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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时胜(300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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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时胜(30037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33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6]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6] - 一次性签署相关合同金额占比及绝对金额达标需报备[8] 责任与管理 - 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主要责任人[2] - 董事会秘书为具体工作责任人[2] - 董事会负责登记备案,董秘组织实施[10] - 登记备案材料保存至少十年以上[10] 信息记录与披露 - 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各环节知情人名单及档案[8] - 重大事项分阶段披露并制作进程备忘录[10] - 信息报送做好登记并履行披露义务[10] 保密与自查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11][12] - 年报等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买卖证券情况[12]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幕交易核实追责并报送监管[12] - 控股股东不得滥用权利要求内幕信息[13] - 知情人违规处罚赔偿,构成犯罪移交司法[13] - 保荐人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13]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修改及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15]
赢时胜(30037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33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股份[5]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5]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5]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5] 收益与交易限制 - 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7] - 持股5%以上不得从事融资融券交易[7] 信息申报 - 新任董高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信息[10] - 信息变化或离任2个交易日内申报[10][11] 股份管理 - 高管转让有条件申请限售登记[13] - 规定限制条件向深交所申报锁定[13][19] 监管与处罚 - 深交所日常监管[14] - 违规交易锁定股份[17] - 违规给予相应处罚[19]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2]
赢时胜(30037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33
业绩说明会安排 - 公司可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7] - 公司拟召开年度报告说明会,应至少提前两个交易日发布通知[7]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5] - 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说明会等多种[5] - 工作内容涵盖公司战略、财务等多方面信息[6] -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负责多项工作[8][9] - 证券事务部为职能部门,履行多项职责[11] 投资者沟通措施 - 设置投资者咨询专线电话,变更时及时公告[14] - 接待来访投资者需建立规范化档案[14] - 业务媒体宣传样稿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后发布[14] - 主动采访公司的媒体需提前报采访计划和拟报道文字资料审核[16] - 与投资者交流应做好记录,相关文件资料需存档保管[16] - 活动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刊载[18] 信息披露要求 - 应披露的信息须第一时间在指定报纸和网站公布[18] 突发事件处理 - 包括媒体重大负面报道、重大不利诉讼或仲裁、受监管部门处罚等[19] - 媒体重大负面报道需及时汇报、调查、沟通,必要时发布澄清公告或申请临时停牌[19] - 重大不利诉讼或仲裁需及时披露事件、评估影响、降低不利影响并沟通[21] - 受监管部门处罚需及时汇报公告、分析原因,不当可寻求帮助,接受则研究改善措施[21] -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特定情形下应向投资者公开致歉[21] - 其他突发事件需及时汇报,经董事长批准后确定处理意见并处理[22]
赢时胜(30037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33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7] - 应在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8] - 应在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8] 业绩预告与快报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预告[10] - 定期报告披露前特定情况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11][22]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等情况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一个月内预告[21] - 因财务类强制退市被警示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披露年度预告[22] 交易披露标准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需披露临时报告[14]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30%需披露临时报告[1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披露,占50%以上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6][18]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等指标达到一定比例应披露或提交审议[16][18] - 交易成交金额等指标达到一定比例应披露或提交审议[18]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等关联交易应披露或提交审议[19] 其他事项披露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披露[2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出现风险需关注[15]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应于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告[22] - 重大事件最先发生相关时点后应及时首次披露[24] - 重大事件筹划阶段特定情形应披露现状及风险[24] - 已披露重大事件超约定交付期限3个月未完成应披露原因等[24] 信息披露流程与责任 - 对外发布信息需经多程序[27] - 定期报告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草案等[27]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35] - 证券事务部负责信息披露日常事务管理[35]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39] 股票买卖规定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达到披露标准后需申报并公告[40] - 在公司年度报告等公告前十五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41] - 违反规定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41] 其他信息管理规定 - 预定披露信息提前泄露应立即披露[43] - 董事会应与信息知情者签署保密协议[4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非经授权不得对外发布未披露信息[35]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沟通不得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44] - 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商业秘密[44]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45] 投资者关系活动 - 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应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50]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应网上直播并提前公告[50] 文件保存与核查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文件及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8][39] - 公司应核查特定对象文件,存在问题有相应处理措施[51]
赢时胜(30037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33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送[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送[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送[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送[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送[8]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报告[9]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报告[9] 其他重大信息报告标准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报告[10]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过总资产30%需报告[11] 股东相关关注情况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需履行重大信息报告义务[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等情况发生或拟发生较大变化需关注[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关注[13] 信息报告流程 - 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内部重大信息当天报告,1个工作日内交书面文件[17] - 信息报告义务人预报重大信息的时点为提交董事会审议或相关人员知悉时[18] - 重大信息进展报告:董事会等决议当日报告,签协议当日报告内容,有变更等及时报告[19] - 董事会秘书接到重大信息报告当日分析判断,需披露时提请董事会并履行程序[20]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23] - 未经批准公司部门等不得对外披露重大信息,披露前控制知情范围[23] 相关部门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制订制度、汇报事项、督促合规等多项职责[23] - 证券事务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完成信息汇集、分析、披露等工作[23] 违规处理 - 信息报告义务人未履行重大信息报告义务致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给予批评、警告、罚款直至解除职务处分,并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5] - 不履行重大信息报告义务包括不报告、未及时报告、报告存在重大隐瞒等情形[25] 其他规定 - 公司向相关责任人或知情人调查、问询时,对方应积极配合并如实回复[25] -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冲突时,按相关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28]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修改及解释[29]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29] - 制度落款时间为2025年10月[29]
赢时胜(300377)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33
内审机构设置 - 公司设置内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3] 审计人员要求 - 审计人员需具备专业学识和经验,遵守规范和制度,保持独立性[5] 报告与计划提交 - 内审部每季度至少报告一次内审情况和问题,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审报告[7] - 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年度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报告[8] - 内审部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1] 资料保存 - 内审工作报告等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9] - 当期审计档案自报告出具日起至少保存五年[19] 审计事项 - 发现内控缺陷应督促整改并后续审查[21] - 重要对外投资、资产买卖、担保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2][13] - 至少每季度审计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14] - 业绩快报披露前对其审计[14] - 审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15][16] 审计流程 - 审计通知书提前3日书面送达被审计单位[18] - 审计按制定方案、进场审查等程序进行[18] 后续监督与制度执行 - 对重要事项进行后续审计监督[19] - 制度冲突按规定执行并修订[21]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及修改[21]
赢时胜(30037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33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特定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4] 管理与流程 - 由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董秘组织协调,证券事务部协助[7] - 发生相关信息需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并建立台账[7][8] 后续要求 - 台账和《审批表》保存不少于十年,做好保密等工作[9] - 不符合条件或未及时披露将追究责任[11]
赢时胜(300377)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33
子公司财务报告 - 子公司每月结束后十日内报月报,十日内报最近一期财务报表[12][16] - 子公司每季度结束十五日内报季报,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报季度财报和分析报告[12][16] - 子公司每年7月15日前报半年度报告,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报年度报告[16] 子公司管理 - 公司持有50%以上股权的公司为子公司[2] - 公司通过委派董事等行使股东权利,财务部指导监督子公司财务[3][10] - 子公司非日常经营性资产处置超5%,经子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17]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议[2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经股东会审议[23] - 关联交易按金额和占比不同分别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25] 信息披露与审计 - 子公司重大事项及时报告,法定代表人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27][29]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明确审计内容和子公司配合要求[31][32] 人事与制度 - 子公司制定劳动合同和薪酬管理制度并报公司备案[38] - 非经公司委派的子公司董监高人员任命后1个工作日内报公司备案[38]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拟定、修改及解释,2025年10月生效[41][42]
赢时胜(300377)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33
委托理财审议 - 总额超净资产 10%且超 1000 万,投资前董事会审议披露[6] - 总额超净资产 50%且超 5000 万等,需股东会审议通过[6] 业务及管理规定 - 委托理财选保本型业务和合格受托方[9] - 财务部开户管理,资金以公司名义出入[10] - 内审部审查业务督促账务处理[10] 监督检查机制 - 独立董事可检查,必要时聘外部审计[10] - 审计委员会可检查,违规可提议停投[10] 后续处理要求 - 完成后及时取得证明记账归档[12] - 财务部日常核算并报表列报[12] - 方案通过后决议披露前向深交所报备[14]
赢时胜(30037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0:33
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过半数为独立董事[4]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8] 职权行使与方案审批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暂停行使职权[9] - 拟订的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15] - 制订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直接报董事会批准[15] - 制订的股权激励计划需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16] 会议相关规定 - 召开会议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各委员[21]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含三分之二)出席方可举行[22]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27] - 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传真决议时为签字方式[19] - 决议需出席会议委员签字生效,不得擅自修改[21] - 决议有关情况应不迟于生效次日向公司董事会通报[22] - 决议和会议记录保存期在公司存续期间不得少于十年[22] - 会议记录应至少包含会议日期、出席人员、议程等六项内容[23] 委员相关规定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6] - 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应披露并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可参加[26] - 闭会期间可跟踪高级管理人员业绩,公司部门应配合[28] - 有权查阅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定期报告等相关资料[28] - 可对高级管理人员业绩指标、薪酬方案等作出评估[29] 高级管理人员定义 - 本议事规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等[31]