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安科技(30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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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安科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19 15:31
监事会情况 - 2023年监事会召开3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15项议案[3] - 2023年全体监事应参会3次,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和缺席[5] 未来展望 - 2024年监事会按规定履职,促公司规范运作,维护股东利益[10]
辰安科技:关于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2024-04-19 15:31
业绩总结 - 公司2023年度涉及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金融业务专项说明于2024年4月19日出具[2] 数据相关 - 存放于财务公司存款年初余额34,815,281.37元,本年增424,939,175.88元,减268,141,484.30元,年末余额191,612,972.95元,收息394,355.17元[7] - 向财务公司短期借款年初余额56,000,000.00元,本年增100,000,000.00元,减76,000,000.00元,年末余额80,000,000.00元,付息及手续费4,010,211.97元[7]
辰安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梅)
2024-04-19 15:31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以及《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 2023 年度的工作中,定期检查并了解了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 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了合理建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要求,现将 2023 年度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于梅, ...
辰安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19 15:31
审计机构情况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1061人,签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347人[1] 审计相关会议 - 2023年3、4月,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分别召开两次会议[5] 审计决策与评价 - 公司审议通过续聘天职国际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议案[2][6] - 天职国际对2023年度财报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4] -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年报审计表现良好[7]
辰安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
2024-04-19 15:3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4]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4] - 候选人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不得任职[6] - 候选人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任职[6] - 过往任职因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职未满12个月不得任职[6]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8]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1] 独立董事比例及构成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7]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任召集人[7]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0] - 股东大会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1]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职[12] - 因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2][13]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清晰,含五项内容并签字确认[16]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9]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2] 会议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公司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28] 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2]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8] 其他 - 任期届满前提前解职,公司及时披露理由,异议也应披露[12]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年报披露[41] - 制度解释权和修订权归董事会[4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44]
辰安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04-19 15:31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4,089,834股,募资172,999,978.20元,净额151,588,878.20元[1]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466.35万元,含净额307.75万元[7] 项目投资情况 - 募资拟投智慧消防项目15,158.89万元、付中介费2,141.11万元[3][4] - 智慧消防项目预定可使用时间延至2023年12月[5]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实际投入14,000.29万元,节余1,466.35万元[14] 资金使用情况 - 公司三次向科大立安增资15,158.89万元用于项目建设[9][10] - 曾用1,445.00万元募资置换自筹资金,多次用闲置募资补流并归还[11][13][14][15] 资金处理决议 - 拟将1466.35万元节余资金转自有账户补流[18] - 2024年4月19日董事会、监事会通过补流议案[21] - 保荐机构和中信建投认为补流合规无异议[22][23]
辰安科技: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19 15:31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42,333,298.80元[2][4] - 2023年确认信用减值损失11,544.17万元,资产减值损失2,689.16万元[13] - 2023年合并利润总额因计提减值减少14,233.33万元[13] 财务数据 - 截止2023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132,060,012.23元[10] - 2023年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计提106,563,731.63元[10]
辰安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于梅)
2024-04-19 15:31
独立董事情况 - 于梅为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1] - 于梅2023年度任职符合独立性要求[1] - 于梅自查多项独立性相关情况均无问题[1] - 于梅后续履职将持续关注自查事项[2]
辰安科技: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24-04-19 15:31
内部控制评价 - 注册会计师认为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控[7] - 公司董事会保证内控自我评价报告无虚假记载等[10]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和重要缺陷[50][51] 内部控制制度 - 公司建立采购、市场管理等完整科学的内控制度[18] - 公司内控制度遵循合法性等原则[15] - 公司建立不相容职务分离等多项内控制度[27]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董事会由9名成员组成,3名为独立董事[20] - 董事会下设战略等四个专门委员会[21] - 公司股东大会等分别行使决策等权力[20] 制度规范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范资金管理[33] -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范关联交易[35] - 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防范担保风险[36] 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影响≥合并财报营收5%[44] - 财务报告内控重要缺陷影响≥2%且<5%[44] - 财务报告内控一般缺陷影响<2%[44]
辰安科技:关于调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2024-04-19 15:31
股权结构 - 范维澄先生直接持股362,637股,占总股本0.16%[1] - 肖贤琦女士直接持股1,103,739股,占总股本0.47%[1] - 王萍女士、刘勇先生未持股[3][9] 人事变动 - 范维澄先生辞董事任学术委员会主任[1] - 王萍女士辞副总裁任业务专家[2] - 刘勇先生任常务副总裁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