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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拓生物(30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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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拓生物(300858)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19 13:03
资金支取与专户管理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5]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5] 项目论证与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1]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1]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26]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部分程序[12] - 节余募集资金达到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13] 资金使用期限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项账户后六个月内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14]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5]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十二个月[18] 资金使用审议 - 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期限等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16] - 超募资金应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并按计划投入[20] -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2] 项目主体与地点变更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地点变更,无需股东会审议[24] 核查与审核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6]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28] - 公司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27] 办法实施与解释 - 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2][33]
科拓生物(30085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19 13:03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加强与投资者信息沟通、保护其合法权益[2] - 管理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6] 沟通内容与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涵盖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信息[7]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工作,如官网、股东会等[8] 信息披露要求 - 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得虚假记载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9] - 可在非交易时段发布应披露信息,下一交易时段前需披露公告[11] 具体管理措施 - 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收集和答复诉求[12] - 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审议现金分红前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12][13] - 特定情形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董事长或总经理一般出席[14] - 接受调研妥善接待、履行披露义务,形成书面记录[15] - 要求调研机构及个人签署承诺书[16] - 建立接受调研事后核实程序[16] 人员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证券部具体承办落实[20] - 工作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和技能[21] 互动易平台管理 - 通过互动易等渠道交流,信息发布和回复需审核[22] - 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和回复提问保证公平、真实、准确等[23] 活动记录与档案 - 活动结束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刊载[26] - 建立管理档案制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27] 说明会相关 - 重大事项受关注或质疑及时召开说明会[27] - 召开说明会提前公告,原则上非交易时段召开[28] - 鼓励保荐代表人或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参加说明会[29] - 说明会前后为投资者开通提问渠道并答复[29]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29] - 业绩说明会提前征集提问并注重互动效果[29] 调研与采访限制 - 尽量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和媒体采访[29] 办法执行与解释 - 办法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等办理[31] - 与后续规定抵触按相关规定执行[31] - 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2] - 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33] 文件发布时间 - 文件发布于二〇二五年八月十八日[34]
科拓生物(300858)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9 13:03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2][6] - 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1名[10] 任职规定 - 有贪污等8种情形不得担任总经理[4][5] 聘任解聘 -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6] -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6] 会议管理 -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存档不得少于10年[18] - 会议由总经理召集,总经办负责通知等工作[16] 报告制度 - 总经理就重大事项向董事会或董事长报告[22] - 工作报告含公司年度计划实施情况等5方面[23] 细则实施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6][27]
科拓生物(30085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9 13:03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和《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 职能部门、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上 述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及时告知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情况以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变更情况。 第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实行知悉即登记并存档备查的管理原 则。 第四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主要责 任人,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公司证券部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送工作归口 管理 ...
科拓生物(30085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9 13:03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 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及《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下称"会 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 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 ...
科拓生物(30085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9 13:03
制度适用人员 - 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5%以上股份股东等相关人员[3] 重大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负债等占比5%以上且超500万元[7] - 会计报表附注重大差错涉及金额占净资产5%以上担保等[10] - 其他年报信息重大差错涉及金额占净资产或营收10%以上事项[11] - 业绩预告变动幅度或盈亏金额超出预计范围达20%以上认定有差异[12] - 业绩快报数据与定期报告差异幅度达20%以上认定有差异[12] 责任追究 - 追究责任情形包括违反法规、制度等造成差错或不良影响[15] - 从重处理情形包括主观因素致恶劣后果等[16] - 从轻处理情形包括阻止不良后果、主动纠正损失等[18] - 追究责任形式有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20] 制度说明 - 章程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2]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等及《公司章程》办理[22] - 制度与日后规定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2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5] 落款信息 -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落款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26]
科拓生物(300858) - 征集表决权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9 13:03
表决权征集规则 - 持有1%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征集表决权[4] - 董事会征集需全体董事1/2以上审议通过[4] - 独立董事征集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4] 公告时间要求 - 股东征集人至少于股东会前10日发布公告[8] - 其他召集人至少于股东会前15日发布公告[8] 其他规定 - 涉及关联关系需披露[8] - 委托书与文件核实无误才有效[13] - 文件不迟于股东会前24小时送达[13] 细则说明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8]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9]
科拓生物(30085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9 13:03
内部审计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3] 审计部职责与报告机制 - 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并接受监督指导[5]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8]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8] 资料保存与检查频率 - 内部审计相关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10] - 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6] 公司董事会相关决议与披露 - 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17] - 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意见[18] 激励与处罚机制 - 建立审计部激励与约束机制,考核人员工作[20] - 对有突出贡献人员给予表扬或奖励[22] - 对违规单位和个人、审计人员提处罚意见报公司批准[24][25] 制度相关说明 - 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办理[24] - 与后续法律抵触按新规定执行[24]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后实施[25][26] 制度发布信息 - 由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18日发布[29]
科拓生物(300858) - 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及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公告
2025-08-19 13:01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拓生物") 及全资子公司金华银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银河")以及内蒙古 科拓生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科拓")于近期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 5 项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 一、发明专利 | | --- | 证券代码:300858 证券简称:科拓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6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从而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0 日 | 序号 | 发明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 类型 | 申请日期 | 授权日期 | 证书号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改善头皮环境的益生 菌后生元组合物及其 | ZL202311 458890.6 | 金华银河、 科拓生物 | 发明专 利 | 2023-11-3 | 202 ...
科拓生物(300858) - 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19 13:01
关联资金往来 - 2025年期初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余额24053.44万元[2] - 2025年半年度累计发生额18307.09万元[2] - 2025年半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额5000.00万元[2] - 2025年半年度末余额37360.53万元[2] 其他应收款 - 内蒙古科拓生物期末余额20023.54万元[2] - 内蒙古科拓微生态期末余额5164.14万元[2] - 金华银河生物期初期末均为8962.65万元[2] - 内蒙古乳酸菌期初期末均为1050.00万元[2] - 内蒙古和美科盛期末余额1900.00万元[2] 应收账款 - 北京大地海腾工贸期末余额6.14万元[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