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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特生物(300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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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特生物(30068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22 12:17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工作,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完整获取信息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协调投资 者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公司在经营生产活动中发生或将要发生会 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已经或可能 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5%以 上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公司派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各部门中重大事 件的知情人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各部 门和控股子公 ...
海特生物(30068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2 12:17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组成,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或"本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 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 ...
海特生物(30068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2 12:17
信息披露期限 - 重大信息披露期限为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起两个交易日内[2]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21] - 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21] - 季度报告在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21] 需披露事项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有强制过户风险需关注[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15]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及时披露[34]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需及时披露[34]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5]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预告[35]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超过总资产的30%,公司需及时报告并披露[37] 披露流程与管理 - 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信息披露事务[14] - 定期报告由总经理等编制定期报告草案,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后披露[43] - 临时报告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董事长敦促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45] - 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需经提供核对资料等程序[43] 审计与财务信息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经审计,半年度报告特定情形需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24]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应作出专项说明[53] 其他规定 - 信息披露应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9]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违反制度擅自公开重大信息将被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57][58]
海特生物(300683)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22 12:17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 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 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设置 第四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 ...
海特生物(30068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22 12:17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和经理层的约束和激 励,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相关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证独立 董事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两名,聘任适当人员担任,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 专业人士(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 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 上职称、博士学位;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 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 ...
海特生物(30068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22 12:17
股份锁定规则 - 上市满一年公司董高年内新增无限售股按75%自动锁定[6] - 上市未满一年公司董高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7] - 董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9] - 董高所持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15] - 董高本人离职后半年内所持公司股份不得转让[15] 股份转让规定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股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9] - 董高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0] - 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应在规定的二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2] - 董高自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13] - 董高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7] 信息申报要求 - 新任董高需在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5] - 董高个人信息变化或离任后需在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5] 违规收益处理 - 持股5%以上股东违规买卖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9] 制度管理与生效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信息[21]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2]
海特生物(30068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22 12:17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武汉海特生物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 主要责任人。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 理工作负责人,主要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董事长 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证券事务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
海特生物(300683) - 对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0-22 12:17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的内部控 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 管理控制, 规范控股子公司行为, 保证控股子公司规范运作和依法经营,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武 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 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权, 或者持有其股权 在50%以下、 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参股公司指公司持有其股权在 50%以下且不 能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进行统一管理, 建立有效的管理流程、 制度, 公司 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 及时、 有效地对控股子公司做好管理 、 指导、 监督工作,从而在财务、 人力资源、 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监督。 第四条 控股子公司要严格执行本制度。 公司的控股子 ...
海特生物(30068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22 12:17
第一条 为了加强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 安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武汉海特生物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现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战略,达 到获取长期收益为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组 织或个人的行为。包括投资新建全资子公司、向子公司追加投资、与其他单位进 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转让、项目资本增减等。 第三条 公司所有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 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原则上由公司集中进行,控股子公司确有必 ...
海特生物(300683)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10-22 12:17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或"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确保本管理办法的有效实施, 公司应当制定募集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具体实施,做到募集资金 使用的公开、透明和规范。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 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