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勒新材(3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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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勒新材(30070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2:05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重大事件界定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影响债券交易价格[7]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影响债券交易价格[7]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影响债券交易价格[7] 内幕信息知情人 - 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高人员等[8] 档案及备忘录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1] - 知情人自获悉信息起5个交易日内交董事会办公室备案[11] - 公司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1] - 重大事项公开披露后5个工作日内报湖南证监局及深交所[16] 信息登记与流转 - 公司各主体指定专人登记知情人信息,报送时限为当日[13] - 内幕信息流转需审批,由主体负责人批准,董秘审核[13] 年报信息报送 - 公司向法定机构报送年报信息不得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13] 高送转定义 - 公司每十股送红股与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达或超五股为高送转[19] 信息报备 - 公司特定情形报送公告文件时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档案》[18] - 重大事项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表》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9] 核查与备案职责 - 董事会核查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董秘负责知情人备案[20] 信息保密 - 知情人依法披露前不得泄露信息和买卖股票[22] 自查与报送 - 公司在年报等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自查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24] - 发现内幕交易等2个工作日内报深交所和湖南证监局[24] 违规处理 - 股东擅自披露信息公司追究责任[27] - 相关责任人未履职视情节降薪等[25] - 知情人违规董事会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27] - 证券服务机构违规公司解除合同并报送处理[26] - 股东等违规公司移送线索并追偿损失[26]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9] 记录方式 - 内幕信息事项一事一记记录知情人档案[32]
岱勒新材(30070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2:05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决定是否召开临时股东会[4][9]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的5日内发通知[8]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的5日内发通知[8][9] 提案与通知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15日前通知[14] 会议相关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定后不得变更[16]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需延期取消的至少2个工作日前公告[16]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其他规则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3] - 特定情况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4] - 股东违规买入股份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效总数[23]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8]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28]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29] - 相关主体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4] - 股东会审议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23] -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会议需出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19]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报告工作,独立董事述职[22] - 会议登记在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情况前终止[30] - 公司按规定对法院判决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执行[30] - 涉及更正前期事项,公司及时处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0] - 规则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等执行[32] - 规则中部分表述含本数规定[32]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3] - 规则经董事会议制定、股东会通过批准后生效及修改[33]
岱勒新材(30070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2:05
审计业务期限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满5年连续5年不得参与公司审计业务[5]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两年[5] 议案与报告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聘请议案[8][9]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提交履职及监督报告[9] 选聘关注 - 关注拟聘任事务所近3年处罚及立案调查情况[10] 分值权重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不高于15%[13] 费用计算 -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按公式计算[13] 聘期规定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5] 评价处理 - 审计委员会否定性意见应提请改聘[16] 重点评价 - 评价质量管理水平重点评价制度及实施情况[17] 费用披露 - 审计费用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8] 资料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9] 更换选聘时间 - 更换事务所应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24] 监督与处理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并将结果纳入年度评价[23] - 发现违规报告董事会,严重时通报批评[25] - 经股东会决议,解聘损失由责任人承担[25] - 严重时对责任人经济或纪律处分[25] - 严重违规事务所不再选聘[27]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生效[26]
岱勒新材(300700)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2 12:0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7月14日核准首次公开发行2060万股,9月12日在深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396,046,023元,发行股票每股面值1元,股份总数396,046,023股[7][14][16] 股权结构与股东权益 - 段志明等三人各持股19.31%,多家机构有不同持股比例[15] - 董事等任职期间、上市一年内、离职半年内股份转让有限制[26] - 特定股东有查阅、诉讼、提案等权利及相关要求[33][36][61] 公司决策与治理 - 重大交易、担保、财务资助等事项需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44][45][49] - 股东会普通决议、特别决议通过条件不同[74][77]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相关委员会且有人员要求[100]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年度、中期报告[14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不同阶段现金分红有占比要求[147][149] 其他规定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有通知债权人等程序[174][175][176] - 章程修改有情形、审批、公告等规定[187][188]
岱勒新材(300700)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2:05
子公司类型 - 包括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持股超50%的公司等四类[2] 管理部门职责 - 证券投资部负责子公司总体管理及资料存档等[4] - 人力资源部负责子公司人力资源等监督管理[4] - 财务部负责子公司经营计划上报执行及财务监督等[4] 财务相关规定 - 子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更换报公司备案并接受培训[9] - 子公司按要求及时报送财务报表和提供会计资料[10] - 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报送季度财报等[10] - 每月结束后7个工作日报送最近一期财报[10] 报告与计划 - 每年末编制年度报告和下一年度经营计划[14] - 经营计划受影响及时上报公司[14] - 月报每月结束后十日内上报,季报每季度结束十五日内上报[15] - 半年度报告每年7月15日前上报,年度报告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上报[15] 重大行为审议 - 子公司对外投资等重大行为需经相关审议[16] 人员备案 - 非经委派的子公司董监高任命后1个工作日内报公司备案[26] 制度相关 - 制度与法律等规定不一致时以法律等规定为准[30]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0]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30]
岱勒新材(300700)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2 12:05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保证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允、合理,保障股 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合并简称"子公司")发生的 关联交易行为适用本办法。子公司应当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作出决议后及时通知 公司履行有关义务。 (五) 必要时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 公司在处理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 (一) 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 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 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并以书面协议方式予以确定,关 联交易的价格或收费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 价受到限 ...
岱勒新材(300700)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2:05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 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 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 ...
岱勒新材(300700)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2:05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6] 审计委员会职权 - 行使监事会职权,事项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9] - 审核财务报告,关注重大问题,监督整改[11] - 提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建议,审核费用合同[16] 会议相关规定 - 定期会议每季度一次,审计部提交报告[19] - 召集人或两名以上委员可要求临时会议[19]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有效[23][24]
岱勒新材(30070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2:05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的最大 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并参照《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 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三)选择性透露或者发布信息, 或者存在重大遗漏; (四)对公司证券价格作出预期或承诺; (五)未得到明确授权的情况下代表公司发言;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岱勒新材(300700)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2:05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为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特 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或"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人员选择并提出建议的专门机 构。 第二条 为确保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长沙岱勒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分之二的委员须为公司独立董 事。提名委员会委员均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独立董事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