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特生物(300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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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特生物:关于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4-04-21 07:36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特生物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 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称"2023 年度 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 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表")进行了专项核查。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和披露营业收入扣除表,提供真实、合法、完 整的核查证据,是海特生物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营 业收入扣除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核查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核查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表是 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 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发表核查意见提供了合 理的基础 ...
海特生物: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1 07:36
审 计 报 告 众环审字(2024)0100751 号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特生物公司")财务报表, 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 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海特生物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 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海特生物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 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 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 ...
海特生物: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1 07:36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武汉海特 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周海兵 先生、汪涛先生、冉明东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周海兵先生、汪涛先生、冉明东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各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均不存在影响其独 立性的情形。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 ...
海特生物: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2024-04-21 07:34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一、是否进行减值测试 是 □否 二、是否在减值测试中取得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报告 是 □否 | 资产组名称 | 评估机构 | 评估师 | 评估报告编号 | 评估价值类型 | 评估结果 | | --- | --- | --- | --- | --- | --- | | | | | | | 经过评估,在委 | | | | | | | 托人及评估对象 | | | | | | | 单位管理层批准 | | | | | | | 的包含商誉资产 | | | | | | | 组的未来经营规 | | 天津市汉康医药 | | | 东洲评报字 | | 划能落实和本报 告所列评估假设 | | | 上海东洲资产评 | | | 资产组预计未来 | | | 生物技术有限公 | 估有限公司 | 郭韵瑆,代梦珂 | 【2024】第 0412 | 现金流量的现值 | 成立的前提下, | | 司相关资产组 | | | 号 | | 委估的资产组的 | | | | | | | 可回收价值不低 | | | | | | | 于人民币 | | | | | | | 45,70 ...
海特生物(300683)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1 07:34
公司业绩亏损情况 - 公司2023年业绩亏损,荆门汉瑞计提存货减值损失约2400万元[2] - 公司2023年根据相关要求对相关子公司计提商誉减值金额约为3856万元[2] - 公司业绩亏损原因包括原料药及中间体业务收入下降[2] - 公司业绩亏损原因包括荆门汉瑞车间投产时间短、成本高及固定资产折旧摊销金额增长[2] - 2023年营业收入为6.02亿元,较2022年调整后减少12.54%[11]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 1.21亿元,较2022年调整后减少761.20%[11]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 1.46亿元,较2022年调整后减少205.79%[12] 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 公司主营业务为大分子生物药、小分子化学药、原料药与医药中间体的生产销售及CRO、CMO和CDMO技术服务[3] - 公司主营业务为创新生物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同时提供小分子化学医药研发、受托药品生产等服务[26] - 公司母公司主要产品为生物制品,控股子公司厦门蔚嘉主要产品为抗病毒类药物[26] 公司利润分配计划 - 公司计划2023年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3] 公司各季度财务数据 - 2023年第一至四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1.39亿元、1.48亿元、1.52亿元、1.64亿元[15] - 2023年第一至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 147.20万元、 - 965.57万元、 - 1531.17万元、 - 9438.33万元[15] - 2023年第一至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 - 789.46万元、 - 1836.48万元、 - 1887.81万元、 - 1.01亿元[15] - 2023年第一至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 2002.50万元、 - 1113.11万元、 - 1262.38万元、4909.41万元[15]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 2023年非经常性损益合计25,501,162.46元,2022年为33,822,200.44元,2021年为22,062,977.21元[18] - 2023年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为 -358,669.66元,2022年为 -151,023.35元,2021年为 -199,680.04元[18] - 2023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12,766,083.34元,2022年为9,132,674.24元,2021年为8,173,464.13元[18] - 2023年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损益为20,351,828.83元,2022年为26,427,774.52元,2021年为14,030,812.33元[18] - 2023年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为5,906,299.21元,2022年为5,734,905.31元,2021年为5,133,175.20元[18] 公司新药研发与上市情况 - 公司研发多年的全球首创新药注射用埃普奈明于报告期获批上市[21] - 公司化学新药注射用磷酸特地唑胺在报告期获得《药品注册证书》,被纳入第九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期末首次被纳入《2023年国家医保目录》[21] - HT006.2.2滴眼液收到国家药监局《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拟用于中、重度神经营养性角膜炎治疗[22] - 注射用重组变构人肿瘤坏死因子相关凋亡诱导配体(CPT)于2023年11月1日获NMPA批准上市,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S20230063[40] - 重组人神经生长因子滴眼液临床前研究于2023年9月28日获NMPA批准临床,目前处于1期临床阶段[43] - 注射用帕瑞昔布钠于2022年11月15日获NMPA批准上市,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H20223841[44] - 注射用磷酸特地唑胺于2023年9月28日获NMPA批准上市,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H20234198[45] - 注射用盐酸罗沙替丁醋酸酯仿制药上市申请审评中,受理号为CYHS2201488,预计2024年Q2获批上市[46] - 己酮可可碱注射液仿制药上市申请审评中,受理号为CYHS2301000,预计2024年Q4获批上市[46] - 注射用艾司奥美拉唑钠仿制药上市申请审评中,受理号为CYHS2301460,预计2024年Q4获批上市[47] - 布美他尼注射液已完成工艺验证[47] - 注射用硫酸艾沙康唑已完成工艺验证[48] - HKG - 320注射液已提交新药临床试验申请,受理号为CXHL2400106[49] 市场规模情况 - 2018 - 2022年全球生物药市场从2,611亿美元增长至3,638亿美元,年复合增速为8.6%,预计至2030年将增长至7,832亿美元,2022至2030年年复合增长率约为10.1%[22] - 2018 - 2022年中国生物药市场从2,622亿人民币增长至4,210亿人民币,年复合增速为12.6%,预计至2030年将增长到11,491亿人民币,2022年到2030年年复合增长率约为13.4%[22] - 2016年国内鼠神经生长因子市场规模达33亿元左右,后受政策影响萎缩[23] - 全球CRO市场规模从2018年的539.1亿美元增至2022年的775.7亿美元,2018 - 2022年复合增速为9.5%,预计2030年达1583.6亿美元,2022 - 2030年复合增速约为9.3%[23] - 中国CRO市场规模从2018年的364.9亿人民币增长到2022年813.7亿人民币,复合增速达22.2%,预计2030年将达到2757.7亿人民币,2022 - 2030年复合增速约为16.5%[24] - 2022年中国医药市场规模为2309亿美元,预计到2030年将增长到3900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约为6.8%[106] - 2017 - 2021年全球生物药市场从2396亿美元增长至3384亿美元,年复合增速达9.0%,预计至2030年将增长至8148亿美元,2021至2030年的年复合增长率约为10.3%[107] - 2018 - 2022年中国生物药市场从2622亿人民币增长至4210亿人民币,年复合增速为12.6%,预计至2030年将增长到11491亿人民币,2022年到2030年的年复合增长率约为13.4%[107] - 全球CRO市场规模由2018年的539.1亿美元增至2022年的775.7亿美元,2018 - 2022年的复合增速为9.5%,预计2030年将达到1583.6亿美元,2022 - 2030年的复合增速约为9.3%[108] - 中国CRO市场规模从2018年的364.9亿人民币增长到2022年813.7亿人民币,复合增速达22.2%,预计2030年将达到2757.7亿人民币,2022 - 2030年的复合增速约为16.5%[108] - 预计在2010 - 2024年期间,受专利到期影响的药物的销售金额合计达5400亿美元[108] 天津汉康相关情况 - 天津汉康为国内外600余家企业开发了200余个品种,成功开发首仿药10余个、国内前三家过评品种20余个、产值过亿品种30余个[24] - 天津汉康已具备30多种剂型开发能力,能保障200多个项目同时进行[24] - 天津汉康在2023年入选“2022年中国创新力CRO企业”榜单,连续7年蝉联“中国医药研发50强”前三强,荣获“2022 - 2023年度中国医药行业成长50强”等荣誉[24] - 天津汉康入选“中国CXO企业TOP20排行榜”[24] - 报告期内天津汉康荣获“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是国内医药研发(CRO)行业唯一入选企业[25] - 子公司天津汉康提供药学研究与临床CRO服务,可提供全流程或部分环节服务[39] - 子公司天津汉康搭建10余个前沿制剂与原料开发平台,为600余家企业开发200余个品种[29] - 天津汉康成功开发首仿药10余个、国内前三家过评品种20余个、产值过亿品种30余个[29] - 天津汉康具备30多种剂型开发能力,能保障200多个项目同时进行[29] - 天津汉康及其子公司天津汉一开展CRO临床业务,服务范围包括I至IV期临床试验技术服务、数据管理等[30] 公司运营流程情况 - 公司设有独立技术中心,2010年获批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与高校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37] - 公司坚持自主研发,围绕“以项目建平台,以平台带人才,以人才促项目”开展研发项目[37] - 公司下设物资部负责采购,原辅料等按GMP管理规范从合格供应商采购[37] - 公司根据销售、原材料和生产计划制定采购计划[37] - 公司对原辅材料等供应商按《供应商评估管理规程》选择,其他物料及设备综合评价选择[37] - 公司生产以市场为导向,年初下达年度销售总计划,物资部据此结合库存制定季度生产计划,生产部再制定月度生产作业计划[38] - 公司销售部门分南区、西区和北区三个大区,原料药及中间体主要采取直销模式,生物药品主要采取经销模式[38] 公司医药研发服务采购情况 - 公司医药研发服务采购分为实验材料和设备采购、部分药学研究等外协服务采购[39] - 公司建立药学专家数据库和医学专家数据库,分别用于保证产品注册申报和确定临床试验方案[39] 公司产品收入及毛利率情况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6.02亿元,同比减少12.54%,其中医药技术服务收入3.91亿元,同比增长22.32%,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收入4880.28万元,同比减少75.69%,生物制药收入1.58亿元,同比减少0.59%[56] - 注射用鼠神经生长因子(金路捷)2023年收入1.33亿元,同比减少9.17%,毛利率82.09%,同比增加2.16%[56] - 技术服务收入2023年为3.69亿元,同比增长22.81%,毛利率42.62%,同比减少14.57%[56] - 国内市场2023年营业收入6.02亿元,占比99.99%,同比减少12.02%;国外市场收入5.89万元,占比0.01%,同比减少98.58%[56] - 经销模式2023年营业收入1.54亿元,同比减少13.84%,毛利率76.66%,同比增加2.30%;直销模式收入4.49亿元,同比减少12.08%,毛利率31.09%,同比减少8.34%[56][57] 金路捷成本情况 - 金路捷2023年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分别为434.03万元、800.21万元、1143.44万元,同比变动-7.06%、-20.59%、-21.61%[57] 公司子公司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集团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7户,比上年增加2户,新设立天津市汉康创新医药研究有限公司,新增合并北京沙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58] -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汉康是CRO - CDMO一体化服务企业,荆门汉瑞是API和原料药CDMO解决方案提供商,控股子公司厦门蔚嘉研发生产抗病毒系列产品,参股子公司北京沙东从事医药研发[54] 公司客户与供应商情况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为61,634,572.39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为10.24%[59][60]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为86,639,003.21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为17.54%[60] 公司费用情况 - 2023年销售费用为128,664,537.98元,同比增长1.55%[60] - 2023年管理费用为113,325,557.66元,同比增长20.80%[60] - 2023年财务费用为 -7,141,082.81元,同比减少36.51%[60] - 2023年研发费用为128,902,853.46元,同比增长6.15%[61] 公司研发人员与投入情况 - 2023年研发人员数量691人,较2022年的583人增长18.52%,占比45.46%,较2022年的43.31%提升2.15%[77] - 2023年研发投入金额149,680,430.31元,占营业收入比例24.85%,较2022年的18.03%显著提升[77] 公司现金流量情况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14,257.07元,较2022年的53,033,664.59元下降89.98%[78] - 2023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976,732,188.71元,较2022年的1,320,820,692.80元增长49.66%[78] - 2023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99,999,984.56元,较2022年增长100%;现金流出小计51,709,3
海特生物: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1 07:34
证券代码:300683 证券简称:海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0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14:30 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 ...
海特生物: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组成人员的公告
2024-04-21 07:34
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4 月 19 日,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成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2023 年 9 月 4 日起施行)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董事会决策机制, 公司对审计委员会部分成员进行调整,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董事陈煌 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为保障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同意对第八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同意选举董事朱家凤先生担任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委员,任期自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 调整前后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
海特生物: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024-04-21 07:34
关于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国注册会计师: 众环专字(2024)0100309 号 武汉海特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特生物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海特生物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 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
海特生物: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1 07:34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 性,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 个专门委员会,分别负责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审查,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 重大投资决策,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选择与提名,以及对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进行考核 并制定薪酬政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本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经理人员是指董事 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一、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
海特生物: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1 07:34
证券代码: 300683 证券简称:海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4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 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执行。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 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 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