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华新能(300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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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华新能(30039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1:48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依法及时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 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发生或即将发生的重要会议、重大交易、重大关联交易、重大事件及上述事件的持 续变更进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或将要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事项或情形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 ...
天华新能(30039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1:48
管理安排 -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4] - 证券事务部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日常事务,由董事会秘书领导[11] 工作对象与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监管部门等[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6] 工作规范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媒体采访[6] - 不得向分析师或基金经理提供尚未正式披露的公司重大信息[33] 主要职责 - 投资者关系管理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7] 沟通内容与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12] - 公司可自愿披露现行法规规定外的信息,披露预测性信息时应列明风险因素,信息情况变化时应及时更新[15] - 公司应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维,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由专人负责并保证工作时间线路畅通[20] - 公司应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专人处理相关信息[29] 会议与调研规定 - 公司可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采取便于投资者参与的方式并提前发布公告,参与人员应包括董事长(或总裁)、财务负责人等[23] - 公司接受调研时应妥善开展接待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建立事后核实程序,明确应对措施和处理流程[25][26] 其他事项 - 公司认为必要和有条件时可聘请专业的投资者关系顾问[31] - 公司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完备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档案按方式分类,存档相关文件资料[38] - 公司应制定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记载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情况[38]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及公司章程执行,不一致时以其为准,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生效后原《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自动失效[40]
天华新能(300390) -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09 11:48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 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 委员不再具备《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独立性,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 据本工作细则规定补足委员 ...
天华新能(300390)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1:48
(二)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权 (股份)的公司;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母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子公司 健康发展,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子公司的经营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 法对某公司持股比例超 50%,或者虽然未超 50%,但是依据协议或者公司所持 股份的表决权能对被持股公司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对其构成控股。 具体包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第二章 人事管理 第六条 母公司通过子公司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利制定子公司章程,并依据子 公司章程规定推选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及高 ...
天华新能(300390) - 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1:48
重大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涉及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6]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认定涉及担保等金额占净资产1%或10%以上[7] - 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业绩变动方向不一致或幅度超20%为重大差异[8] - 业绩快报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差异幅度达20%以上为重大差异[9] 责任与处理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分为直接和领导责任[11]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等[11] - 公司内审部收集资料、认定责任并拟定处罚意见,经审核[13] - 董事会处理责任人前应听取其意见[14] 更正与执行 - 更正以前年度财务报告需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4] - 年报信息披露有误应及时补充和更正公告[14] - 季度等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执行[16]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16] - 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16] - 本制度生效后原《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自动失效[16]
天华新能(300390)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1:48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开展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 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需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委托理财行为。公司委托理 财由公司集中进行,控股子公司确有必要进行委托理财的,需事先经公司批准 后方可进行。 第二章 委托理财的审批权限 第五条 公司实施委托理财的审批权限如下: (一)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万元人民币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 托理财行为,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 司及股东合法权益,依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 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 ...
天华新能(30039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09 11:48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4] 会议规则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资料保存 - 公司应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11] 近亲属定义 - 指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等特定亲属[15] 委员权限 - 委员可查阅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等相关资料[18]
天华新能(300390)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09 11:48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所有股 东充分行使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选举非独立董事时,出席会议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 股份总数乘以该次股东会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部分投票权只能投向该次股 东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 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中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四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应当在召开股东会通知 中,表明该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人员应明确告 知与会股东对候选董事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董事会必须置备适合实行累积投票方式 的选票,并应对累积投票规则、选票填写方法等做出解释和说明,以保证股东正确 行 ...
天华新能(300390) -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1:48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控制的企业的对外的捐赠行为。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第四条 合法合规原则:捐赠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 得损害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自愿无偿原则:公司对外捐赠后不得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入、 行政许可、占有其他资源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不得以捐赠为名从事营利活动。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的管理,在充分维护股东、债权 人及职工权益的基础上,更好地履行公司社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天华 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 产赠送给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 事业的行为。 (三)其他捐赠:除上述捐赠以外,公司出于弘扬人道主义目的或者促进社 会发展与进步以及公司履 ...
天华新能(30039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1:48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包括本公司)担任独 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本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本制度第五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成员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 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