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实科技(30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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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实科技(300513)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09-29 09:01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一)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上述第(一)项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本管理办法第六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 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 (一)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关联股东及董事回避原则; (五)不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关 联交易,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 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恒泰实达 ...
恒实科技(30051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9-29 09:01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保证内幕知情人档 案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日常管 理工作负责人,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证券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和知情人报备工作,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管 理部门。董事会秘 ...
恒实科技(300513) - 公司章程
2025-09-29 09:01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 --- | --- |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7 | | | 第一节 | 股东 7 |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0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1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4 |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5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6 |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9 | | 第一节 | 董事 22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5 |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28 |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0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3 |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36 |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7 | | 第一节 | 通知 37 | | | 第二节 | 公告 38 | | | 第一节 |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38 | | 第二节 | 解散和清算 39 | | | | |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 ...
恒实科技(30051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9-29 09:01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行为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 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章程》规定 ...
恒实科技(30051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29 09:01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 动的决策,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一名、独立董事三名, 独立董事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董事会以全体董 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聘任一名董事会秘书,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 ...
恒实科技(30051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9-29 09:01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未按规定履行职 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 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责任认定、追究与处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 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 未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 ...
恒实科技(300513)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9-29 09:01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对控股子公司 (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管理控制,保证子公司规范运作和依法经营,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管理架构与经营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系指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系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超过50%的公司,或持股比例虽未达到50%但可实际 控制的公司, 公司对参股公司的管理可参照本制度执行。参股公司是指公司在该公司中持 股比例不超过50%(含50%),且公司在该公司的经营与决策活动中不具有控制性 影响的公司。 第三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子公司的组织、 资源、资产、投资等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 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 ...
恒实科技(300513)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09-29 09:01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合称"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 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纳入公司合并 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所界定的关联方, 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 ...
恒实科技(30051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29 09:01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工 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 工作,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 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委员会的构成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 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由委员会全体委员过 ...
恒实科技(30051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29 09:01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率和决 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恒 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 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委员会的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 会议。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 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