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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合金(300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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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合金(30069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0:05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有违法违规记录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8]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1]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1] 独立董事补选与解除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4]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6]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10年[16]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8]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提前3日通知并提供资料,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20]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特定事项需过半数同意[21] - 会议记录应包含四项内容[22]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协助,保障知情权[24] - 及时发通知、提供资料并保存至少十年[24][25]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给予相适应津贴[25][26]
电工合金(30069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0:05
担保审批规则 - 董事会审议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且经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1] - 股东会审议为关联方担保议案,关联股东不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1]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 单笔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批[10]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任何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0]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股东会审批[10]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任何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0]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批[10] 担保后续处理 - 关注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十五个工作日内未全部或部分履行还款义务情况[18] - 财务部在出现影响还款能力事件时通知董事长等并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20] - 担保事项纠纷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可采取诉讼或非诉讼方式处理[20]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向债务人追偿[20] 担保信息披露 - 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担保,公司在其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22] - 控股子公司为其他主体担保视同公司担保,遵守相关规定[22] - 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对外担保在指定网站和媒体及时披露[22] - 已披露担保事项在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未还款或出现严重影响还款情形时及时披露[22] 责任追究 - 董事等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损害公司利益应追究责任[24] - 担保合同审批等人员决策失误或失职造成损失应追究责任[24] 子公司规定 - 子公司对外担保比照规定执行,决议后1个工作日通知公司[27]
电工合金(300697)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0:05
累积投票制适用范围 - 累积投票制适用于选举两个以上董事席位[2]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人需在委托权限内代表股东投票[4] 投票规则 - 股东可集中或分散行使表决权,投选候选人数不能超应选人数[4] -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应分开投票,投票权分别按对应人数计算[5] 当选规则 - 董事候选人得票总数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未累积)二分之一且排名在前当选[7] 特殊情况处理 - 两名或以上董事候选人得票相等按不同情形处理,可能需再次选举[7] - 当选董事人数未超应选人数二分之一,选举失败,原董事会继续履职并组织下一轮选举[8] - 当选董事人数超应选人数二分之一但不足应选人数,新一届董事会成立,可就缺额再次选举[8] 相关说明 - 公司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应在股东会通知中特别说明[10] - 股东会会议召集人需制备适合累积投票的选票并作相关说明[10]
电工合金(30069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0:05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提议与请求 -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7] 临时提案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0] 通知与登记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股权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1] 会议变更与投票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1]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3] 表决权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类别股股东除外,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13]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9]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5]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需特别决议通过[17]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除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需出席会议除特定股东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19]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19]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0]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20]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21]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3]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23]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存在问题的股东会决议[24] - 公司在法院判决或裁定生效后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执行[25]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董事会需向股东解释并公告[27] - 公司受责令限期改正,必须在期限内彻底改正[27] - 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29]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 - 本规则适用于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二〇二五年八月[30]
电工合金(300697)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2 10:05
募集资金使用规则 - 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协议后可使用[5]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或净额20%需通知顾问[5] - 使用闲置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2] - 闲置资金临时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且审议后公告[14] 项目论证与置换 - 项目搁置超一年或投入未达50%需重新论证[9]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6个月内实施[13][18] - 原自有资金支付项目后6个月内置换[18]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净额5%豁免程序[16] - 节余达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7] 监督检查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并披露报告[20] - 内审部门每季度检查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情况[20]
电工合金(30069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0:05
股份转让规定 - 董事、高管上市1年内、离职半年内等特定情形不得转让股份[7] - 就任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7][8] - 以上年末所持股份总数为基数计算可转让数量,新增无限售当年可转25%[10] - 当年可转未转股份计入年末总数作次年计算基数[10] 转让流程要求 - 计划转让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0]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均需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0] - 股份被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内容[11] 买卖限制与责任 - 董事、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特定期间不得买卖股票[11] - 违反制度公司可采取警告、要求赔偿等方式追究责任[14] 交易问询处理 - 提交买卖本公司证券问询函会确认是否同意交易[22] - 同意交易期间遇禁止情形董事会另行书面通知[22] - 不同意交易进行计划交易将违反多项规定或承诺[22]
电工合金(30069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0:05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二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15] 委员管理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委员职务[15] - 委员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表决[18] 信息通报与职责 - 会议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次日通报董事会[16] - 委员可跟踪非独立董事和高管履职情况[21] - 委员有权查阅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等资料[22] - 委员可向非独立董事和高管质询[21] - 委员评估非独立董事和高管业绩指标、薪酬方案[21] - 委员对未公开公司信息负有保密义务[21] 规则说明 - 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4] - 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24] - 与新规定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24]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4]
电工合金(300697)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0:05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 表决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 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股东非现场行使股东会表决权 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 投票系统。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票数据,并委托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合并统计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 数据。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会网络 投票服务。 对于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且公司董事会不予配合的情形, 股东会召集人可比照本细则的规定办理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 第四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 ...
电工合金(300697) - 接待和推广工作及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0:05
制度建设 - 公司制定接待和推广及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2] - 公司实行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并记载活动内容[11] 管理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4] - 证券事务部负责具体工作和保管文件资料[4][11] 沟通机制 - 与投资者通过多种方式建立沟通机制[6] - 投资者咨询电话专人接听记录[7] 调研管理 - 与调研机构沟通需对方出资料并签承诺书[8] - 建立接受调研事后核实程序[8] 信息披露 - 定期报告披露信息披露备查登记情况[13]
电工合金(30069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0:05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董事 会秘书工作的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江阴电 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