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美(300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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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美: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
2023-10-30 10:25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 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 的 专项核查意见 金证法意[2023]字 1030 第 0795 号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十层 100004 电话:010-5706 8585 传真:010-8515 0267 专项核查意见 金证法意[2023]字 1030 第 0795 号 致: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 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 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斯美" 或"上市公司")委托,就贝斯美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宁波捷力克化工有限公司 8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 为本次交易,本所律师已出具了《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绍兴贝斯美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贝斯美: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公告
2023-10-30 10:22
证券代码:300796 证券简称:贝斯美 公告编号:2023-058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公司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自查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如 下: 一、本次交易的自查期间及核查对象 本次交易的自查期间为:自本次交易首次作出决议前六个月至《绍兴贝斯美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披露之前一日止,即 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10月20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核查对象范围为: 1、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包括一致行动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交易对方及其主要负责人; 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贝斯美(300796)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4 16:00
营收与利润情况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1.03亿元,同比减少40.74%;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4.66亿元,同比减少14.66%[5] - 本报告期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8.40万元,同比减少99.29%;年初至报告期末为7884.53万元,同比减少31.35%[5] - 净利润同比减少30.78%,主要系本期销售减少[10] - 年初到报告期末营业总收入4.66亿元,较上期5.46亿元有所下降[23] - 年初到报告期末营业总成本3.74亿元,较上期4.05亿元有所减少[23] - 年初到报告期末营业利润1.07亿元,较上期1.39亿元有所下降[23] - 2023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8165.39万元,上年同期为1.18亿元[2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884.53万元,上年同期为1.15亿元[24] -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22元,上年同期为0.33元[24] 现金流情况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4亿元,同比增加21.91%[5]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5.08亿元,上年同期为4.36亿元[2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4亿元,上年同期为1.67亿元[2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3.25亿元,上年同期为 -1.52亿元[2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8430.64万元,上年同期为4.24亿元[26]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 -2.03亿元,上年同期为4.43亿元[26]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4.04亿元,上年同期为7.65亿元[26] 资产与权益情况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20.66亿元,较上年度末减少1.67%;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6.64亿元,较上年度末增加3.57%[5] - 2023年9月30日资产总计20.66亿元,较年初21.01亿元略有下降[20] - 2023年9月30日负债合计3.74亿元,较年初4.69亿元有所减少[21] - 2023年9月30日所有者权益合计16.92亿元,较年初16.32亿元有所增加[21] 资产项目变动情况 - 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33.53%,主要系募集资金投入使用[9] - 应收账款较年初减少53.92%,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降低[9] - 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34.21%,主要系本期新项目投入增加[9] - 短期借款较年初减少87.61%,主要系本期归还短期借款[9] - 2023年9月30日货币资金4.11亿元,较年初6.18亿元减少[20] - 2023年9月30日应收账款7097.03万元,较年初1.54亿元减少[20] - 2023年9月30日固定资产4.37亿元,较年初3.63亿元增加[20] 费用情况 - 销售费用同比增加33.74%,主要系本期广告宣传费增加[9] - 年初到报告期末研发费用2714.64万元,较上期2687.50万元略有增加[23] 股东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8.512,前10大股东中宁波贝斯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3.02%,持股数量83,118,980股,部分股份质押[12] 公司业务拓展 - 公司拟以不超过1.3亿元自有资金参与竞买铜陵三宗土地,已竞得,总出让金额12,381万元,总面积330,135.67平方米[15] - 2023年9月2日决定设立上海贝陵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9月6日已成立[16] 产品生产情况 - 2023年三季度二甲戊灵原药产量同比下降45.08%[16] - 全资子公司年产8500吨戊酮系列绿色新材料项目进入试生产阶段[17]
贝斯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4 08:18
证券代码:300796 证券简称:贝斯美 公告编号:2023-055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于2023年10月19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的形式通知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并 于2023年10月24日上午9时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峰先 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全文》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2023年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 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
贝斯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4 08:18
证券代码:300796 证券简称:贝斯美 公告编号:2023-056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3年10月24日下午13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9 日通过专人送出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6人,实际出席监事6人。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董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 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
贝斯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2023-10-20 10:34
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3]200Z0671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 序号 | 内 | 容 | 页码 | | --- | --- | --- | --- | | 1 | 审阅报告 | | 1-2 | | 2 |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 | 1 | | 3 | 备考合并利润表 | | 2 | | 4 |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 | 3-119 | 审 阅 报 告 外经贸大厦 15 层/922-926(10037) TEL: 010-6600 1391 FAX: 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容诚专字[2023]200Z0671 号 https//WWW.rsm.glo bal /china /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斯美)按照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的备考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6 月 30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 年 1-6 月、2022 年 ...
贝斯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2023-10-20 10:34
证券代码:300796.SZ 证券简称:贝斯美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摘要 | 标的公司 | 交易对方 | | --- | --- | | 宁波捷力克化工有限公司 | 上海俸通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上海楚通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二三年十月 一、上市公司声明 本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重组的简要情 况,并不包括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 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 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 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 ...
贝斯美: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2023-10-20 10:34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 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支付 现金方式购买上海俸通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楚通捷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统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宁波捷力克化工有限 公司8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的监管要求》《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 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 1. 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初步磋商至签署相关协议期间,采取了 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严格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二、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 ...
贝斯美: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20 10:34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议案》《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交易文件的议案》 《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我 们事前认可。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 易属于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按规定予 以回避。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 为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2、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 ...
贝斯美: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2023-10-20 10:34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现金收购宁波捷力克化工有限公司80.00%股权[1] 评估相关 - 公司聘请中水致远进行重大资产重组评估[1] - 评估假设合理,程序合规,方法恰当,结论合理[2][4] - 交易定价以评估报告为基础协商确定[5] - 董事会认为评估结论合理,定价公允[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