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康药业(300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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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康药业(300878)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1-24 09:15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三条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的上市 公司,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 进行,并根据应选董事人数,按照获得的选举票数由多到少的顺序确定当选董事。 不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每位董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 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非职工代表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的选举。董事 会中的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 选举产生,不适用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制, 即届中因缺额而补选的董事任期为本届余任期限,不跨届任职。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六条 公司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确定董事候选人,确保选举的 公开、公平、公正。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 事的选举,保证公司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维康药业(300878) -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2025-11-24 09:15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第四条 以上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 个人所得税。独立董事津贴从股东大会通过当日起计算按月发放。 第五条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浙江维 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六条 除本制度规定的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 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本制度规定额外的独董津贴和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第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为了体现"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的原则,特制定本津贴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 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二条 津贴原则:津贴水平综合考虑独立董事的工作任务、责任等。 第三条 津贴标准: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8.00 万元。 第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0 月 ...
维康药业(30087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1-24 09:15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设立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依据本制度履行职责。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 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二)具有会 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三) 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 上全职工作经验。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 ...
维康药业(300878)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管理制度
2025-11-24 09:15
对外担保 - 应由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等情形[9]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9] - 单臂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9]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10] -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做出决议[11]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时,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1] 资金占用 - 公司董事长为防止资金占用及资金占用清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13] - 公司财务总监及相关人员是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相关责任人[13] -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严格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14] - 公司董事等应关注关联人侵占公司利益情形,发现异常提请董事会处理披露[15] - 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等开展经营性关联交易须签有真实背景合同[16] 监督与检查 - 公司审计部负责经营活动和内控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及评价[17] - 公司应对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自查,有问题及时整改[18] 资金清偿与追责 -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用非现金资产有规定[18] - 关联方以资抵债方案须经股东会批准,关联股东回避投票[18] - 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给公司造成损失,董事会应采取措施追责[20] - 董事等擅自批准关联方资金占用视为严重违规,涉金额巨大追究法律责任[20] - 公司或子公司被关联方占用资金,经提议和审议可申请司法冻结控股股东股份[21]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
维康药业(30087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11-24 09:15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 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特别关注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重点对关联交易、财务会计报告、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薪酬等关键领域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 利益;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 第三条 公司应 ...
维康药业(30087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1-24 09:15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客观、真实、 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误导投资者决策,避免 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
维康药业(30087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24 09:15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和《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设在董事会下的一个专门委员会,经董事会 批准后成立。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 立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隶属于董事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参谋机构,对 董事会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也是公司的人力资源部有关重大问题的议事机构。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不少于委 员会人数的二分之一。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薪酬与 考 ...
维康药业(300878) - 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24 09:15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重大决策的专业化水平,防范公 司在战略和投资决策中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战略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战略决策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四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一名。 第五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的委员由董事会确定。主任委员由战略决策委员会 的委员按一般多数原则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以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委 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在委员任职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工作细则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 ...
维康药业(30087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1-24 09:15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 人谋取利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聘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协 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 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5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及任职资格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 ...
维康药业(300878) - 公司章程(202511)
2025-11-24 09:15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十月 | 第一章 | 总则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第三章 | 股份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 第一节 | 股东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 第一节 | 董事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 第一节 | 监事 | | 第二节 | 监事会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 第九章 | 通知和公告 | | 第一节 | 通知 | | 第二节 | 公告 | | 第十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 第一节 |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 --- | --- | | 第二节 | 解散和清算 | | 第十一章 | 修改章程 | | 第十二章 | 附则 |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