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德电子(30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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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德电子: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10 12:17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3] - 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3] 会议决议 - 审议通过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议案,3票同意[4] - 选举林新畅为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4]
民德电子: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5-08 09:19
股份回购 - 2024年4月19日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2] - 回购资金3000 - 6000万元[2] - 回购价不超30.16元/股[2] - 回购期限12个月内[2] - 截至4月30日未实施回购[3]
民德电子: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4-05-07 10:41
股东大会时间 - 2024年5月10日下午15:00现场会议,同日9:15 - 15:00网络投票[2][3]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6日[4] - 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9日8:30 - 17:00[9] 议案相关 - 审议15项提案,含2023年度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等[5][6] - 议案6、8、11、12属特别决议事项,需2/3以上表决票通过[7] - 议案13 - 15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7] 投票相关 - 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8]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0656",投票简称为"民德投票"[23]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多个时段[26]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9:15开始,15:00结束[27] 选举相关 - 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4位,票数=股份总数×4[24] - 选举独立董事应选3位,票数=股份总数×3[24] - 董事会换届第四届非独立董事应选4人[31] - 董事会换届第四届独立董事应选3人[31] 其他 - 《2024年公司董事薪酬方案》有5个子议案[30] - 《2024年公司监事薪酬方案》有3个子议案[30] -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时间为2024 - 2026年[30] - 单位委托人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自然人委托人签字[34] - 授权范围需对审议事项投票指示,累积投票提案填票数[34] - 股东不作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意见投票[34] - 授权委托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34] 登记相关 - 登记方式为现场、邮件、信函或传真,不接受电话登记[9] - 登记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公司证券部[9]
民德电子: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2024-05-07 10:41
回购股份情况 - 注销回购股份1,509,600股,占总股本0.87%[2] - 回购资金1500 - 3000万元,价格不超34.11元/股[2] - 最高成交价20.66元/股,最低18.84元/股,成交29995673.82元[4] 时间相关 - 回购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至4月12日[4] - 回购股份注销日期为2024年5月6日[2] 股本变动 - 总股本由172,634,672股变为171,125,072股[2] - 有限售条件股份占比从25.48%变为25.71%[6] - 无限售条件股份占比从74.52%变为74.29%[6] 后续安排 - 回购注销完成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7]
民德电子: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核查意见
2024-04-26 09:56
股权结构 - 许文焕持股21,408,351股,比例12.40%[4] - 许香灿和许文焕合计持股25.12%[5] 财务数据 - 2022年对泰博迅睿商誉计提减值549.21万元[8] - 2023年对泰博迅睿商誉计提减值1,905.86万元[8] - 2023年度高枫、龚良昀补偿款2,455.07万元[8] - 高枫和龚良昀已支付800.00万元补偿款[8] 担保事项 - 若高枫、龚良昀未足额支付,许文焕承担连带责任担保[9] - 2024年4月26日董事会通过接受担保议案[13] - 交易无需股东大会审议[14] - 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认为担保可降风险、保股东利益[15][16]
民德电子:关于同意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2024-04-26 09:56
股权结构 - 许文焕持股21,408,351股,比例12.40%,与许香灿合计持股25.12%[3] 业绩相关 - 2022年对泰博迅睿商誉计提减值549.21万元[5] - 2023年对泰博迅睿商誉计提减值1,905.86万元[5] - 2023年度高枫、龚良昀补偿款2,455.07万元,已付800万元[5] 担保事项 - 许文焕为高枫、龚良昀补偿款承担连带责任担保[6] - 该担保属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重组上市[2] - 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认为担保可降风险、保股东利益[10][11]
民德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6 09:55
会议决策 - 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全票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3] - 董事会审议担保议案,同意6票,回避表决1票[6] 资本变动 - 公司拟减资,注册资本从17263.4672万元减至17112.5072万元,股份总数相应减少[4] 业绩补偿 - 泰博迅睿原股东需支付2023年度业绩补偿款2455.07万元,已支付800万元[6] - 若未在2024年半年报前足额支付,控股股东许文焕承担连带责任[6]
民德电子: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04-26 09:55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归母净利润1255.57万元,同比减少86.00%[4] - 2023年度扣非净利润 - 1748.19万元,同比减少133.26%[4] - 修正后预计2023年度归母净利润1500 - 1950万元,扣非后亏损1500 - 1950万元[4]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与浙江广芯微电子募投项目2023年5月19日投产通线,已批量生产[4]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4年1月29日回购浙江广芯微电子9.8361%股权[4] - 2024年1月29日拟收购广芯微电子0.9197%和4.9180%股权[4] - 股权回购完成后将持有广芯微电子50.1%股权,预计2024年底收购完成[5] 其他 - 保荐机构2023年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12次[3] - 保荐机构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各1次[3] - 保荐机构2023年12月25日对公司培训1次[5]
民德电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2024-04-26 09:52
公司资本与股份 - 公司修订前注册资本为17263.4672万元[3] - 公司修订后注册资本为17112.5072万元[3] - 公司修订前股份总数为17263.4672万股[3] - 公司修订后股份总数为17112.5072万股[3]
民德电子:《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09:5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获批发行1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5月19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7112.5072万元[6] - 公司股份总数为17112.5072万股,全部为普通股[12] 股权结构 - 公司设立时许香灿持股21.30%、易仰卿持股17.51%、许文焕持股17.33%、黄效东持股13.07%、黄强持股9.20%、罗源熊持股7.33%[11][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5%,用于可转债等不超10%[17]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9]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23] 股份质押与报告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5]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9][33][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37]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6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70]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71]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包括2名股东代表和1名职工代表[80][81]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提前10日发出;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时可随时召开[82] 财报报送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8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5] - 满足条件时,公司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87]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7]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28]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66]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由董事会审批;超3000万元且占5%以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8] 其他规定 - 公司通知以公告方式发出,第一次公告刊登日为送达日期[98] - 公司指定深交所网站、巨潮资讯网等为信息披露媒体[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