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中集团(30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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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中集团(300428)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0-14 10:01
子公司持股 - 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3] - 绝对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超50%但低于100%[3] - 相对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超30%(含30%)但低于50%(含50%)[4] 信息报送 - 子公司注册成立或注销后,相关文件5日内报董事会秘书办备案[7] - 子公司涉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项会议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报送,其他2个工作日内报送[10] 财务与经营 - 子公司每月末对关联交易和往来对账[13] - 子公司按规定报送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表和资料[13] - 子公司依据公司规划制定战略规划并备案后执行[15] - 子公司按规定提交经营情况报告,公司可要求临时报告[16] 人员委派 - 公司按出资或协议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监高[18] - 公司委派人员督促依法经营、协调工作、维护公司利益[21] 审计与制度 - 公司对子公司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审计监督[23] - 子公司按规定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等管理制度[25] 考核机制 - 公司对子公司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和工效挂钩考核[27] - 子公司按季度、年度提交经营目标及工效挂钩完成情况报告[27] - 子公司建立内部考核体系,制订绩效考核制度并奖惩[27] 制度说明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0]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1]
立中集团(300428)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14 10:01
第一章 总则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 导人员的产生,优化公司董事会和总裁层的组成结构,促使董事会提名、任免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更加科学和民主,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 下简称"提名委员会")作为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提名、选任、更换标准和程序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本议事规则的规定。提 ...
立中集团(300428) -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14 10:01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 1 名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公司董 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 1 名。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战略委员会主 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战略委员会主任 既不能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半数以上委员可选举出 1 名委员代行战略委员会主任职责,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 力,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作为研究、 制订、规划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专业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 ...
立中集团(300428)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10-14 10:01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 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 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主要是重大舆情及媒体质疑信息)实行统一领 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总裁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 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主要是重大舆情及媒体质疑信息) 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注重职能部门的 响应与协作,提高防范声誉风险和处置声誉事件的能力和效率,就相关工作做出 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 ...
立中集团(30042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14 10:01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 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作为拟订和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评 估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业绩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薪酬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本议事规则 ...
立中集团(30042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10-14 10:01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更好地维护 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立中四通 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 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 ...
立中集团(300428) - 印章管理制度
2025-10-14 10:01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 章管理制度,明确印章的保管和使用审批权限,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 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子公司印章管 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印章,包含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章、合同 专用章、授权代表人签字章、董事会印章、部门印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含 电子章)。 第二章 印章使用范围及管理职责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的适用范围包括: (一)公司公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上报国家机关、政府部门或行政部门 的公函和文件,以公司名义出具的证明、函件、 ...
立中集团(30042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0-14 10:01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委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协 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及任职资格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指引》") 和《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 会负责。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指定联络 人。公司应当设立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第三条 董事会秘 ...
立中集团(300428)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14 10:01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 责。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本议事规则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 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的,该项决议无效。审计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或《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有关利 害关系人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撤销该项决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过半数 成员不得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得与公司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其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其中独立董事2名且至少有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督促、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审计委员会 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 1 - ...
立中集团(300428) - 内部控制制度
2025-10-14 10:01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 第一章 | 内部控制的基础 1 | | --- | --- | | 第二章 | 会计基础工作内部控制制度 10 | | 第三章 | 资金管理制度 16 | | 第四章 | 存货内部管理制度 20 | | 第五章 |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4 | | 第六章 | 往来款项内部控制制度 29 | | 第七章 | 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32 | | 第八章 | 长、短期借款内部控制制度 35 | | 第九章 | 收入管理制度 38 | | 第十章 | 成本费用控制制度 41 | | 第十一章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45 | | 第十二章 | 财务报告管理制度 47 | | 第十三章 | 投资管理制度 50 | | 第十四章 | 应收、应付票据管理制度 52 | | 第十五章 | 发票及财务票据的管理制度 54 | | 第十六章 | 预算管理制度 56 | | 第十七章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60 | | 第十八章 |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62 | | 第十九章 | 员工管理制度 65 | | 第二十章 | 工资管理制度 73 | | 第二十一章 | 绩效考核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