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奥传感(30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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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奥传感: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之专项核查意见
2024-06-27 13:49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 及填补措施之专项核查意见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苏奥传感") 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博耐尔汽车电气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耐尔") 24%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国 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 [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 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就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 况及相关填补措施的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单位:万元 | 项目 | 年 2023 | 月 12 | 31 | 日/2023 年度 | | | --- | --- | --- | --- | --- | --- | | | 交易前 | | | 交易后 | 变化率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
苏奥传感: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6-27 13:49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现金收购博耐尔汽车电气系统有限公司24%股权[1] 股价数据 - 2023年12月15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6.87元/股[1] - 2023年11月17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7.64元/股[1] - 交易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涨跌幅为-10.08%[1] - 剔除大盘和同行业因素,交易披露日前20日公司股价累计涨跌幅未超20%[1]
苏奥传感: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2024-06-27 13:49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现金收购博耐尔汽车电气系统有限公司24%股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2] - 本次交易未达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5] - 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过户无法律障碍,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10] 交易合规性 - 交易符合国家产业、环保、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等法律规定[2][3][4][5][6] 交易影响 - 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提升资产规模和营业收入[11]
苏奥传感: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的说明
2024-06-27 13:49
业绩总结 - 2023年交易前净资产194,547.47万元,交易后205,648.92万元,变化率5.71%[2] - 2023年交易前净利润12,387.05万元,交易后12,273.87万元,变化率 -0.91%[2] - 2023年交易前后基本每股收益均为0.16元/股,变化率 -0.91%[2] 未来展望 - 拟完善治理结构、利润分配政策,专注主营业务[5][6][7] - 董高、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对摊薄回报填补措施作承诺[8][9]
苏奥传感:苏奥传感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27 13:49
苏奥传感 2024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507 证券简称:苏奥传感 公告编号:2024-032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苏奥传感 2024 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4日以电话通知、专人送达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6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进 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 4、会议由董事长滕飞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 重组的监管要求》 ...
苏奥传感: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6-27 13:49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六月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与承诺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受上市公司委托,担任本次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 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独立财务顾问,就该事项向上市公司全体股东提供 独立意见,并制作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的法 定文件,随《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上网公告。 6、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26 号 准则》《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根据重组报告书及交易对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承诺制作。 独立财务顾问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规范,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精神,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各方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充分了解 本次交易行为的基础上,对重组报告书发表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旨在对本 ...
苏奥传感: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核查意见
2024-06-27 13:49
不构成重组上市的核查意见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支付现 金方式收购博耐尔汽车电气系统有限公司 24%股权(简称"本次交易")。本次 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就本次 交易是否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进行核查并发表如 下意见: 本次交易系通过现金方式购买标的公司股权,不涉及发行股份,本次交易 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会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 重组上市。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 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 3K JLE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签名:_ 张永言 徐志唯 = 7 = 3 ...
苏奥传感: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2024-06-27 13:49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现金收购博耐尔汽车电气系统有限公司24%股权[3] 中介聘请 - 公司聘请华英证券为独立财务顾问,还聘请法律顾问、审计和评估机构[3][4] - 独立财务顾问及公司本次交易无直接或间接有偿聘第三方行为[3][4] - 公司聘请中介机构合法合规,符合规定[4]
苏奥传感: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标的公司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的核查意见
2024-06-27 13:49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标的公司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的核查意见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支付现 金方式收购博耐尔汽车电气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24%股权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 立财务顾问。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2024 年修订)》第八条规定:"创业板上市 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拟购买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 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 年修订)》等法规的有 关规定,创业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并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 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符合创业板定位的情况如下: 徐志唯 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汽车油位传感器等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上市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制造业 (C)"之"汽车制造业( ...
苏奥传感: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2024-06-27 13:49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 说明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方 式收购博耐尔汽车电气系统有限公司 24%股权(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经自查,公司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未发生重大资产购买、出售资产的交 易行为,亦不存在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资产购买、出售行为。 特此说明。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 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 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 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 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 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 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