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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实科技(30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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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实科技:关于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8-29 11:27
借款信息 - 公司实控人钱苏晋拟提供不超5000万元借款[2] - 借款期限12个月,利率按同期贷款利率执行[2][5] 审批情况 - 2024年8月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借款议案[2][9] 交易影响 - 交易补充流动资金,降低融资成本[7]
恒实科技: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2024-08-27 09:3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31369.1155万元[1] - 成立日期为2000年06月27日[1] - 法定代表人为钱苏晋[1] - 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林风二路39号院1号楼11层1101[1] 公司变更情况 - 2024年7月4日和7月23日分别审议通过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 - 近日完成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并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1]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日期为2024年8月27日[3]
关于对恒实科技的监管函
2024-08-13 12:31
业绩总结 - 2024年1月30日预计2023年度净利润7000万元至10000万元[1] - 2024年4月22日修正后预计2023年度净利润4000万元至4500万元[1] - 2024年4月27日年报显示2023年度经审计净利润4147.90万元[1]
恒实科技: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7-31 09:15
股权关系 - 公司持有辽宁邮电99.854%股权,辽宁邮电持有旭能科技80%股权[4] 财务数据 - 旭能科技2023年末资产总额2220.91万元,2024年3月末为2391.68万元[5] - 2023年末负债总额1045.84万元,2024年3月末为1338.39万元[5] - 2023年末银行贷款378.62万元,2024年3月末为447.44万元[5] - 2023年度营业收入1981.15万元,2024年1 - 3月为24.50万元[5] - 2023年度利润总额219.09万元,2024年1 - 3月为 - 121.78万元[5] - 2023年度净利润215.14万元,2024年1 - 3月为 - 121.78万元[5] - 旭能科技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55.96%[6] 担保情况 - 辽宁旭能科技申请1000万元敞口授信业务,辽宁邮电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所有对外担保均为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7]
恒实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7-23 10:34
证券代码:300513 证券简称:恒实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3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钱苏晋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召 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8 人,代表股份 34,591,153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0271%。 1、会议召开情况 时间:2024 年 7 月 23 日 14:00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林风二路39号院1号楼11层会议室。 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23 日上午 9: ...
恒实科技:北京市铭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7-23 10:34
会议安排 - 公司7月4日决定7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7] - 7月5日刊登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通知[7] 参会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委托代理人118人,持股34,591,153股,占比11.0271%[9] 议案表决 -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34,359,353股,占比99.3299%[11] - 反对117,600股,占比0.3400%[11] - 弃权114,200股,占比0.3301%[11]
恒实科技: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7-11 11:34
利润分配 - 2023年度以313,691,155股为基数分配利润[2] - 每10股派含税现金红利0.35元,共派10,979,190.43元[2] 税收与时间安排 - QFII等每10股派0.315元[3] - 不同持股时长补缴税款不同[4] - 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18日,除权除息日7月19日[4] - 分派对象为7月18日收市后在册股东[5] - A股股东红利7月19日划入账户[6]
恒实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04 09:08
证券代码:300513 证券简称:恒实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9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通知。 2、本次董事会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林风二路 39 号院 1 号楼 11 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采取 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与会董事拟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 ...
恒实科技:公司章程
2024-07-04 09:0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6年5月12日获批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06万股,5月30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3,691,155元[7] - 公司股份总数为313,691,155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2] - 公司股票每股面值1.0元[17] 股份认购情况 - 公司设立时向发起人发行5319.33万股,占当时已发行普通股总股数的100%[11] - 发起人钱苏晋认购股份数为1873.2万股,股份比例为35.21%[11] - 发起人张小红认购股份数为789.6万股,股份比例为14.84%[11] - 发起人景治军认购股份数为767.08万股,股份比例为14.42%[11] - 发起人新余百合永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认购股份数为500万股,股份比例为9.40%[11] - 发起人钱军认购股份数为420万股,股份比例为7.90%[11]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股东权益与规定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0]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21]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对董事、高管或监事会提起诉讼[25]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应在30日内提起诉讼[2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在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26]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4]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5] - 董事会、监事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42]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42]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44]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5]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52]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4] -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4]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54]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5]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55] - 关联交易决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2/3以上通过[5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1] - 公司发生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73] - 公司发生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等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73] - 公司发生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等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74] - 公司发生提供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且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74]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成交金额超过30万元的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74]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成交金额超过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7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75]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78] 管理层与监事会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80][82]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86]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职工代表1人,比例不低于1/3[89]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90]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9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3]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95]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20%[97]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最低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最低20%[98] -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指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或达总资产50%[98]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00]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大会决定[104]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15天通知[104]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113][114]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116]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30日内或未接到自公告45日内申报债权[118] - 公司通知以专人送出,被送达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以邮件送出,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7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以公告方式送出,第一次公告刊登日为送达日期[109] - 公司指定至少一家报刊和巨潮资讯网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媒体[111]
恒实科技: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7-04 09:08
证券代码:300513 证券简称:恒实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0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 款进行修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 下: 公司拟根据上述经营范围变更事项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 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 |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 | |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 |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 | | 训;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 | 训;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 | | 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通讯 | 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通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