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康生物(30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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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康生物(30043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0:17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7]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标的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报告[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需报告[9] 重大事项报告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需报告[9]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总资产30%属于重大风险事项[10] - 公司重大事项包括经营方针等变化、融资申请审核意见等[12] - 控股股东转让股份致控制权变更或被法院禁止转让时应通报公司[13][14] 报告流程与要求 - 报告义务人可用多种形式报告重大事项,必要时提供书面材料[14] -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按规定时点预报和报告重大信息进展[16] - 重大事件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未完成,应后续每隔30日报告进展[16] - 书面报送重大信息需包含原因、协议等相关材料[17] - 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事项当日向董事长报告,两工作日内填写报告单[16]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重大事项分析判断,组织披露文件编制与审核[18] 保密与管理 - 接触应报告信息人员在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2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及披露由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21]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4] - 制度与国家新颁布法规或修改后章程冲突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2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修改时相同[24] - 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4]
美康生物(30043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0:17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对外担保行为,防范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 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资产 抵押、质押以及其它担保事项,包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 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在决定为他人提供担保之前,或提交股东会表决前,应当 掌握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对该担保事项的利益和风险进行分析。申请担保人的资 信状况至 ...
美康生物(30043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0:17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 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 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 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新设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除外)、向子公司追加 投资(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 购、委托理财等。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行为,不包括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 展战略,有利于增 ...
美康生物(300439)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28 10:17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 同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行 为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关联交易及关联人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 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除外);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十四)提供或接受劳务; (十五)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十六)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四)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 ...
美康生物(30043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0:17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为独立董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公司规范运行,进一步夯实信息 披露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并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 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应 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 ...
美康生物(300439)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0:1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 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 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 第四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需经本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后,报经董事会 审议通过,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 公司不得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 子公司等关联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公司应 ...
美康生物(30043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0:17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 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 金。 第九条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按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监管协 议要求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协议")。三方协议至少应当包括以 下内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 ...
美康生物(300439) -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0:17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推动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履行 社会责任,规范对外捐赠行为,进一步加强捐赠事项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对外捐赠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以及国家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企 业及事业单位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进行。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通 过合法的新闻媒体等进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自愿无偿将其有处分权的合法 财产赠送给合法的受赠人,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的行为。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第五条 自愿无偿:公司对外捐赠后,不得要求受赠人在融资、市场准入、 行政许可、占有其他 ...
美康生物(300439)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0:17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战略发展需要、规范高级管理人员的聘选工作,建立健全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考核制度,确保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及时性和专业性,增强公司核心竞 争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美康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 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 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 ...
美康生物(30043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0:17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化 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美康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对 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四条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 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