股票进行注销;若 发生注销已回购股份情形,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 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3.80 元/股(含);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基本情况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证券代码:300878 证券简称:维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4-005 (4)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 (5)拟回购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拟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 区间测算,回购数量为 739,645 股至 1,479,2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1% 至 1. ...
维康药业: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公告
2024-02-07 13:37
证券代码:300878 证券简称:维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4-004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事项。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2022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2、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 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上述事项。 2024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 ...
维康药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07 13:34
证券代码:300878 证券简称:维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4-002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 公司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复后,积极会同中介机构推进本次发行的各项工 作。目前,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发展规划等因素,经公 司与中介机构沟通并审慎研究,决定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 项。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2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 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在浙江省丽水经济开发区遂松路 2 号研发大楼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忠良先生主持,公司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