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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辰药业(300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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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辰药业(300584) - 2017 Q2 - 季度财报
2017-08-07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总收入172,348,187.65元,同比增长42.84%[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370,624.56元,同比增长38.52%[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8,389,530.66元,同比增长36.18%[17] -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234.82万元,同比增长42.84%[36] - 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37.06万元,同比增长38.52%[36]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2.84%至1.72亿元[47]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42.8%至1.723亿元[150] - 营业利润增长42.2%至3429.2万元[150] - 净利润增长38.5%至2937.1万元[150] - 母公司净利润增长36.1%至2936.0万元[153]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销售费用同比大幅增长96.03%至6252万元[47] - 研发投入同比增长46.16%至1461万元[47] - 营业成本小幅增长0.9%至4236.6万元[150] - 销售费用大幅增长96.0%至6252.4万元[150] - 管理费用增长32.7%至2655.7万元[150] - 所得税费用增长43.7%至483.9万元[150] - 研发投入同比增长504.34万元人民币,增长比例50.45%[40]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192,609.83元,同比增长462.46%[17]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激增462.46%至2619万元[47]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长220倍至1.61亿元[4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462.3%至2619.26万元[15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长807.6%至2.02亿元[15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长495.6%至2.20亿元[15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长56.1%至1.790亿元[157]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322.23万元[160] - 吸收投资收到现金2.08亿元[162] - 偿还债务支付现金3000万元[162] - 分配股利及利息支付现金2310.65万元[162] - 汇率变动对现金影响额为-648.80元[162] 业务线表现 - 利尿类产品收入同比增长51.57%至5378万元[48] - 免疫调节类产品收入同比增长83.59%至3157万元[48] - 整体毛利率达75.42%[50] - 利尿类产品毛利率达88.94%[50] - 注射用托拉塞米在重点城市公立医院市场份额达34.64%排名第2[24] - 注射用头孢西酮钠在重点城市公立医院市场份额达12.7%排名第3[24] - 注射用头孢替安在重点城市公立医院市场份额达4.99%排名第4[24] - 匹多莫德胶囊在重点城市公立医院市场份额达2.35%排名第7[24] - 公司拥有46个品种65个药品生产批准文号[24] - 公司拥有46个品种,65个药品生产批准文号,其中37个品种被列为国家医保目录[31] - 公司核心品种注射用托拉塞米已覆盖近2000家各等级医院[37] 资产和负债变化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1.607亿元较期初大幅增长555.64%[29] -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472.1万元较期初减少48.21%[29]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2831.64万元,较期初增长31.87%[30] -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2415.11万元,较期初大幅增长739.52%[30] -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259.85万元,较期初减少62.21%[30] - 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1838.05万元,较期初增长168.11%[30]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61亿元,较期初增长555.6%[140]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2831.64万元,较期初增长31.9%[140] - 存货期末余额5212.36万元,较期初增长12.9%[140] - 流动资产合计2.73亿元,较期初增长145.0%[141]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7343.07万元,较期初增长17.2%[141]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1500万元,较期初下降53.7%[141] - 资本公积期末余额2.53亿元,较期初增长248.3%[143] - 母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1.42亿元,较期初增长510.0%[145] - 母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6657.95万元,较期初增长92.3%[145] -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1.36亿元,较期初增长4.1%[147] - 在建工程增加至7343.07万元,占总资产比例从10.05%提升至13.32%,主要因三期新建工程及镇江德瑞工程建设投入增加[55] - 短期借款减少至1500万元,占总负债比例从13.19%下降至2.72%,降幅达10.47个百分点,系减少银行贷款所致[55] 研发投入 - 报告期内研发投入1504.04万元人民币,占营业收入8.73%[40] - 研发投入同比增长504.34万元人民币,增长比例50.45%[40] - 公司研发中心拥有60余名专业研发人员[31] 投资项目和募集资金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1.98亿元人民币[38] - 报告期投资额达4860.42万元,较上年同期1528.04万元增长218.08%[58] - 主要在建项目累计投入:研发大楼1215.12万元、三期工程2927.47万元、德瑞原料药厂5327.82万元,均处于建设期未产生收益[61] - 募集资金总额1.98亿元,报告期投入2958.27万元,累计投入1.16亿元,账户余额8367.16万元[63]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三期产能扩建82.81%、德瑞原料药技术改造75.40%、研发总部项目0.31%、营销网络建设9.15%[66]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9388.32万元,其中三期产能扩建5068.87万元、德瑞原料药技术改造4319.45万元[66] - 海辰药业三期产能扩建项目产能扩建部分已完成[40] - 镇江德瑞原料药技术改造项目完成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40] - 新品药物研发总部项目进行实验室设计及设备选型[40] - 营销渠道网络建设项目按销售规划推进[40] 委托理财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总金额达1.7亿元人民币[69][70] - 委托理财报告期实际损益金额为137.26万元人民币[69][70] - 招商银行南京分行结构性存款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实际收益8.95万元人民币[69] - 浦发银行南京分行单笔最大委托理财金额为4000万元人民币,实际收益38.07万元人民币[70] - 委托理财逾期未收回本金和收益累计金额为0元[70] 股东和股权结构 - 公司总股本从6000万股增至8000万股,增幅33.33%[118] - 有限售条件股份占比从100%降至75.16%[118] - 无限售条件股份新增1987.47万股,占比24.84%[118] - 公司董事长曹于平增持12.53万股公司股份[118]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为10,020户[124] - 控股股东曹于平持股41.36%(33,084,604股),其配偶姜晓群持股9.98%(7,982,609股),两人合计持股51.33%[125] - 股东柳晓泉持股6.65%(5,321,739股),其中3,38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124] - 股东蒋金元持股3.33%(2,660,870股),其中2,4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124] - 江苏高投创新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持股2.44%(1,950,000股)[124] - 江苏高投创新价值投资合伙企业持股2.44%(1,950,000股)[124] - 南京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46%(1,164,608股)[124] - 银河金汇证券资管计划持有0.81%股份(650,000股)[124] - 董事及高管合计持股49,779,822股,较期初增加125,300股[133] - 公司股本从6000万元增加至8000万元,增长33.3%[164][165] - 资本公积从7264.68万元增至25307.28万元,增长248.2%[164][165] - 未分配利润从12791.42万元增至13328.49万元,增长4.2%[164][16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从27611.35万元增至48191.01万元,增长74.5%[164][165] - 股东投入普通股2004.26万元,其中股本增加2000万元[164] - 对所有者分配利润2400万元[164] - 股本增加2000万元人民币,从6000万元增至8000万元[170][172] - 资本公积增加1.804亿元人民币,从7264.68万元增至2.531亿元人民币[170][172] - 未分配利润增加535.99万元人民币,从1.3037亿元增至1.3573亿元[170][172] - 所有者权益总额增加2.0579亿元人民币,从2.7857亿元增至4.8436亿元[170][172] - 股东投入普通股资金2.0043亿元人民币[170] - 对所有者利润分配2400万元人民币[170][172] 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 - 基本每股收益0.3831元/股,同比增长8.40%[17] - 稀释每股收益0.3831元/股,同比增长8.40%[1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47%,同比下降2.23个百分点[17] - 2017年上半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0.38元[120] - 2017年上半年扣非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0.37元[120] - 2017年上半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47%[120] - 2016年全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0.75元[120] - 基本每股收益增长8.4%至0.3831元[151]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投资收益为12.949亿元[2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2.517亿元[21] 行业和市场表现 - 2016年医药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2.81万亿元同比增长9.7%[28] - 公司营销网络覆盖全国,拥有1000余家经销商,产品在全国约3000家县级以上医院销售[33] 医保目录相关 - 注射用替加环素新入选国家医保目录2017版[43] - 苯磺酸氨氯地平片由医保乙类调整至医保甲类[43] 投资和合作 - 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设立南京紫苏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39] 财务风险和控制 - 资产受限总额5095.0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4156.91万元和无形资产907.19万元用于银行借款抵押[57] - 公司获得中国银行南京新港支行授信额度1500万元人民币[107] 承诺和锁定期安排 - 曹于平和姜晓群承诺自海辰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81][82] - 曹于平和姜晓群承诺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81][82] - 曹伟承诺自海辰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82] - 曹伟承诺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82] - 蒋向明等5人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82][83] - 蒋向明等5人承诺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82][83] - 蔡军等26人承诺自海辰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83] - 江苏高投创新价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承诺自海辰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83] - 所有承诺方均声明若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将自动延长锁定期6个月[81][82][83] - 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81][82][83] - 控股股东曹于平姜晓群承诺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88] - 控股股东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上年末持股数量的25%[88][89] - 董事曹伟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的25%[89] - 股东柳晓泉承诺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89] - 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88][89] - 上市6个月内若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88][89] - 控股股东减持前需提前3个交易日进行公告[88] - 所有价格承诺在除权除息时将按交易所规则进行调整[88][89]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锁定期满后每年减持股份不超过上一年度末持股总数的25%[90] - 控股股东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90][91] - 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若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将自动延长锁定期6个月[90][91]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90] - 减持股份前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持股低于5%时除外)[90] - 公司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90] - 控股股东曹于平、姜晓群承诺避免同业竞争和资金占用[93] 股价稳定措施 - 公司股价稳定预案触发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上一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84]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84]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总股本的2%[84] - 公司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IPO募集资金总额[84]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股份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85]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股份不超过总股本的2%[85] - 董事及高管增持资金不少于其上年度薪酬总和的30%[85]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股份不超过总股本的2%[85] - 稳定股价措施按公司回购、控股股东增持、董事高管增持顺序实施[84] - 回购方案需经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84] - 公司股价稳定预案触发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上一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86][87]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86]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86]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股份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87]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87] - 董事及高管增持资金不少于其上年度薪酬总和的30%[87]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87] - 回购股份决议需经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8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承诺对回购事宜投赞成票[86] - 各项增持措施实施期限为履行法定手续后30日内[86][87] - 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管增持启动条件触发后10个交易日内公告增持计划[88] - 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管增持公告后30日内完成增持实施[88] -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将启动股价稳定措施[91] - 公司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的20%[91] - 公司股价稳定措施按回购股份、控股股东增持、董事高管增持顺序实施[9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承诺在回购议案股东大会投票中投赞成票[91] - 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上一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时触发稳定股价措施[94]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94]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总股本的2%[94] - 公司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94]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股份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95]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股份不超过总股本的2%[95] - 董事及高管增持股份资金不少于其上年度薪酬总和的30%[95]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股份不超过总股本的2%[95] - 回购方案实施需在股东大会决议后30日内完成[95] - 增持方案实施需在公告后30日内完成[95] 分红政策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6] - 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
海辰药业(300584) - 2017 Q1 - 季度财报
2017-04-26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 - 营业总收入7558.7万元,同比增长46.8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5.7万元,同比增长49.75%[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55.1万元,同比增长43.04%[7] - 营业收入为7558.71万元,同比增长46.89%[21] - 公司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为7558.71万元,同比增长46.89%[23] -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85.75万元,同比增长49.75%[23] - 公司营业收入为7558.7万元,较上年同期的5145.9万元增长46.8%[49] - 公司净利润为785.7万元,较上年同期的524.7万元增长49.8%[50]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6.9%至7558.7万元[53] - 净利润同比增长46.5%至793.2万元[54] 成本和费用(同比) - 销售费用为2999.75万元,同比增长71.37%[21] - 资产减值损失为429.62万元,同比增长4535.07%[21] - 公司销售费用为2999.8万元,较上年同期的1750.4万元增长71.4%[50]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71.4%至2999.8万元[54] - 研发投入(管理费用)同比增长53.1%至1126万元[54] - 所得税费用同比增长16.8%至113.3万元[54]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95.2万元,同比改善86.07%[7] - 投资支付的现金为1.5亿元,主要用于购买理财产品[22]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为2.08亿元,来自上市募集资金[22]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出95.2万元[5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大幅增至1.61亿元[58] -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1.94亿元[59]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7742.49万元,较上期的5097.44万元增长51.9%[6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总额为1.52亿元,较上期的6174.35万元增长146.5%[6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414.39万元,较上期的-1026.72万元扩大622.2%[6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总额为1.00亿元,较上期的626.46万元增长1500.4%[62] - 购建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625.50万元,与上期626.46万元基本持平[62] - 投资支付的现金为9400万元,上期无此项支出[6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总额为2.20亿元,较上期的2700万元增长715.4%[62]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为2.08亿元,上期无此项收入[62] 资产和所有者权益变化 - 总资产5.63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51.9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82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74.72%[7]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5685.79万元,较年初增长132.05%[21] - 其他流动资产为1.53亿元,同比增长5218.71%[21] - 实收资本为8000万元,同比增长33.33%[21] - 资本公积为2.51亿元,同比增长245.65%[21]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56,857,883.32元,较期初24,502,897.15元增长132.05%[41] - 存货期末余额为56,621,727.36元,较期初46,149,918.03元增长22.69%[41] - 公司总资产从期初的3.7078亿元增长至期末的5.6337亿元,增长幅度为51.9%[44] - 公司资本公积从期初的7264.7万元大幅增加至期末的2.5110亿元,增长幅度为245.6%[44] - 公司货币资金从期初的2330.2万元增加至期末的4306.8万元,增长84.8%[45] - 公司其他应收款从期初的3462.8万元增加至期末的1.0961亿元,增长216.5%[45] - 公司存货从期初的4609.3万元增加至期末的5656.5万元,增长22.7%[45] - 期末现金余额增至5685.8万元[59]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4306.85万元,较期初2330.19万元增长84.8%[63] 负债变化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25,000,000元,较期初32,400,000元减少22.84%[42] - 公司短期借款从期初的3240万元减少至期末的2500万元,下降22.8%[46] - 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从期初的257.5万元减少至期末的22.2万元,下降91.4%[46] 盈利能力和每股指标 - 基本每股收益0.1071元/股,同比增长22.40%[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81%,同比上升0.57个百分点[7] - 基本每股收益0.1071元[51] 非经常性损益 - 政府补助收入25.2万元[8] - 金融资产投资收益11.4万元[8] - 营业外收入为25.17万元,同比增长642.42%[21] 客户和供应商集中度 - 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为1681.72万元,占采购总额比例55.43%[25][26] - 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为2067.03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27.35%[26][27] - 第一大供应商采购金额871.92万元,占比28.74%[26] - 第一大客户销售额1078.59万元,占比14.27%[27] - 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集中度同比下降(63.97%→55.43%)[25][26] - 前五大客户销售集中度同比上升(20.99%→27.35%)[26][27] 研发和项目进展 - 盐酸兰地洛尔原料药及注射剂处于申请生产批件阶段[24] - 马来酸氟吡汀原料药已取得审批意见通知件[24] 募集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总额为19,845.7万元,本季度投入1,198.54万元[32]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9,834.27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49.56%[32] - 海辰药业三期产能扩建项目投入565.94万元,累计投入5,343.25万元,进度达71.24%[32] - 镇江德瑞原料药技术改造项目投入632.6万元,累计投入4,491.02万元,进度达64.16%[32] - 营销渠道网络建设项目和新品药物研发总部项目本季度均无投入,进度为0%[32]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93,883,214.47元,其中三期产能扩建项目50,688,705.46元,原料药技术改造项目43,194,509.01元[33] 利润分配 - 公司拟以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400万元[35] 审计情况 -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64]
海辰药业(300584) - 2016 Q4 - 年度财报
2017-04-20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 - 公司2016年营业收入为280,827,571.15元,同比增长27.08%[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236,377.77元,同比增长12.17%[1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4,935,304.66元,同比增长16.23%[16] - 基本每股收益为0.75元/股,同比增长11.94%[16] - 稀释每股收益为0.75元/股,同比增长11.94%[16] - 营业收入2.81亿元,同比增长27.08%[3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23.64万元,同比增长12.17%[3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493.53万元,同比增长16.23%[35] - 公司2016年营业收入为2.80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7.08%[47] 成本和费用(同比) - 营业成本中原材料占比68.40%,金额6238.52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39%[56] - 销售费用8585.71万元,同比增长70.79%[60] - 研发投入2362.74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8.41%,同比增长29.63%[61] 各业务线表现 - 利尿类产品收入为8570.22万元人民币,占总收入30.78%,同比增长32.16%[47][51] - 消化类产品收入为4068.02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1.13%,毛利率79.92%[47][51] - 注射用托拉塞米销量同比增长10.02%[35] - 注射用兰索拉唑销量同比增长46.17%[35] - 匹多莫德胶囊销量同比增长30.58%[35] - 注射用托拉塞米覆盖医院数量1800余家[35] - 公司重点推广品种包括注射用替加环素匹多莫德胶囊注射用兰索拉唑等[79] - 公司着力巩固泽通(注射用托拉塞米)在国内利尿剂市场的领导地位[79] 各地区表现 - 东北地区销售收入为2802.10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8.06%,毛利率79.89%[47][51] - 华北地区销售收入为3701.70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1.38%,毛利率76.64%[47][51] 市场份额 - 公司注射用托拉塞米在重点城市公立医院市场份额达34.64%,排名第2[24] - 公司注射用头孢替安在重点城市公立医院市场份额达4.99%,排名第4[24] - 公司注射用头孢西酮钠在重点城市公立医院市场份额达12.7%,排名第3[24] - 公司匹多莫德胶囊在重点城市公立医院市场份额达2.35%,排名第7[24] 产品研发与注册 - 公司研发投入2362.7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8.41%,同比增长29.63%[40] - 非布司他原料药及片剂处于申请生产批件阶段,技术审核中[41] - 盐酸兰地洛尔原料药及注射剂处于申请生产批件阶段,专业审评中[41] - 埃索美拉唑钠原料药及注射剂处于申请生产批件阶段,专业审评中[41] - 马来酸氟吡汀原料药已取得审批意见通知件[41] - 马来酸氟吡汀胶囊已取得临床批件,正在准备启动临床研究[41] - 注射用伏立康唑处于申请生产批件阶段,专业审评中[41] - 长春西汀注射液处于申请生产批件阶段,专业审评中[41] - 注射用替加环素新入选国家医保目录2017版,苯磺酸氨氯地平片由医保乙类调整至甲类[43] - 公司产品研发聚焦心脑血管类、消化类及抗肿瘤类药物[77] - 公司2017年计划完成头孢西酮钠补充申请及苯磺酸氨氯地平片质量一致性评价[78] - 枸地氯雷他定原料及胶囊药品注册批件转让已完成公司收取技术转让费300万元[82] - 枸地氯雷他定技术转让完成,收取技术转让费300万元[130] 生产和销售数据 - 公司2016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最高,达8661.88万元[18] - 公司2016年第二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最高,达1595.58万元[18] - 公司2016年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最高,达2767.22万元[18] - 制剂生产量同比增长16.14%[37] - 片剂销售量9403.79万片,同比增长29.77%,生产量9766.97万片[52] - 原料药生产量1758.45公斤,同比下降32.10%,库存量550公斤[53] - 冻干粉针销售量1599.11万支,同比增长9.84%,库存量254.41万支[52] - 头孢粉针销售量971.90万支,同比增长11.00%,生产量973.87万支[52]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4179.12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14.88%[57]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4186.96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57.41%[57] 资产和负债变化 - 固定资产增加4820.55万元,增长比例42.8%[28] - 货币资金减少1950.15万元,占总资产比例下降7.03个百分点[68] - 固定资产增加4820.55万元,占总资产比例上升8.47个百分点[69] - 短期借款减少530万元,占总资产比例下降2.95个百分点[69] - 货币资金减少1950万元或44.3%从4400万元降至2450万元[193] - 应收账款增加535万元或33.2%从1612万元增至2147万元[193] - 存货增加665万元或16.8%从3950万元增至4615万元[193] - 固定资产增加4820万元或42.8%从1.126亿元增至1.608亿元[193] - 在建工程减少235万元或3.6%从6501万元降至6266万元[193] - 短期借款减少530万元或14.1%从3770万元降至3240万元[194] - 应付账款增加989万元或61.4%从1612万元增至2601万元[194] - 资产总额增加4810万元或14.9%从3.226亿元增至3.708亿元[193] - 未分配利润增加3640万元或39.8%从9149万元增至1.279亿元[196] - 在建工程同比大幅增加至5887.97万元,增幅达146.7%[198] - 无形资产期末余额1072.46万元,较期初增长2.7%[198]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101.07万元,同比下降4.8%[198] - 资产总额增长至3.24亿元,同比增长12.8%[198] - 短期借款减少530万元至3770万元,降幅14.0%[198] - 应付账款增长238.02万元至1607.87万元,增幅14.8%[198] - 递延收益保持稳定为961万元[199] - 盈余公积增长至1094.09万元,增幅42.2%[199] - 未分配利润增长至9306.80万元,增幅40.1%[199] - 所有者权益合计达2.37亿元,同比增长17.7%[199]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737,790.97元,同比下降29.99%[1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73.78万元,同比下降29.99%[6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62.82万元,同比下降52.86%[64]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预计2017年销售收入增长20%至50%,净利润增长20%至30%[76] - 公司计划将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覆盖率目标提高至超过20%[77] - 公司计划2017年全面完成镇江德瑞原料药基地建设,2018年投入生产运行[78] - 注射用替加环素已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公司将进行以医院为单位的精细化推广[79] - 公司募投项目完成后固定资产规模将大幅提高年折旧费用将大幅增加[82] 行业和风险因素 - 2016年1-9月全国医药工业规模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21034.14亿元,同比增长10.09%[26] - 公司产品面临药品招标降价风险若未按预期中标或价格下降幅度较大将产生不利影响[81] - 国家推行"两票制"政策要求公司逐步改变原有招商代理销售模式[80] - 药品研发政策提高注册审批标准导致制药企业研发成本大幅上涨[80] - 原材料成本和人力资源成本呈现刚性上涨趋势给成本控制带来持续压力[81] 子公司信息 - 镇江德瑞药物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2,801,647.12元,净资产为10,624,052.00元[74] - 镇江德瑞药物有限公司报告期营业收入236,923.07元,营业亏损545,357.70元,净亏损480,710.98元[74] - 镇江德瑞药物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200万元[74] - 公司2014年收购镇江德瑞药物有限公司100%股权[75] - 镇江德瑞药物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无实质性生产经营[75] 利润分配和分红 - 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总股本基数80,000,000股[6] - 2016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2400万元人民币,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53.05%[88][90] - 201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420万元人民币,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10.41%[89][90] - 201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540万元人民币,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15.78%[89][90] - 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3.0元(含税),股本基数为8000万股[88] - 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0.70元(含税),股本基数为6000万股[89] - 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0.90元(含税),股本基数为6000万股[89] - 2016年度可分配利润为130,372,498.98元人民币[88] - 现金分红政策符合公司章程规定,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87] - 公司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为100%[88] - 独立董事对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符合公司股东利益[87] -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6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0元(含税)共计4,200,000元[86] - 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99] - 上市后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99]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需达80%[99] 股东和股权结构 - 公司总股本为6000万股,全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34] - 有限售条件股份中境内法人持股506.46万股占比8.44%[134] - 境内自然人持股5493.54万股占比91.56%[134] - 公司2016年12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2000万股A股,发行价格11.11元/股[135] - 公开发行股份于2017年1月12日在深交所上市交易[135]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40名[137] - 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0,822名[137] - 控股股东曹于平持股比例为54.93%,持股数量为32,959,304股[138] - 第二大股东姜晓群持股比例为13.30%,持股数量为7,982,609股[138] - 第三大股东柳晓泉持股比例为8.87%,持股数量为5,321,739股[138] - 第四大股东姚晓敏持股比例为4.43%,持股数量为2,660,870股[138] - 第五大股东蒋金元持股比例为4.43%,持股数量为2,660,870股[138] - 江苏高投创新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持股比例为3.25%,持股数量为1,950,000股[138] - 江苏高投创新价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持股比例为3.25%,持股数量为1,950,000股[138] - 南京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94%,持股数量为1,164,608股[138] 股份锁定和减持承诺 - 实际控制人曹于平及姜晓群承诺自2017年1月12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91] - 曹于平及姜晓群承诺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91] - 股东曹伟承诺自2017年1月12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91] - 曹伟承诺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92] - 董事及高管蒋向明等6人承诺自2017年1月12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92] - 蒋向明等6人承诺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92] - 其他股东蔡军等25人承诺自2017年1月12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92] - 所有承诺方均声明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放弃履行承诺[91][92] - 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91][92] - 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91][92] - 控股股东锁定期36个月且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股份[96] - 控股股东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96] - 控股股东每年减持股份不超过上年末持股量的25%[96] - 曹伟承诺自公司上市起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任何股份[97] - 曹伟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有总数的25%[97] - 曹伟减持价格承诺不低于发行价(除权除息调整后)[97] - 曹伟承诺若上市后6个月股价破发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97] - 柳晓泉承诺自公司上市起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任何股份[97] - 柳晓泉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有总数的25%[97] - 柳晓泉减持价格承诺不低于发行价(除权除息调整后)[97] - 柳晓泉承诺若上市后6个月股价破发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97] - 曹伟承诺有效期自2017年1月12日至2022年1月12日[97] - 柳晓泉承诺有效期自2017年1月12日至2020年1月12日[97]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98]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98]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的25%[98] 股价稳定措施 -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上年度审计每股净资产将触发股价稳定措施[93][94] - 公司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93]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93]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3]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股份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94]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4] - 董事及高管增持股份资金不少于其上年度薪酬总和的30%[94]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4] - 股价稳定措施按公司回购、控股股东增持、董事高管增持顺序实施[93][94] - 回购方案需经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93] - 公司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95]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95]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总股本的2%[95]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股份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95]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股份不超过总股本的2%[95] - 董事及高管增持股份资金不少于上年度薪酬总和的30%[95]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股份不超过总股本的2%[95] - 公司承诺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将启动股价稳定措施[98] - 股价稳定措施按公司回购、控股股东增持、董监高增持顺序实施[98] - 公司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IPO募集资金总额[98]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98]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股份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98] - 董监高单次增持股份资金不低于上年度税后薪酬的20%[98] - 股价稳定预案承诺有效期至2020年1月12日[98]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99][100]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总股本的2%[99][100] - 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条件为连续20日收盘价低于上年度每股净资产[100] - 回购股份决议需获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100] - 用于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累计不超IPO募集资金总额[100] - 公司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股份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101] - 控股股东单次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