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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新材: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17 08:35
审计机构聘任 -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待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 审计机构情况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660人[2] - 2022年度业务收入39.35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8.89亿元[2] - 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2] -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2亿元[4] 审计人员经历 -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3家[4] -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7家[5] -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5家[5] 审计费用 - 2023年度审计费用36万元,2024年度费用待确定[6] 处罚情况 - 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4] - 35名信永中和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1次[4]
华信新材: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7 08:35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4 日以电 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光辉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证券代码:300717 证券简称:华信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8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 项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担保事项有 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 益。本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 ...
华信新材(300717)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17 08:35
财务数据对比 - 2023年净利润为40981207.51元,2022年为40065618.60元[1] - 2023年综合收益总额为41187300.71元,2022年为39986358.00元[3] - 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40,2022年为0.39[3] - 2023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327385137.35元,2022年为350072108.31元[7] - 2023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49000000.00元,2022年为2613750.00元[10] - 2023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69633069.44元,2022年为5120000.00元[10] - 2023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20633069.44元,2022年为 - 2506250.00元[10]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0609009.16元,2022年为91122369.27元[12] - 2023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89877109.98元,2022年为 - 50765869.76元[12] - 2023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95426337.71元,2022年末为168139523.48元[10] - 2022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小计614,635,170.26元,2023年本期增减变动38,495,354.00元,期末余额653,130,524.26元[19][20] - 2023年初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651,993,665.23元,本期增减变动 -10,818,880.39元,期末余额641,174,784.84元[21][22] - 报告期投资额为40,544,107.14元,上年同期投资额为50,061,920.63元,变动幅度为 - 19.01%[88] - 存货期末账面余额为44,423,456.77元,期初账面余额为62,881,439.80元[108] - 2023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2210319.56元,2022年为1679042.36元,2021年为2477383.79元[130] - 2023年除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为33186.78元,2022年为 - 20000元,2021年为 - 100000元[130] - 2023年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6654.59元,2022年为11823.45元,2021年为17188.54元[130] - 2023年所得税影响额为553640.23元,2022年为249379.87元,2021年为381913.80元[130] - 2023年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1696520.70元,2022年为1421485.94元,2021年为2064178.18元[130] -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6,845,589.51元,期初余额为11,377,693.06元[149] - 按账龄披露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为107,632,848.40元,期初账面余额为119,460,733.74元[153] 权益变动情况 - 2023年股本增加375,000.00元,资本公积增加3,253,996.00元,其他综合收益减少79,260.60元,盈余公积增加3,849,374.62元,未分配利润增加31,096,243.98元[19] - 2023年综合收益总额39,986,358.00元,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3,628,996.00元,利润分配 -5,120,000.00元[19] - 2023年母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增加206,093.20元,盈余公积增加953,002.64元,未分配利润减少11,977,976.23元[22] - 2023年母公司综合收益总额9,736,119.61元,利润分配 -20,555,000.00元[2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公开发行A股1,600万股,上市后累计发行股本总额6,400万元,注册资本6,400万元[26] - 公司主要从事智能卡基材研发、生产及销售,是国家金卡工程配套企业和二代身份证卡基材料指定供应商[27] - 公司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均为江苏省新沂市珠江路18号,邮编221400[124] - 公司网址为www.hxgs.com,电子信箱为zqb@hxgs.com[124]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为深交所,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网址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124] - 公司所处行业为功能性薄膜制造行业,产品应用于中高端智能卡、环保装饰新材料制造等领域[160] 财务报表基础及范围 - 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评价,未发现重大怀疑事项,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30] - 公司重要在建工程的重要性标准为项目预算金额大于100万[31]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合并成本大于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确认为商誉,小于则复核后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33] -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控制为基础,内部交易影响合并时抵消[34]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取得控制权日纳入合并报表[35] 金融资产与负债 - 金融资产初始以公允价值计量,后续计量取决于分类[47][48] - 金融负债初始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和以摊余成本计量两类[51] - 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评估金融工具和合同资产减值[52] - 应收账款按账龄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1年以内、1 - 2年、2 - 3年、3年以上预期信用损失率分别为5.00%、20.00%、50.00%、100.00%[55] 资产核算方法 -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为年限平均法,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10 - 40年,残值率5%,年折旧率2.38 - 9.50%;机器设备折旧年限3 - 30年,残值率5%,年折旧率3.17 - 31.67%;运输设备折旧年限8年,残值率5%,年折旧率11.88%;其他设备折旧年限5年,残值率5%,年折旧率19.00%[78] -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为房屋建筑物,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或摊销[66][75] - 公司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65] -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83][85] -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等项目检查,有减值迹象时进行减值测试,减值则计提准备[86] - 使用权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按成本初始计量,后续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并计提折旧[79][80] - 土地使用权按出让年限平均摊销,软件等其他无形资产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82] 收入确认与利润分配 -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为商品销售收入[97] - 境内销售商品在发运给买方并由买方签署收货回执当天确认收入[98] - 对于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99] - 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277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114] 其他财务事项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39] -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40] -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41] - 应收款项融资变动是由于年末应收票据增加所致[87]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资产权利受限情况[87]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境内外会计准则下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128][129] 季度财务数据 - 各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75,116,267.86元、74,226,841.30元、87,133,554.34元、90,575,790.42元[156] - 各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198,331.06元、14,202,639.70元、8,520,147.27元、11,060,089.48元[156] - 各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6,889,811.40元、14,008,473.07元、8,230,739.24元、10,155,663.10元[156] - 各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859,929.76元、5,764,554.72元、28,307,472.91元、46,539,833.12元[156] 行业市场情况 - 2024年首批二十年有效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将陆续到期,迎来换发周期[161] - 截至2022年底,全国社保卡持卡人数达13.68亿人,普及率为96.8%,第三代社保卡持卡人数达2.67亿人,普及率不足20%[162] - 2023年移动电话用户总数17.27亿户,净增4315万户,5G用户8.05亿户,占比46.6%,带动电信卡升级需求[168] - 2024年印度尼西亚十年有效期身份证将迎换发高峰期[170] 公司产品与业务 - 公司PETG系列和循环再生系列绿色环保产品营收占比24.82%,同比增51.13%[164] - 公司报告期整体毛利率26.90%,同比提高4.98%[164] - 2023年公司彩色卡基营业收入占比9.87%,2024年银行卡卡基个性化需求提供盈利空间[166] - 公司PETG装饰新材料属国家鼓励的环保新材料重点领域[171] - 2023年起美国海关对PVC地板进口溯源,PETG复合地板可化解不利影响[173] - 公司是智能卡基材行业唯一上市公司,与众多优质客户建立稳定合作关系[174] - 公司有PETG、PVC、ABS、PC、生物基材料等系列卡基材料[178] - 公司已形成生物基可降解卡基材料技术储备并推广[184] - 公司将推进高分子循环卡基材料研发、生产和供应工作[189] - 公司具备多种工艺技术和生产设备,拓展环保装饰新材料市场[190] - 公司拥有四大类装饰新材料,可生产多种性能产品[191]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年以内应收账款账面余额90774061.96元,坏账准备4538703.10元,计提比例5.00%;1 - 2年账面余额5367967.81元,坏账准备1073593.57元,计提比例20.00%;2 - 3年账面余额11490818.63元,坏账准备5745409.32元,计提比例50.00%;合计账面余额107632848.40元,坏账准备11357705.99元[19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期初余额11335248.41元,计提22457.58元,期末余额11357705.99元[195] - 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合计40072501.92元,占比37.22%,坏账准备5070765.31元[198] 税务政策 - 上海沂宁科技有限公司适用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至2027年12月31日[146] 报告期信息 - 报告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121]
华信新材: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17 08:35
财报披露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于2024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1] 业绩说明会 - 公司定于2024年4月29日下午15:00至17:00在中证网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1] - 投资者可登陆“中国证券报·中证网”参与[1] - 出席人员有董事长、总经理李振斌等[1] 问题征集 - 公司向投资者征集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相关问题[2] - 投资者需在2024年4月28日17:00前将问题发至公司邮箱[2] - 公司将在会上回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2]
华信新材: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7 08:32
证券代码:300717 证券简称:华信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7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 项是基于公司实际业务发展做出的融资规划,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 拟担保事项仅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的情 形,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董事会同意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并在不超过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的前 提下,申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全权代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 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 议等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华信新材: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17 08:32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的规定,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江苏华信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报告期内及在任独立董事刘 涛先生、李包产先生、郭聪先生、牟宏宝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 专项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 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其直系亲属均未在公司及 其附属企业任职;独立董事及其直系亲属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 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公司独立董事均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三家以上的 A 股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 事的情形,且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2024 年 4 月 16 日 ...
华信新材: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2024-04-17 08:32
利润分配时间及比例 - 未来三年为2024 - 2026年度[1] - 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7]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7] 不同情况现金分红比例 - 本次利润分配现金比例最低20%[7]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最低80%[8]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最低40%[8]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最低20%[8] 其他 - 重大资金支出指未来12个月支出超净资产20%或3000万元[9]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股东大会2/3以上表决权通过[14] - 年末资产负债率超70%可不现金分红[7]
华信新材: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刘涛)
2024-04-17 08:32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刘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 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出席了 2023 年度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刘涛,1975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 年 7 月 至 2002 年 2 月任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员,2002 年 3 月至 2008 年 2 月任内 蒙古经达会计师事务所经理,2008 年 3 月至 2019 年 10 月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总 部)高级经理,2019 年 11 月至今任北京明德立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本人已根 据相关规定,对报告期内本人是否满足独立性要求进 ...
华信新材: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17 08:32
证券代码:300717 证券简称:华信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7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 定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 ...
华信新材: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17 08:32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 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