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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惠成(300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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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惠成20241024
2024-10-25 08:43
公司和行业研究纪要 行业概况 - 公司主营业务涉及精细化工行业,包括风电等下游应用领域 [4] - 公司在海外市场的收入占比呈现增加趋势 [4] - 行业内公司的开工率和产能情况各有不同,公司产品品类较其他同行更为丰富 [5] 公司经营情况 - 公司福建项目目前进展情况良好 [2] - 公司顺干酸干的衍生物在风电等下游应用领域需求可能有所下降 [2] - 公司正在关注海外市场的进一步开拓,未来海外收入占比有望继续提升 [4] - 公司湖南项目涉及精细化工产品,应用领域较为广泛 [7] - 公司未来不排除通过合作等方式拓展新的业务领域 [7] 价格走势 - 行业内主要产品价格目前维持在1万多元/吨左右的水平 [5] - 如果公司适当降价,可能会带动下游客户增加采购量 [6] - 公司未来价格走势将取决于市场供需情况 [6] 其他 - 会议纪要仅限参会人员内部参考,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或外发 [1] - 会议期间有投资者提出问题并得到回应 [2-8]
濮阳惠成: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4-10-24 07:44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29日 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 币3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含12个月)。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 下: | | 受托方 | 产 品 | 关 联 | 金额 (万 | 产 品 | 起息 | 到期日 | 预计年 收益率 | 资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委托方 | | 名 | 关 | 元) | 类 | 日 | | (%) | 来源 | | | | 称 | 系 | | 型 | | | | | | 濮阳惠 | 中国民 | 大 额 | | | 固 定 | 2024 年10 | | | 闲置 | | 成电子 材料股 | 生银行 | 存 | 无 | 6 ...
濮阳惠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4-10-23 11:44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经 营稳健,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 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公司及子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制度 执行。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 ...
濮阳惠成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2024-10-23 11:44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81 证券简称:濮阳惠成 公告编号:2024-067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濮阳 惠成新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与湖南长炼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 合资公司,共同投资开发特种酚及下游高端特种新型材料。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濮阳惠成新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成 研究院")与湖南长炼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长炼")共同 投资成立合资公司,共同投资开发特种酚及下游高端特种新型材料。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 150,000,000.00 元,其中,惠成研究院出资 97,500,000.00 元,占 ...
濮阳惠成: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2024-10-23 11:44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 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 ...
濮阳惠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10-23 11:44
委员会组成与提名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前二日通知全体委员[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5]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19] 职责与权限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与薪酬方案[8] - 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同意后报股东会审议[9] - 高管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9] - 股权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9] - 委员有权查阅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等资料[28] - 委员可向董事、高管质询并评估业务指标[26] 规则执行与生效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28][29] - 与《公司章程》抵触时以《公司章程》为准[29] - 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30]
濮阳惠成: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4-10-23 11:44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 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总经理层人员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工作,确 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总经理层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层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 信和勤勉的义务。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权利, 以保证: (一)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 (二)以诚信原则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三)执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四)接受董事会、监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监督,认真履行职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层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总经理 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
濮阳惠成: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4-10-23 11:44
股东会审议事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4]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6]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6]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审议[6]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审议[6]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审议[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审议[8] - 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审议[10]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5] - 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向监事会提议,监事会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否则连续90日以上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16] - 股东会决议作出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7] 提案与通知 - 董事会、监事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案,后者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20]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书面通知股东[21] 投票相关 -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交易时间,互联网投票系统9:15开始、下午3:00结束[2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8] 参会与授权 - 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明确事项、权限和期限,授权委托书需载明相关内容[30] -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经他人签署需公证,相关文件备置于指定处[33] - 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37] 决议规则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6] - 连续12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9] - 关联交易决议需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2] - 股东买入超《证券法》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9] 提名与征集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44] - 董事会协商提名董事候选人,监事会协商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43]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征集股东投票权[40] 会议其他事项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33]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需作报告[33]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在股东会上对质询和建议作出解释说明[33]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52]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为10年[54]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通知未参与表决的股东,列明相关信息[56]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决议中作特别提示[56] - 股东会形成的决议由董事会负责组织贯彻,要求监事会办理的由监事会主席组织实施[56]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6] - 公司董事会负责组织执行股东会决议事项[57] - 公司股东会召开后应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秘书具体实施[57] - 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披露信息主要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其为对外发言人[57]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遇法规修订应及时修订[60]
濮阳惠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4-10-23 11:44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 公司董事等变动属内幕信息[7] 内幕信息知情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监高属知情人范围[10] 影响债券交易价格事件 - 公司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重大事件[19]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重大事件[19]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重大事件[19] 内幕信息管理 - 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董事长为负责人[2] - 应如实记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档案[13] - 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16] - 相关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8] - 内幕信息公开后五个交易日报送档案及备忘录[18]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幕交易等二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结果[24] 限制规定 - 大股东等不得滥用权利获取内幕信息[2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施行[29]
濮阳惠成:公司章程
2024-10-23 11:44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4 年 10 月 1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 | --- | --- | | 第三章 | 股份 |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8 | | 第一节 | 股东 | 8 | | 第二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2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7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8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20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24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9 | | 第一节 | 董事 | 29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33 | | 第三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7 | | 第六章 |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40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42 | | 第一节 | 监事 | 42 | | 第二节 | 监事会 | 43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45 | | 第一节 | 财务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