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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辰药业(300584) - 2017 Q2 - 季度财报
海辰药业海辰药业(SZ:300584)2017-08-07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总收入172,348,187.65元,同比增长42.84%[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370,624.56元,同比增长38.52%[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8,389,530.66元,同比增长36.18%[17] -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234.82万元,同比增长42.84%[36] - 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37.06万元,同比增长38.52%[36]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2.84%至1.72亿元[47]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42.8%至1.723亿元[150] - 营业利润增长42.2%至3429.2万元[150] - 净利润增长38.5%至2937.1万元[150] - 母公司净利润增长36.1%至2936.0万元[153]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销售费用同比大幅增长96.03%至6252万元[47] - 研发投入同比增长46.16%至1461万元[47] - 营业成本小幅增长0.9%至4236.6万元[150] - 销售费用大幅增长96.0%至6252.4万元[150] - 管理费用增长32.7%至2655.7万元[150] - 所得税费用增长43.7%至483.9万元[150] - 研发投入同比增长504.34万元人民币,增长比例50.45%[40]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192,609.83元,同比增长462.46%[17]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激增462.46%至2619万元[47]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长220倍至1.61亿元[4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462.3%至2619.26万元[15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长807.6%至2.02亿元[15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长495.6%至2.20亿元[15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长56.1%至1.790亿元[157]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322.23万元[160] - 吸收投资收到现金2.08亿元[162] - 偿还债务支付现金3000万元[162] - 分配股利及利息支付现金2310.65万元[162] - 汇率变动对现金影响额为-648.80元[162] 业务线表现 - 利尿类产品收入同比增长51.57%至5378万元[48] - 免疫调节类产品收入同比增长83.59%至3157万元[48] - 整体毛利率达75.42%[50] - 利尿类产品毛利率达88.94%[50] - 注射用托拉塞米在重点城市公立医院市场份额达34.64%排名第2[24] - 注射用头孢西酮钠在重点城市公立医院市场份额达12.7%排名第3[24] - 注射用头孢替安在重点城市公立医院市场份额达4.99%排名第4[24] - 匹多莫德胶囊在重点城市公立医院市场份额达2.35%排名第7[24] - 公司拥有46个品种65个药品生产批准文号[24] - 公司拥有46个品种,65个药品生产批准文号,其中37个品种被列为国家医保目录[31] - 公司核心品种注射用托拉塞米已覆盖近2000家各等级医院[37] 资产和负债变化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1.607亿元较期初大幅增长555.64%[29] -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472.1万元较期初减少48.21%[29]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2831.64万元,较期初增长31.87%[30] -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2415.11万元,较期初大幅增长739.52%[30] -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259.85万元,较期初减少62.21%[30] - 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1838.05万元,较期初增长168.11%[30]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61亿元,较期初增长555.6%[140]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2831.64万元,较期初增长31.9%[140] - 存货期末余额5212.36万元,较期初增长12.9%[140] - 流动资产合计2.73亿元,较期初增长145.0%[141]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7343.07万元,较期初增长17.2%[141]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1500万元,较期初下降53.7%[141] - 资本公积期末余额2.53亿元,较期初增长248.3%[143] - 母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1.42亿元,较期初增长510.0%[145] - 母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6657.95万元,较期初增长92.3%[145] -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1.36亿元,较期初增长4.1%[147] - 在建工程增加至7343.07万元,占总资产比例从10.05%提升至13.32%,主要因三期新建工程及镇江德瑞工程建设投入增加[55] - 短期借款减少至1500万元,占总负债比例从13.19%下降至2.72%,降幅达10.47个百分点,系减少银行贷款所致[55] 研发投入 - 报告期内研发投入1504.04万元人民币,占营业收入8.73%[40] - 研发投入同比增长504.34万元人民币,增长比例50.45%[40] - 公司研发中心拥有60余名专业研发人员[31] 投资项目和募集资金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1.98亿元人民币[38] - 报告期投资额达4860.42万元,较上年同期1528.04万元增长218.08%[58] - 主要在建项目累计投入:研发大楼1215.12万元、三期工程2927.47万元、德瑞原料药厂5327.82万元,均处于建设期未产生收益[61] - 募集资金总额1.98亿元,报告期投入2958.27万元,累计投入1.16亿元,账户余额8367.16万元[63]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三期产能扩建82.81%、德瑞原料药技术改造75.40%、研发总部项目0.31%、营销网络建设9.15%[66]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9388.32万元,其中三期产能扩建5068.87万元、德瑞原料药技术改造4319.45万元[66] - 海辰药业三期产能扩建项目产能扩建部分已完成[40] - 镇江德瑞原料药技术改造项目完成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40] - 新品药物研发总部项目进行实验室设计及设备选型[40] - 营销渠道网络建设项目按销售规划推进[40] 委托理财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总金额达1.7亿元人民币[69][70] - 委托理财报告期实际损益金额为137.26万元人民币[69][70] - 招商银行南京分行结构性存款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实际收益8.95万元人民币[69] - 浦发银行南京分行单笔最大委托理财金额为4000万元人民币,实际收益38.07万元人民币[70] - 委托理财逾期未收回本金和收益累计金额为0元[70] 股东和股权结构 - 公司总股本从6000万股增至8000万股,增幅33.33%[118] - 有限售条件股份占比从100%降至75.16%[118] - 无限售条件股份新增1987.47万股,占比24.84%[118] - 公司董事长曹于平增持12.53万股公司股份[118]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为10,020户[124] - 控股股东曹于平持股41.36%(33,084,604股),其配偶姜晓群持股9.98%(7,982,609股),两人合计持股51.33%[125] - 股东柳晓泉持股6.65%(5,321,739股),其中3,38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124] - 股东蒋金元持股3.33%(2,660,870股),其中2,4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124] - 江苏高投创新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持股2.44%(1,950,000股)[124] - 江苏高投创新价值投资合伙企业持股2.44%(1,950,000股)[124] - 南京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46%(1,164,608股)[124] - 银河金汇证券资管计划持有0.81%股份(650,000股)[124] - 董事及高管合计持股49,779,822股,较期初增加125,300股[133] - 公司股本从6000万元增加至8000万元,增长33.3%[164][165] - 资本公积从7264.68万元增至25307.28万元,增长248.2%[164][165] - 未分配利润从12791.42万元增至13328.49万元,增长4.2%[164][16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从27611.35万元增至48191.01万元,增长74.5%[164][165] - 股东投入普通股2004.26万元,其中股本增加2000万元[164] - 对所有者分配利润2400万元[164] - 股本增加2000万元人民币,从6000万元增至8000万元[170][172] - 资本公积增加1.804亿元人民币,从7264.68万元增至2.531亿元人民币[170][172] - 未分配利润增加535.99万元人民币,从1.3037亿元增至1.3573亿元[170][172] - 所有者权益总额增加2.0579亿元人民币,从2.7857亿元增至4.8436亿元[170][172] - 股东投入普通股资金2.0043亿元人民币[170] - 对所有者利润分配2400万元人民币[170][172] 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 - 基本每股收益0.3831元/股,同比增长8.40%[17] - 稀释每股收益0.3831元/股,同比增长8.40%[1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47%,同比下降2.23个百分点[17] - 2017年上半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0.38元[120] - 2017年上半年扣非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0.37元[120] - 2017年上半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47%[120] - 2016年全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0.75元[120] - 基本每股收益增长8.4%至0.3831元[151]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投资收益为12.949亿元[2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2.517亿元[21] 行业和市场表现 - 2016年医药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2.81万亿元同比增长9.7%[28] - 公司营销网络覆盖全国,拥有1000余家经销商,产品在全国约3000家县级以上医院销售[33] 医保目录相关 - 注射用替加环素新入选国家医保目录2017版[43] - 苯磺酸氨氯地平片由医保乙类调整至医保甲类[43] 投资和合作 - 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设立南京紫苏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39] 财务风险和控制 - 资产受限总额5095.0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4156.91万元和无形资产907.19万元用于银行借款抵押[57] - 公司获得中国银行南京新港支行授信额度1500万元人民币[107] 承诺和锁定期安排 - 曹于平和姜晓群承诺自海辰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81][82] - 曹于平和姜晓群承诺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81][82] - 曹伟承诺自海辰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82] - 曹伟承诺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82] - 蒋向明等5人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82][83] - 蒋向明等5人承诺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82][83] - 蔡军等26人承诺自海辰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83] - 江苏高投创新价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承诺自海辰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83] - 所有承诺方均声明若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将自动延长锁定期6个月[81][82][83] - 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81][82][83] - 控股股东曹于平姜晓群承诺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88] - 控股股东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上年末持股数量的25%[88][89] - 董事曹伟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的25%[89] - 股东柳晓泉承诺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89] - 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88][89] - 上市6个月内若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88][89] - 控股股东减持前需提前3个交易日进行公告[88] - 所有价格承诺在除权除息时将按交易所规则进行调整[88][89]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锁定期满后每年减持股份不超过上一年度末持股总数的25%[90] - 控股股东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90][91] - 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若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将自动延长锁定期6个月[90][91]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90] - 减持股份前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持股低于5%时除外)[90] - 公司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90] - 控股股东曹于平、姜晓群承诺避免同业竞争和资金占用[93] 股价稳定措施 - 公司股价稳定预案触发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上一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84]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84]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总股本的2%[84] - 公司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IPO募集资金总额[84]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股份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85]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股份不超过总股本的2%[85] - 董事及高管增持资金不少于其上年度薪酬总和的30%[85]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股份不超过总股本的2%[85] - 稳定股价措施按公司回购、控股股东增持、董事高管增持顺序实施[84] - 回购方案需经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84] - 公司股价稳定预案触发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上一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86][87]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86]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86]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股份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87]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87] - 董事及高管增持资金不少于其上年度薪酬总和的30%[87]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87] - 回购股份决议需经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8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承诺对回购事宜投赞成票[86] - 各项增持措施实施期限为履行法定手续后30日内[86][87] - 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管增持启动条件触发后10个交易日内公告增持计划[88] - 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管增持公告后30日内完成增持实施[88] -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将启动股价稳定措施[91] - 公司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的20%[91] - 公司股价稳定措施按回购股份、控股股东增持、董事高管增持顺序实施[9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承诺在回购议案股东大会投票中投赞成票[91] - 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上一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时触发稳定股价措施[94]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94]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总股本的2%[94] - 公司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94]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股份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95]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股份不超过总股本的2%[95] - 董事及高管增持股份资金不少于其上年度薪酬总和的30%[95]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股份不超过总股本的2%[95] - 回购方案实施需在股东大会决议后30日内完成[95] - 增持方案实施需在公告后30日内完成[95] 分红政策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6] - 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