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合金(300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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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合金:关于变更企业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9-13 08:58
企业类型与章程变更 - 公司将企业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1] - 企业类型变更和《公司章程》修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审核结果为准[18] 股份发行与转让 - 董事会可根据股东会授权,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2]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公司及子公司会计账簿、凭证[4]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决议(轻微瑕疵除外)[4][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1%以上股份股东在特定情况可诉讼[4][5]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大会是权力机构,选举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监事并决定报酬[4][5] -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12] - 监事会检查财务,对董事、高管提出罢免建议等[13] 担保与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审议[6]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况需股东会审议[6]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5] 公司合并、减资与解散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5]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在特定情形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6]
电工合金: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9-13 08:58
证券代码:300697 证券简称:电工合金 公告编号:2024-044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 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与职责。 特此公告。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将于 2024 年 11 月 24 日届满,因股权转让导致实控人变更,为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促进公 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提 前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
电工合金: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9月)
2024-09-13 08:58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行 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 ...
电工合金: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13 08:58
会议安排 - 公司2024年9月10日发第三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通知,9月13日召开,5名董事全参会[1] - 拟定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8][29] 人事提名 - 提名陈烨辉、陈力皎、曾旭东为第四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待股东大会审议[2][3][4][5][6] - 提名陈朝琳、鞠明为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经深交所备案后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8][9][11] 公司变更 - 拟将企业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待股东大会审议[12][13][14] 规则修改 - 拟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待股东大会审议[15][16][17][18][19][20][21][22][23] - 拟修改《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4][25][26][27]
电工合金:公司章程(2024年9月)
2024-09-13 08:58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九月 | 第一章 | 总 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 股 份 |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3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6 | | 第一节 | 股 | 东 6 | | 第二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8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1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2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4 | | | | 第六节股东会表决和决议 17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3 | | 第一节 | 董事 | 23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6 | | 第六章 |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1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33 | | 第一节 | 监事 | 33 | | 第二节 | 监事会 | 34 | | 第八章 | 公司党组织 | 35 | | 第九章 | 财务会议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6 | | 第一节 ...
电工合金: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9-13 08:58
证券代码:300697 证券简称:电工合金 公告编号:2024-046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7、出席对象: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9 月 30 日(星期一) ...
电工合金: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朝琳)
2024-09-13 08:56
江阴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朝琳) 声明人陈朝琳,作为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江阴 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 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 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 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 ...
电工合金: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13 08:56
证券代码:300697 证券简称:电工合金 公告编号:2024-042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向全 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下午 14 时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 加表决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丽君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 次监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候选人的议案》 (1)提名林池墨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电工合金: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8-29 09:05
股东大会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表11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6,245,022股,占比55.1770%[4] - 现场会议出席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5,201,000股,占比54.7207%[5] - 网络投票11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44,022股,占比0.4563%[6] 股份相关 - 陈力皎女士自2024年7月31日起放弃104,000,000股股份表决权[7] 议案投票情况 - 《关于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的议案》同意125,984,142股,占比99.7934%[10] - 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同意783,142股,占比75.0120%[11]
电工合金: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8-29 09:05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电话:021-58358013 | 传真:021-58358012 网址:http://www.gffirm.com | 电子信箱:gf@gffirm.com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泉北路 429 号泰康保险大厦 26 楼 | 邮政编码:200120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星期四)在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世纪大道北段 398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经公司聘请,委派姚思静律师、姚培 琪律师出席现场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 席会议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