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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20 11:17
证券代码:300717 证券简称:华信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3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振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 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购 买房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三、备查文件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 规定,由于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不满足归属条件,合计已 ...
华信新材: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房产的公告
2024-05-20 11:15
1、企业名称:上海上报融媒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717 证券简称:华信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6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 购买房产的议案》,全资子公司江苏华信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高新") 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2053.505万元向上海上报融媒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报融媒")购买位于上海市闵行区新镇路 1699 弄《申文传媒广场》5 号 1-4 层(共 4 层)的房屋。本次事项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 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权属情况:标的资产无抵押、无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 关该房屋的争议、诉讼或者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 ...
华信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20 11:13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300717 证券简称:华信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4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房产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购置房产用于办公及经营,符合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 便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信高新利用上海区位优势,吸引企业经营发展所需的高端人才, 增强企业创新研发能力、经营能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本次购 买房产的资金来源为子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财务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以 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光辉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 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 ...
华信新材:关于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5-20 11:13
证券代码:300717 证券简称:华信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5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3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 实并出具了意见。 2、2021 年 3 月 2 日至 2021 年 3 月 1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 单的异议。2021 年 3 月 19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 ...
华信新材: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20 11:13
激励计划进展 - 2021 - 2024年多次会议审议激励计划相关议案[7][8][9][11]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分三个归属期,比例30%、30%、40%[12] 业绩考核 - 激励计划分三期设营收增长目标[12] - 2023年营收327,052,453.92元,较2020年增24.16%[13] - 第三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未达成[13] 股票作废 - 50万股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13] - 作废不影响财务、经营和团队稳定[14][15]
华信新材: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2024-05-16 08:47
证券代码:300717 证券简称:华信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2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华信高新材料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高新")于近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 1 项实用新型专利 授权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申请 | | 授权公 | | 专利 | 专利 | 期限 | 证书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日 | | 告日 | | 类型 | 权人 | | | | 一种智能卡加工用 | ZL20232255 | 2023 9 | 年 | 2024 年 | 5 | 实用 | 华信 | 10 年(自 | 第 | | | | | | | | | | 申请日起 | 20906157 | | 粉料输送系统 | 4202.8 | 月 20 日 | | 月 10 | 日 | 新型 ...
华信新材: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0 10:17
参会股东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57,949,049股,占总股份56.3844%[3] - 中小股东出席2人,代表股份100,500股,占总股份0.0978%[4] 议案表决结果 - 多项议案同意股份均为57,949,04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100%[5][7][8][10][16] - 两议案中小股东同意100,500股,占比100%[17][18] 其他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程序合法有效[19][20] - 备查文件含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等[21]
华信新材: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10 10:09
会议信息 -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决议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5] - 现场会议于2024年5月10日14:30在江苏省新沂市召开[7]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9:15 - 15:00[7] 出席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5名,代表股份57,949,049股,占比56.3844%[9]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4名,代表股份57,948,549股,占比56.3839%[10] - 参加网络投票股东共1名,代表股份500股,占比0.0005%[12] -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共2名,代表股份100,500股,占比0.0978%[14] 议案表决 -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授信及担保议案》获57,949,049股同意,占比100%[18] - 《关于预计2024年度关联银行存贷款议案》获4,496,249股同意,占比100%[18] - 多项议案表决中,赞成股数及中小投资者赞成股数均占100%[20][21][22][23][24][25][26][27][28][29]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三项特别决议议案》获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30][31][33]
华信新材(300717)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5 10:12
财务业绩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79,215,518.87元,同比增长5.4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75,428.43元,同比增长48.30%[5]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7921.55万元,较上期7511.63万元增长5.46%[21]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成本6466.91万元,较上期6701.86万元下降3.51%[21]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利润1271.20万元,较上期705.74万元增长80.12%[22] - 2024年第一季度净利润1067.54万元,较上期719.83万元增长48.30%[22] - 2024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0.10元,较上期0.07元增长42.86%[23]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739,657.96元,同比下降385.66%[5] - 收到的税费返还同比下降76.43%,主要因增值税退税额减少[1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长34.13%,主要因购买原材料增加[10] -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617.37万元,较上期6926.20万元下降4.46%[24] -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291.33万元,较上期6340.21万元增长30.77%[25] -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1673.97万元,上期为585.99万元[25] - 2024年第一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1456.99万元,较上期 - 1683.49万元有所改善[25] - 2024年第一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 - 3110.37万元,较上期 - 1327.59万元减少134.29%[26] 财务科目变动 - 应收票据较年初增长32.95%,主要因收到的承兑汇票增加[9] - 预付款项较年初增长110.62%,主要因预付货款增加[9] - 应付账款较年初下降34.17%,主要因支付到期货款增加[9] -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216.39%,主要因外币汇兑收益增加[9] - 2024年3月31日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64,322,620.46元,较期初195,426,337.71元减少[17] -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9,101,169.66元,较期初6,845,589.51元增加[17]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10,068,200.77元,较期初96,275,142.41元增加[17] - 存货期末余额为54,745,864.44元,较期初44,423,456.77元增加[18] -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22,387,040.22元,较期初34,009,464.47元减少[19] -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为2,723,034.48元,较期初5,363,344.63元减少[19] - 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298,394,479.91元,较期初287,719,051.48元增加[20] - 资产总计期末余额为770,880,652.36元,较期初768,807,672.25元增加;负债合计期末余额为86,442,398.96元,较期初95,044,847.28元减少[19][20] 股东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7,357户[12] - 李振斌持有控股股东华智工贸57.84%股权,为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1.2%股份;李明澈持有股东徐州华诚23.84%股权,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振斌与李明澈系父子关系[13] 限售股情况 - 限售股方面,李振斌期初和期末限售股数均为921,600股,因高管锁定,每年可解售持有股数的25%[15]
华信新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17 08:35
股份与资产相关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三)、(五)、(六)项情形下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 融资与利润分配 - 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3] - 公司在当年净利润和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时,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4] - 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4] - 现金分配利润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20%[4][7] - 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原则上不少于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7] 重大资金与分红比例 - 重大资金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或绝对金额超3000万元[6][11] - 年末资产负债率超70%等六种情况可不进行现金分红[8]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80%[5][8][10]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40%[5][10]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20%[5][10] 决策与政策调整 - 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各审议需过半数表决同意[9][11] -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表决同意[9][11]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13][15] - 五种情形下公司可调整利润分配政策中现金分红比例,非此情形不调整[13][14] -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三年均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20%属可调整情形[13] 其他事项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3] - 股东大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前,公司应与股东交流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15] - 董事会未做现金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应征询意见并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发表审核意见[15] - 决策论证过程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意见[15] -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规定,独立董事需发表审核意见[15] -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授权董事会办理后续章程备案等事宜[16]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登记,以工商登记主管部门核准为准[16] - 《公司章程》除修订条款外其他条款不变[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