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网壹创(300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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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网壹创: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2024-02-28 10:37
1、企业名称: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2 年 04 月 06 日 3、法定代表人:林振宇 证券代码:300792 证券简称:壹网壹创 公告编号:2024-005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企业登记信息如下: 一、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8 日 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科技园路 520 号 2 幢 1 层 520 室 5、注册资本:贰亿叁仟捌佰伍拾柒万壹仟肆佰 ...
壹网壹创: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2024-01-10 11:19
减持计划 - 中金计划减持不超4,167,887股,占比1.7578%[1] 减持实施 - 2023年5月17日至10月12日,累计减持3,230,700股,占比1.3630%,均价28.99元/股[2] 权益变动 - 变动前持股4,167,887股,占比1.7584%;变动后持股937,187股,占比0.3954%[5] 其他说明 - 减持按规定预披露,实施与计划一致,不影响控制权和公司治理[5][10]
壹网壹创: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4-01-08 11:54
股份解除质押 - 丽水网创解除质押350万股,占所持4.88%,占总股本1.47%[1] 股东持股及质押 - 丽水网创持股71757996股,比例30.09%,累计质押0[2] - 林振宇持股20178747股,比例8.46%,质押4250000股[3] - 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91936743股,比例38.55%,质押4250000股[3] 总股本数据 - 总股本数238498772股,剔除回购后237029372股[4] 风险评估与措施 -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履约能力好,质押风险可控[5] - 网创品牌股份无冻结等风险,公司关注股东质押[5] 公告时间 - 公告发布于2024年1月8日[8]
壹网壹创: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2024-01-05 10:05
股份转让 - 2023年6月29日,网创品牌拟转让1200万股给张帆,占总股本5.03%(剔除回购后5.06%),转让价21.5元/股,总价款2.58亿元[2] - 本次股份转让过户日期为2024年1月4日[4] 权益变动 - 转让后网创品牌及其一致行动人林振宇合计持股91936743股,占总股本38.54%(剔除回购后38.78%)[2] - 转让后张帆持股19004937股,占总股本7.97%(剔除回购后8.02%),成5%以上股份股东[2]
壹网壹创: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4-01-04 12:07
股权质押情况 - 实际控制人林振宇质押425万股,占其所持股份21.06%,占总股本1.78%[1] - 丽水网创质押35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4.18%,占总股本1.47%[4]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775万股,占所持股份7.46%,占总股本3.25%[4] 相关说明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履约能力,质押风险可控,无平仓风险[6] -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份质押变动并及时披露信息[6]
壹网壹创: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29 11:11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3H1979 号 致: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 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壹网壹创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 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现出具法律 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 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公告。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 ...
壹网壹创: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9 11:11
投票情况 - 2023年12月29日14:00现场会议召开,同日网络投票[3] - 16人投票代表125,771,663股,占比53.0616%[5] 议案表决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多数同意[6]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高比例同意[8] 结果认定 - 见证律师认为股东大会合法有效[9]
壹网壹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2-13 12:31
公司章程修订 - 2023年12月1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 - 修订后独立董事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控人无利害关系[1][2] - 修订后独立董事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2] - 修订后独立董事应具《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的独立性[2] - 修订后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2] - 修订后独立董事应品德良好,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2]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职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2]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2] - 提名委员会审查被提名人任职资格并形成意见[2]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独立董事连续3次未亲赴董事会会议,董事会提请撤换[3] - 连续2次未亲赴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提议解除职务[3] - 独立董事对8类重大事项发表意见[3] - 发表意见类型含同意、保留、反对和无法发表[3] - 出具意见应含重大事项基本情况等5项内容[4] - 特别职权中1 - 3项经专门会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4] - 4类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4] - 2名或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可联名要求延期会议[4] -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至少保存5年[4]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4]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5]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对独立董事质疑或提罢免提议[5]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5] 委员会设置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非高管董事,独立董事过半且至少一名是会计专业人士[5][6]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任召集人[5][6] 后续安排 -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待股东大会审议[6] - 董事会提请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6] 其他 - 备查文件含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和《公司章程》(2023年12月)[7] - 公告于2023年12月14日发布[9]
壹网壹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13 12:31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公司特设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内、外 部的审计、监督和核查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 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其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 业人士。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 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审计委员 ...
壹网壹创: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13 12:31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 委员担任,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 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 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 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选择公 司董事、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专门机构,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